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同鴨講 ——「正義」和「公平」 | 范疇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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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同鴨講 ——「正義」和「公平」

英文的「Justice」被翻譯為「正義」,但事實上在中文「正」與「義」是兩個矛盾的概念。 圖/Allegory of Justice
英文的「Justice」被翻譯為「正義」,但事實上在中文「正」與「義」是兩個矛盾的概念。 圖/Allegory of Justice

年金改革爭議下,「公平正義」又成為許多當事人的口頭語。這四個字是當代台灣首屈一指的漿糊語言,若不予以透析,台灣恐怕永無寧日。

「Justice」這概念,應該翻譯為「公義」;被譯為「正義」是一個千古大錯誤。翻譯可以誤國,這話聽起來有些嚇人,大家都聽過「空談誤國」、「政客誤國」、「貪腐誤國」,然而翻譯這樁文字工作,也可以誤國?敬請沉下心來,容我細細道來。

我將由「正義」這個字詞下手,來證明翻譯是可以誤國的,而且誤很大。挑選這麼一個神聖的字詞下手,坦白說,正是因為它是神聖的,幾乎100%的台灣社會運動都以這兩個字為神牛。

近日的年金改革爭論再起,「正義」這個神聖的字眼又天天出現。面對任何神牛,都應該有庖丁進行解牛,這也是一個健康社會之必須。我願意來做一回庖丁。

「正」、「義」擺在一起的謬誤

什麼是「正」?那就是不偏不倚,例如在執法上,不因人情而偏倚,如「正直」;例如坐在椅子上挺起脊樑中坐,不向左偏,也不向右偏,如「端正」。

什麼是「義」?那就是為朋友兩肋插刀、即使面對權勢也不出賣別人,例如「義氣」。義,是一種高於世俗是非的執著;義,一定是偏頗於某一方的,不偏不頗、就事論事的人,不是一個講義氣的人。

但是,「正義」???????

「正」與「義」是兩個矛盾的概念,在語言使用上,我們只能說「正義難兩全」,就像「忠孝難兩全」一樣。例如在法庭上,一個人不可能同時不偏不倚又義氣相挺,正如同一個軍人不可能同時披甲上陣又留在家中伺候母親一樣。

不幸的,西方的「Justice」這個字,被翻譯成了「正義」。在西方語境中,「Justice」這個概念可以被持續的討論,一本一本巨著問世,越談越清楚,但在中文語境下,「正義」這個被矛盾疊加的詞,只會被越談越糊塗。

「正義」這個詞,在意義結構上類似於「圓的方」,或「圓形的方形」;圓形,人人理解,方形,也人人理解,但是「圓型的方型」有誰理解?

混淆「正」、「義」的社會代價

讓我們來看看這種「概念的矛盾體」的社會代價。

在過去的洪仲丘冤死案中,無數社會團體上街遊行,但若檢視這些抗議活動,尤其是不帶政治色彩的抗議活動中,我們其實看到了兩股力量。第一種力量來自對軍方在洪仲丘死亡前後,處理過程中出現的隱瞞、篡改以及謊言;第二種力量,其實是嫁接於第一種力量之上,就是反權威體制欺負人。前者是一種要求制度正直的力量,後者是一種「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義氣力量。

或問,這兩種力量合流到一起,在社會運動中本來就很自然,有何可大驚小怪?

這問題可以這樣說明:正直不可因義氣而偏向,義氣不可施壓於正直。

制度、法律朝正直的方向改進,需要深思熟慮,而義氣的力量效果,需要當下的爆發。以當下爆發之義氣,要求制度、法律的瞬間改變,必然有其嚴重的後遺症。

以洪案為例,當時馬英九在全民義氣的壓力下,一天之內就決定撤裁軍事法庭系統,沒有給社會充分討論其他方案的時間,焉知10年之後,台灣不會為這當天的社會義氣而付出國防法治的代價?

台北士林文林苑的案例,更能說明「正」與「義」混淆的社會後果。台北市政府依法行政拆除,這是正辦。青年學生看不慣建商強壓住戶,這是仗義。結果是,仗義的仗義了,正辦的人以後不敢正辦了,台北市的都更停擺。

回想看看,台灣今天的社會運動中,有多少人分得清楚「正」與「義」?多少年輕人弄不清楚他們心中的那一把怒火中,其實既有「義」的成份,也有「正」的成份?多少人未能意識到,在一個公民社會中,「義」如果永遠壓過「正」,日久天長之後,「義」最終也會變成某種欺負其他人的力量?

