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音樂中心」:是禮物,還是應付? | 陳樂融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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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音樂中心」:是禮物,還是應付?

圖/台北市文化局提供
圖/台北市文化局提供

台北市長候選人連勝文和柯文哲對流行音樂產業的不熟悉程度,應不相上下。但柯文哲畢竟提出了他的流行音樂政見,而連勝文目前找黃國倫寫了一首歌。

暫時不細談柯文哲的政見是夢幻還是口號、空頭支票還是萬丈雄心,只能說真有志關心流行音樂產業的北市候選人,應該先好好認識現任市長已做和來不及做的事。

藍營不用說,競選團隊沒理由不從同黨市長那邊弄清楚攻防之道,連綠營都有現成黨團溝通模式,真想了解哪個計畫,不管是向市府索取書面資料或請相關局處專案報告,都能讓候選人知己知彼、擬定戰略、集中火力。

但柯陣營記者會和政策影片端出的流行音樂政見,很像是不清楚北市府現有重大工程和推動工作的人彙集的「願景大全」,當成音樂圈一部分人的理想可以,要當成市長候選人政見,很容易被打槍(當然,連陣營目前根本是白卷)。

首先,從重大工程面,台北市政府現有中央交辦的「台北流行音樂中心」(原稱北部流行音樂中心,簡稱北流),在2013年6月風光開工剪綵後,目前發包極其延宕,原定2016年底完工,正提報中央預備延後到2018年底,高雄市政府負責的「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簡稱南流或海音)據說同步申請展延。

意思是,柯文哲拍胸脯北流要在他任內完成,掐指算算,下任市長剛好做到2018年底。必須非常幸運,下任市長才能不致跳票。硬體完工、驗收後,園區內尚有許多裝潢及展示規劃,不在現有工程預算及設計內,要開幕、營運、見客,至少要到2019年夏秋之交了(這是非常樂觀的估計),更別說若想對台灣流行音樂產業促成甚麼開花結果的綜效,就可能連總統都換過兩輪了。

其次,兩個中心都妾身未明。文化部出的錢(生母),找地方政府當孕母(代辦興建),孩子生下來後繼續當養母(地方自營)。北高兩市固然樂意有中央「送」的明星級建設項目當政績,但前提是賠錢的生意沒人愛(想想台中歌劇院從地方踢回中央的例子吧),先不說未來開幕後的收入需上繳國家財產署這條規定,北高政府目前都表反對,連迫在眉睫的工程發包,北流都驚傳鉅額短少。

錢不夠,但生母不肯補,孕母又認為不是自己孩子,為何要貼?僵住的事情誰能打開,我不知道,但知道最急的人肯定不會是即將揮別的郝龍斌市長和文化局劉維公局長。

而流行音樂圈,很簡單,從頭到尾都不想管這些中央與地方的角力,而只想問:政府注不注重這個流行音樂中心,注不注重這產業?音樂圈要的不只是多一個租借的演出場地(如國父紀念館、台北國際會議中心、小巨蛋),更希望是活絡整體產業的場域、生態、基地。面對政府凡事都得想到法規、組織、成本、權力,我已經不算是只做夢不務現實的人,但難道想角逐市長大位的人,比我還有資格不分青紅皂白地作夢?

市長候選人理應拿出比我用功一百倍的程度,深入了解現有問題並對症下藥,而不是盯著幕僚準備的講稿與大字報宣示。

政府一貫稱北高兩地的流行音樂中心,是送給流行音樂界的大禮,我且拭目以待:到底是禮物,還是應付?這一仗,連勝文或柯文哲若勝選市長固然跑不掉,文化部也別想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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