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限上綱不能無限上綱 | 朱家安 | 鳴人堂
親愛的網友:
為確保您享有最佳的瀏覽體驗,建議您提升您的 IE 瀏覽器至最新版本,感謝您的配合。

無限上綱不能無限上綱

圖/pixabay
圖/pixabay

某個支持集會遊行法的人:為了社會安定,言論自由不能無限上綱。

某個反對同性婚姻的人:我也有很多同志朋友,不過多元價值不能無限上綱。

某個參與網路筆戰的人:你的論證無懈可擊,但是邏輯不能無限上綱。

「無限上綱」是個有意義的概念,然而近年來它有被濫用的趨勢。根據過往的經驗,當某個概念被濫用,此概念的實用意義可能逐漸消亡,例如「家庭」、「純潔」、「下一代的幸福」。為了未來更方便的討論,這篇文章旨在拯救「無限上綱」這個概念。

我們使用「無限上綱」的時候,依照不同脈絡,通常會涉及另外兩個不同的概念,我們有時候會省略其中一個,只表達:

X不能無限上綱

但從對話脈絡,總是可以看得出來,完整的意思是:

因為X不能無限上綱,所以X不能用來支持Y

這種說法想必是用在你的對手用X來支持Y的時候,例如:

大彭:基於人權(X),我們應該禁絕體罰(Y)。

小畢:就算是人權,也不能無限上綱啊。

這種回應反映的立場其實有點複雜:你一方面接受X,一方面卻不打算因此接受Y。為什麼會這樣呢?比較常見的理由是:

  • 你同意X是好東西,但認為Y不在X的適用範圍內:

    「女人怎麼可以投票?公民權不能無限上綱啊!」

    在這個例子裡,二十世紀早期的說話者認為公民權不適用於女人。

  • 你同意X是好東西,並且適用於Y,但認為X帶來的要求或責任沒有強到足以支持Y:

    「我沒有義務要把一半收入拿來幫助弱勢,『平等』不能無限上綱」

    在這個例子裡,說話者同意「把一半收入拿來幫助弱勢,可以促進平等」,但強調自己沒有責任為了平等如此付出。

不管背後是哪一種理由,你可以想像,接下來的爭論很可能會聚焦在概念的適用範圍和力道上:「公民權適用於哪些人?為什麼不適用於女人?」、「如果一半算是太多,那平等到底可以合理要求你捐出多少收入去幫助弱勢?」(根據我國政府使用稅金的方式,臺灣社會顯然不認為這個數字等於零)。這種聚焦方式是正確的,因為只有講清楚你談的概念適用的範圍,我們才有辦法判斷你的「無限上綱」論述有沒有道理。

怎樣才算是無限上綱,這並不是完全主觀、見仁見智的問題,在最精確的脈絡裡,甚至可以有標準答案:

老師:阿花,回座位坐好。

阿花:身為小學生,我有在下課時間遊玩的權利。

老師:我同意,但是這個權利不能無限上綱。

阿花:為什麼?

老師:因為現在是上課時間。

然而,在一些公共討論裡,「無限上綱」的使用者,往往不會說明自己引用的概念適用的範圍與力道。一方面,這是一件可惜的事,因為這些抽象概念的內容究竟為何,往往是社會尋求共識的路上一定要搞清楚的。例如,如果反對同性婚姻的人不說清楚他認為「多元價值」的適用範圍到哪裡,社會就沒有辦法拿他的理解來跟其他陣營的人比較,並進一步討論,尋求合理的協調和共識。

另一方面,這也讓那些指責別人「無限上綱」的人,有把「無限上綱」無限上綱的嫌疑。根據前文,「無限上綱」是發生在有人錯估某個概念的適用範圍或力道的時候,如果你指責對方「把X無限上綱」,卻沒有辦法說清楚對方是如何錯估X的適用範圍或力道,那你恐怕是自己錯估了「無限上綱」的適用範圍了。

「無限上綱」是個對討論有幫助的詞,因為它彰顯了一定的立場結構:你認同對方引用的某個概念或價值,但認為他的使用方式不合理。然而,使用「無限上綱」的人也必須負起一定的說明責任,才會有好的溝通效果。

當然,你的討論對象也有可能堅持不說明「無限上綱」在這裡是如何適用。對於這種濫用「無限上綱」的人,你可以拿這篇文章給他看,或者採取下面這個解決方案:

阿哉:你的說法沒有道理,因為人權不能無限上綱。

洛克:你的說法才沒道理,因為「人權不能無限上綱」也不能無限上綱。

留言區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