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的教育責任誰來負? | 朱家安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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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的教育責任誰來負?

圖/本報系資料照片
圖/本報系資料照片

暑假第一週,有些人在抱怨學校規定畢業之前大家都要去實習,除了佔用時間、體力之外,也有人質疑這種「必修實習學分」並不真的能讓人學到東西,反而只是去打免錢工。我認為學校既然把實習定為必修,就必須維持這門「課」的教育品質,不能擺爛。

為什麼要實習?

為什麼要規定學生必須實習才能畢業?校方的常見說法是:有些東西學生在課堂上學不到,所以必須把學生放到職場上去學。

校方把在校內難以實現的教學發包給企業,這聽起來還算合理。然而,不管學習的場地在校內還是校外,學校終究都必須為教學效果負責。如果國文課不能純粹只是把學生丟到圖書館讓他們自己讀書,實習課也不能純粹只是把學生丟到職場。學校必須找到辦法來說明自己安排或許可的實習制度真的有助於滿足具體的教育目標,僅僅協助媒合企業與學生,這是不夠的。

實習生虛度光陰,學校要負責

然而,參照網路上出現的諸多當事人怨言,在這方面有些學校顯然做得不好。我不時可以看到學生抱怨,自己在實習單位總是被指派去做不用腦袋和技術的雜事、取代臨時工的工作,根本學不到什麼。在這些學生心裡,實習只是領不到錢的打工。

對於這種不滿,有人反駁說,實習學不學得到東西,最終還是看學生的心態。此外,也有大學老師認為,就算學生認為實習對自己來說不划算,也不該反對實習制度,因為這樣等於是剝奪其他願意實習的同學的學習機會。

然而在我看來,這些辯護是把校方和老師應盡的責任推到了學生身上。

例如,若學生睡了一學期覺,最後投訴說什麼都沒學到,我們或許還可以說這個結果是學生的心態使然。但如果學生提出明確理由,質疑老師規定的報告或作業內容沒有教育意義,一個負責任的老師應該會多做一些說明,來試圖說服學生,或者從善如流改變規定,而不是用「學不學得到,都是看心態」來推托。

再來,說取消實習制會剝奪其他學生的學習機會,這也是錯的。一方面,就算學校取消「必須實習才能畢業」的規定,想要實習的學生還是可以自己跟企業接洽。再來,若校方無法在一定程度上保證實習有特定的教育效果,便沒有資格如此肯定學生會因為沒有實習而錯過「學習機會」。

實習不能淪為無薪打工

有些勵志專家可能會主張說:凡是做事情,就有機會學到東西,例如,就算是被業主壓榨、過勞超時,也會學到忍耐、調適心情、壓力時間管理等等技能。然而這種說法的問題在於,如果實習學到的是這種東西,那乾脆去打工就好了不是嗎?電影系學生去片場打工、建築系學生去事務所打工,都有很多被壓榨爆肝的機會,而且還有錢拿。

或許有人會說,用打工取代實習不實際,因為業主不太可能願意為了「壓榨」沒有經驗的學生而付錢給他們。但若是如此,學校就更不應該規定學生實習了,因為這樣一來,只會讓學生更沒有籌碼和企業談判。

就算實習被「外包」給企業,那畢竟還是一門課、是校方無從迴避的責任。校方必須跟實習單位做好充足溝通和協調,確保學生可以藉由實習得到一般打工無法獲得的學習和經驗。如果不能做到這一點,實習就只是無薪的打工,不但無法確保教育品質,也連帶降低相關領域的工作行情,讓學生在出社會之後面對更糟的就業環境。在這種情況下,校方不但有違施教本分,也令人懷疑:他們每年都堅持送那麼多學生去企業做沒有意義的白工,這背後是否存在著利益輸送。

(「無薪實習」也是許多人關注的議題,不過本文僅專注於討論「必修實習制」,對於無薪實習有興趣的人,可以參考徐沛然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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