電視節目、名嘴,在台灣多已化身為義氣的天使,日日月月年年義憤填膺;媒體以及社運的兩相夾擊之下,台灣的正直機制,已經沒有思慮周密的空間。

「公」與「平」是矛盾的

「公平」這一語詞的問題,恰如「正義」,它被用來代表英文「fairness」的含意。事實上,「公」與「平」是兩個矛盾的概念,代表的是兩種不同的狀態。

「平」是「平等」之意,一塊餅分給八個人吃,每一人都同等份。「公」,則是牽涉到眾人的事務時,必須講出一個讓人服氣的道理。在「平等」之下,沒有道理好談,那就是一個數學概念,大家都一樣。

如果硬講平等,那一定出現不公。例如,某幫派分贓,在講義氣之下,一律平等,但是通常有人會提出,人人貢獻不一樣,所得卻一樣,這樣不公道。當鐵達尼號沉船,孩子第一,婦女第二,男人第三,這也是公道而不平等。

事實上,除了宗教慈善組織講究平等,人類幾乎所有其他的機構組織,都把「論功行賞」、「一分耕耘一分收穫」視為公道。歷史上,凡是實施一切平等的社會,都已經解體失敗。

也只有在極少數的情況下,經濟的分配才會講究絕對平等,例如發放消費卷時一人兩千元。但是在減稅或增稅政策中,倘若不分貧富級距而一律比例一樣,那就是不講公道。

所以「Fair」或「Fairness」,正確的翻譯應該是「公道」,而非「公平」,因為平就不可能公,公就不可能平。

「平」如果要找個英文的對應字,應該是「equal」,如在「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這句話中,人人生而平等。生來平等,指的是機會的平等,而不是保障將來財富一定平等,否則就不公道了。

應用在當下的年金改革爭論中,社會首先要搞清楚的是:年金的改革,究竟爭的是「公道」還是「平等」?這共識不先建立,後果只能是吵架和欺凌。

翻譯誤國!現在台灣,只要不平等,就喊不「公平」,這是一種「以平害公」,以平等之名為害社會公道的習氣。

台灣急切的需要以下:法律、制度的正直,平民仗義的勇氣,對於社會公道的思辨能力,慈悲為懷的平等精神。但是,這四種力量的名字,不叫做「公平正義」,而叫做「公道、機會平等、正直、義氣」。

「公平正義」是個漿糊語詞,陷進去了,你就陷入了思辨能力以及行動方向的漿糊缸。人們的用語習慣或許難以改變,但是下次當你遇上一位「公平正義」不離口的人士時,請先判斷一下,他是在講社會公道呢,還是在為大家爭取機會平等?他是意在推動制度及法律的正直性呢,或者只是在仗義?

背後的語言學原理

後記:對於想進一步瞭解當代中文內的類似謬誤之讀者,補充其背後的語言學原理如下。

首先要徵求讀者的一點點耐心,略略談一下中文(或漢語、漢字)的語言結構。

在歷史的文言文下,中文是一種以單個漢字疊加,以表達複雜意義的語種。以「聰明」這個今天一年級小學生都使用無礙的雙字詞來說,在100年前的文言文語境下,它不是一個概念,而是兩個概念的疊加,「聰」加上「明」。「聰」指的是耳朵聽音的銳利,「明」指的是眼睛看東西的銳利。因此,有成語說,「耳聰目明」。

由於「聰明」是兩回事,因此我們可以說某個人「聰而不明」(例如對視障),某人「明而不聰」(例如對聽障)。

今天你問任何一個台灣的高中生,「聰明」的英文怎麼說,他會回答那就是「wise」或「cleaver」 (絕大多數的中國大陸高中生的答案也一樣)。好,問題來了,一個疊加式的複雜概念,在翻譯的過程中被簡化為一個簡單概念,而且還偏離了原義。

英文是強勢語言,當年肯定是一位中國人,或中文半生不熟的傳教士,把「wise」或「cleaver」翻譯成了「聰明」,然後就沿襲使用了。結果就是,今天使用中文白話文的人,喪失了對「聰明」這複雜概念的掌握能力。

如果讀者至此感覺,這又怎樣?無傷大雅的小事一樁。那麼,就讓我們來看另外一個例子,「英雄」。

「英」與「雄」,代表的是兩種完全不同的人格氣質。我們可以說一個人「英氣十足」,或「雄心十足」,若以人物論,我們可以說項羽是雄,而韓信是英,如果你高興,你也可以說某人「英氣有餘、雄氣不足」。

同樣的,我們也可以說一個人「英而不雄」、「雄而不英」;歷史上,如果某個人既英且雄,那就是不世之人才,足以成大事,因為他同時具備英與雄這兩種不同的人格氣質,非常難得,稱之為「英雄」。

好,問題來了。在詢問什麼是「英雄」時,今天的台灣人會說,就是「hero」嘛。

「hero」 指的是不畏強勢的領軍出頭人物,它的同義詞是諸如「冠軍」、「戰勝者」,他的人物形象是羅賓漢、超人或海豹隊員。那麼,中文傳統中既英且雄的「英雄」氣質,就這樣的迷失在翻譯之中了。

在過去100年的翻譯過程中,現代的白話中文,已經習慣性的把豐富的疊加概念詞,變成簡單的英文單字概念了;結果是,以中文為母語的人,既喪失了大量的傳統意象,也沒能掌握西方的傳統意象。

說中文的人,在人文概念方面,基本上越來越漿糊化。溝通、溝通、再溝通,需要的是清楚的概念,否則,雞同鴨越溝通就會越糊塗,最後雞毛和鴨毛散一地,難免光著身子打起架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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