修正菸害防制法,國健署為何要用錯誤數字誤導民眾? | 賈培德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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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菸害防制法,國健署為何要用錯誤數字誤導民眾?

圖/路透社
圖/路透社

今年一月初,衛福部國民健康署宣布「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草案中關於電子菸、菸品標示、雪茄館與酒吧禁菸等等法條修正引起許多爭議。

這份草案在立法理由描述上使用許多「若」、「恐」、「可能」等不嚴謹的用字,有許多啟人疑竇之處,需要認真審視。

本文僅以草案序文中所提到的數據為例,說明國民健康署研擬這份草案時如何操作並扭曲台灣的吸菸者現狀,違背行政機關制定政策時應遵守的中立原則。

在草案序文中有一段如下的文字,嘗試藉由比較我國與外國的吸菸現況,強調加重菸害管制的急迫性:

且我國男性三十一歲至五十歲的青壯年吸菸率高達百分之四十以上,遠高於新加坡(百分之二十四點九)、挪威(百分之二十二點五)、紐西蘭(百分之十九)及香港(百分之十九點九),對國家生產力影響甚大。

這段文字有甚麼問題呢?

首先,如果我們要比較兩組調查數據,就要先確定兩組數據調查的標的是否相同。

經過電話詢問國民健康署健康教育與菸害防治組,確定外國數據來自WHO所公布的統計數字,並且是「男性成人吸菸率」。

查詢WHO網站,可以得到最新的大規模統計數字是2013年,其中新加坡的男性成人吸菸率是24.8%、挪威是18.9%、紐西蘭是17.6%。香港沒有資料,但依香港衛生署控菸辦公室公布的數字,2012年時是19.1%。

而我國呢?依衛福部菸害防治資訊網上的數據,2013年我國成年男性吸菸率為32.5%。

為什麼這個32.5%,與草案中所列的40%以上差了至少7.5%呢?因為國民健康署在明知道其他國家的數字是「男性成人吸菸率」,我國也有相同的數字可資比較的情況下,刻意選了「我國男性三十一歲至五十歲的青壯年吸菸率」來比,而這個區段正是所有年齡區段中吸菸比例最高的。

照衛福部自己的資料,在調查的十一個年齡區段中,吸菸比例最高的四個區段為31-35歲(39.3%)、36-40歲(40.6%)、41-45歲(44.3%)、46-50歲(38.4),平均下來確實很可能超過40%。

在改用了這個數字之後,原先我們與新加坡、挪威、紐西蘭、香港的數字差距從原來的7.7%、13.6%、14.9、13.4%上升為15.2%、21.1%、22.4%、20.9%,這使我國的吸菸數字看起來比真實情況嚴重許多。

國民健康署在明明有相同數據可資比較的狀況下,刻意選擇調查標的不同的數字,以擴大民眾對我國吸菸率嚴重程度的印象,這已經可以說是公然說謊。

但無論如何,我們不能否認,我國的成年男性吸菸率,確實也是高於上述四個國家的,這是事實。

不過接下來就可以進一步思考,為什麼是跟新加坡、挪威、紐西蘭及香港比呢?其他國家的狀況如何?

在WHO的統計數字中,台灣2013年時男性成人吸菸率的32.5%,在有資料的126個國家中排名第79,大約是中段班再後面一些。

而國民健康署提了新加坡、挪威、紐西蘭、香港,卻沒有提鄰近我們的日本(35.4%)、中國大陸(44.6%)與韓國(51.1%),以及同樣位在亞洲的馬來西亞(36%)、越南(37.4%)、泰國(39.9%)、菲律賓(40.6%)、印尼(63%)等等。

事實上,我國是東亞地區成年男性吸菸率最低的國家,就算加上東南亞,在整個遠東地區有資料的15個國家中,我國也只比新加坡、緬甸與汶萊三個國家高而已。

統計數字可以因為被解讀的角度與選取的標準而產生差異極大的解釋效果,政府制定政策時應該以事實的真實分布狀況作為擬訂基礎。更不該刻意扭曲數據,利用錯誤的數字比較操弄民眾觀感,以求被蒙蔽的大眾支持政府立場。

行為必有動機,國民健康署不惜採取這樣激烈的手段,甘冒風險引用錯誤數字,強力推動菸害防治法修改,其背後的推動力量為何,值得玩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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