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伴侶共同收養小孩,如果被歧視該怎麼辦?
同志收養小孩,小孩被歧視該怎麼辦?
答案是:譴責那些歧視同志的人,讓他們痛苦,知道自己是很糟的人,並且會因此被社會看不起。
2019年高雄一名男同志收養女兒,然而礙於現行法規,他的伴侶無法共同收養同一名小孩。他們打了幾年訴訟,今年終於獲得法院認可,成為全國第一個「共同收養」小孩的同志家庭。此事件受到民眾各種質疑列如擔心小孩因為有兩個爸爸而受到同學歧視或霸凌。
「畢竟台灣社會氛圍上還是歧視同志嘛,這是事實,不是嗎?」
這種質疑其實我們早就預見了。我自己在2013年開始使用的一份哲學入門簡報,在討論因果關係的時候,就是以同性婚姻「導致」小孩被霸凌為例。在這份簡報裡,我說明同一個結果總是同時來自複數原因,當我們能看到越多原因,手上解決問題的選項就更多,也更有機會做出公平判斷。
因果判斷總是預設價值前提
舉個例子。同學在教室玩鬼抓人,青春奔跑之餘把放在桌面邊緣的水杯撞掉,杯子破了。誰的責任?你可以說「跑的人,因為教室不該奔跑」,也可以說「把杯子放在那的人,因為會摔破的杯子應該放在安全的地方」。某種意義上,兩個說法都對,因為它們確實都可說是杯子破掉的原因。然而,誰要負主要責任並不明顯,因為我們尚未決定這個教室的規範,而這也會是雙方辯論的焦點。
想像一下,若在學期初的班會上,大家才達成一個共識,訂下班規禁止在教室奔跑以策安全,在這種情況下,責任就明顯可以歸於奔跑把水杯撞掉的人。當我們訴諸原因,很多時候我們是在訴諸責任,這時我們做的判斷其實需要價值前提,而不是純粹的事實陳述。
所以,當一個小孩有兩個爸爸,這當然有可能成為他受霸凌的原因,就像是太胖、太瘦、功課太好、功課太差、個性太包容、個性太不包容,都有可能成為他受霸凌的原因一樣。但面對這種情況,若一個人的反應是「所以同志伴侶不該領養小孩」,那麼他也做出了明確的價值判斷,就像是為了在教室愉快奔跑而規定大家不要把易碎物品放在桌邊的人選了邊站一樣,為了避免小孩被霸凌而呼籲同志伴侶不要領養小孩的人也選了邊站。
讓同志組合享有平權地位,更有助於抵抗歧視
進一步來說,同志和性別議題有一些特殊性,讓這種選邊站比限制桌上不能放杯子更糟。
首先,就算社會氛圍依然歧視同志,讓同志結婚和收養小孩,就是改變社會氛圍的有效手段。就像同性婚姻通過之後社會對同志的接受度提高一樣。
再來,就算同意小孩可能會因為自己的出身背景受到歧視,也正因為掌握此情報,社會並非無計可施。更何況,身經百戰的兩位男同志收養者在應對歧視上的經驗和能力,並非多數民眾身為溫室裡的異性戀可以想像的。在這種情況下,基於擔憂小孩受到歧視而反對同性伴侶領養,這種說法看起來「符合小孩最佳利益」,其實忽略了許多相關因素,而且本質上是反動的。
第三,小孩的福祉當然值得重視,家長的資格也需要檢視,不過我懷疑社會大眾在這方面嚴重偏袒異性戀伴侶。對照一下,當異性戀伴侶生下小孩,所有人會預設這是好事並恭喜祝賀,即使照衛福部統計,2020年台灣有通報的家暴案件受害人數量是11.4萬人。現在有同志伴侶收養小孩,有些人就忽然開始擔心社會歧視會威脅小孩福祉。我說,真要這麼嚴格,大部分的異性戀組合其實也不該有小孩。
我們放任異性戀伴侶想生就生,卻對經過社會局和法院審核的同性組合挑三揀四,這到底是反映我們重視小孩福祉,還是反映我們認為異性戀才有資格養育小孩?
異性戀養育小孩的資格感
在《厭女的資格》裡,哲學家凱特.曼恩用「資格感」(entitlement)來分析女性處境。資格感是一種社會集體的心理現象,讓我們「感覺」特定的人有資格做特定的事,得到特定東西。考慮以下這些問題:
- 為什麼會有人批評蔡英文說「穿裙子的無法統御三軍」?
- 為什麼有六成女性玩家會選擇隱藏自己的性別來避免性騷擾?
- 為什麼在競逐傳統上由男性佔據的職位時,同樣的履歷檔案,當名字換成男性,就會在能力上受到更高評價?
曼恩試圖指出,資格感影響了我們的社會判斷,包括判斷自己是否有資格(被允許)對某些人說黃色笑話,以及判斷某些人是否有資格(有能力)做某些事。
在我看來,民眾對同志伴侶收養小孩的擔憂,也受到資格感影響,我們潛在認為異性組合養育小孩才「正常」,因此對同性組合施以更嚴格的檢視。這讓我們忽略,新聞上的同志伴侶其實已經通過比你我更專業的社會局和法院檢視,這也讓我們誇大了小孩因此遭到歧視的可能性,並忽略其他可以舒緩這些問題的手段。最後,這甚至讓我們認為小孩繼續維持孤兒身份,會比被同志伴侶收養更好,想想看:小孩難道不會因為自己的孤兒身份而受到歧視或霸凌嗎?
在資格感的影響下,真正驅動我們發聲的其實不是我們對小孩福祉的重視,而是我們對於同志組合收養小孩的反感。只有意識到這一點,我們才有機會完整看待和溝通各種生育和收養的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