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團體如何「收服」柯P為己用? | 王兆慶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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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團體如何「收服」柯P為己用?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今年春節飯桌上的話題,除了「為什麼還不結婚?」「有交男/女朋友嗎?」「都結婚了為什麼還不生小孩?」,拜台北市長柯文哲所賜,長輩可能還多一句台詞:「連柯P都說女人30歲未婚,會造成國家社會不安定了。你要不要趕快嫁一嫁/娶一娶啊?」

政治人物的示範作用,無疑會造成市井小民的團圓飯話題壓力。但為什麼是台北市柯文哲?

柯文哲是在「幸福大聯盟」的民間團體記者會上說這段話的。立法院長王金平,其他各縣市首長、社會局長也都有出席。根據《基督教今日報》的報導,以及台北市政府秘書處發布的新聞稿,民間團體與柯文哲的發言訴求是——「年輕人不敢結婚、不敢生」,是台灣的重大社會問題,而「邁向『幸福家庭』是解決社會問題」的新方法。

對,少子女化真的是社會問題、國安危機。(特別在人口超高齡化、青年勞動力嚴重萎縮、國家財政及社會保險崩盤這三件事上)

但為什麼很多人覺得這場記者會怪怪的?

把社會問題化約為「個人心理」,與傳統觀念一拍即合

比較一下社運團體、宗教團體如何診斷「少子女化」,很快就可以看出差別。

如何面對少子女化、國安危機?

社運團體

診斷:工時長及低薪化、養育費高漲、房價壓力大、女性難以兼顧就業與家庭、對未來不安,造成晚婚、不生、少子女化。

診斷:晚婚、不生、少子女化,造成社會不安。

解方:勞動政策、公共托育政策、社會住宅政策、性別平等政策、社會投資政策。

解方:社區、城市、國家及世界「家庭化」。舉辦「餐桌幸福家庭力」微電影比賽、Family高峰會、推動幸福家庭日、婚姻節。

 

社運團體把晚婚、不生當成社會問題的「果」,宗教團體則把晚婚、不生當成社會問題的「因」。

社運團體把少子女化當成社會結構困境,要求政府提出公共政策,減少經濟、社會大環境惡化所導致的生命風險。宗教團體,則把少子女化視為價值觀念的病徵,試圖用大量的宣傳改變青年世代的思維,以求刺激婚育行為。

「幸福大聯盟」記者會發起人高俊明牧師,對媒體說得很清楚:「強盛的羅馬帝國會分裂、衰亡,來自於家庭制度被破壞……因此,台灣國際幸福家庭協會所推行的,是一夫一妻的家庭制度……實現『社區家庭化、城市家庭化、國家家庭化、世界家庭化』的願景。」

政治人物不容易拒絕「全面鼓吹夫妻幸福家庭」的宗教團體主張。雖然聽來保守,但說真的,絕大多數人都想要「幸福家庭」。這個既抽象、虛無飄渺,又不需要具體政策作為的訴求,已抹去強烈排他的宗教主張,乃是符合通俗政治期待的最大公約數。

此外,凹年輕人趕快結婚生子,也很符合長輩在年夜飯餐桌上的「需求」——不必思考外在結構問題,只要逼親戚、子女趕快做決策就好了。更糟糕一點的,還會把未婚、未生連結到個人的心理歸因——你就是懶、你就是愛玩沒有擔當、你就是沒有夫妻家庭觀念、你就是不夠OOXX。各種傳統汙名標籤,信手捻來,給青年男女更大的壓力。

儘管這種個人化的指導和批評,在社會心理學上的意義恐怕是,親友、長輩透過社會比較,出一張嘴,「操作」他們在家族中的權力和地位。

疲勞轟炸或正向洗腦,都不可能是進入「幸福家庭」的人生保證。若因為擋不住人際壓力,就倉促做出婚育決策,只怕未來會更糟!遑論看幾場微電影、上幾次課程和聚會、聽幾次長者的教訓、舉辦「幸福家庭日」慶典活動……都不會改變台灣大環境的不利條件,以及勞動/居住/教育等政策建設皆弱的事實。

整個世代的結構難題,需要勞動及社會政策解決

宗教團體當然可以關心晚婚、不生及少子女化問題。但問題的深度,不能停留在「傳播夫妻家庭幸福觀念」上。少子女化背後的性別監控、經濟困境、世代不正義結構,才是台灣人真正的麻煩。

錯誤的政策方法(例如「宣導」)並不會改善問題,還會給政治人物一個「我有做事啊」的好藉口。(別忘了內政部曾經推動「百萬徵生育標語大賽」!)

結果,該做的勞動政策、公共托育建設、社會住宅政策,根本還看不到在哪裡。柯文哲市長現在的說法是,政策要怎麼做,他還在想。好吧我們就繼續等……。

至於單身晚年無人照顧的問題,更是需要政策介入。想靠「結婚生子」家庭解決?不合邏輯。

根據內政部統計,女性平均壽命比男性長壽近七歲,夫妻年齡差距多為男大於女,所以女性就算結婚,仍可能度過將近十年的喪偶單身生涯。想靠小孩來照顧嗎?未來勞動力萎縮、經濟問題嚴峻,成年子女就業掙錢都來不及了,更難專職陪伴家中老人。養兒防老,注定失效。

少數積極運作的宗教家庭團體,已可謂「公民覺醒」了。從2014年阻止同志婚姻立法推薦及反推薦縣市長候選人。再到2015年拜會立法院長王金平批評《格雷的五十道陰影》,甚至邀請到前中研院院長李遠哲擔任團長,現在串聯各縣市首長及社會局成立「幸福大聯盟」。

但其他自詡覺醒的「公民」們,應如何看待少子女化問題?

    A說:「晚婚不生是國安危機,我們應該有效推動勞動及社會政策。」

    B說:「晚婚不生是國安危機,我們應該鼓吹家庭價值,催促年輕人婚育。」

假如有機會經過理性的思辨,我想大多數人會明白,B並不是甚麼好方法。

B的觀念其實是老梗。1994年中央政府的「社會福利政策綱領暨實施方案」,就已經明確表達:「建構以家庭為中心之社會福利政策以弘揚家庭倫理」。對當時的政府來說,育兒、顧老、持家,都推給「家庭」(特別是家庭中的女性)就好了。保守的家庭主義,早就是國家推卸政策責任的常用手段。

只不過,二十年前(1994)是儒家意識形態,二十年後(2015)則是宗教團體意識形態發動這種論述戰。

台灣社會環境的嚴峻,早已更甚二十年前。面對兵臨城下的人口結構劇變,現在才要來「宣導」結婚、「鼓吹」生子,只怕意義極其空洞。(當然啦——仍是可以滿足少數宗教團體的信仰需求,以及部分長者批評晚輩的需求。)

各縣市政府首長及有志之士,不如務實一點,研討能解決社會問題的施政和建設吧。團圓晚飯餐桌上、公共政策廟堂中,一廂情願的責備或宣傳,都是很難受人敬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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