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義與完成任務,哪一項比較重要? | 張賢龢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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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正義與完成任務,哪一項比較重要?

圖/Bob ~ Barely Time (CC BY 2.0)
圖/Bob ~ Barely Time (CC BY 2.0)

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在集中營工作的德國人們被押到法庭受審。當問到他們有無罪惡感時,竟然有一部分的人不認為自己犯了屠殺的罪過。「我只負責關門,何罪之有?」「我負責開車,毒氣不是我放的。」還有許許多多在集中營中執行不同任務的人們,雖然他們不是直接殘害猶太人的兇手,但每個人盡力地達成了個別的任務,終鑄就了歷史上無法挽回的錯誤。

上週在課堂上,我與學生們討論災害發生後與媒體互動的文章,文章中談了許多避免災後謠言流傳的方法,也聊了許多災害記者在採訪新聞時可能產生的偏誤。我課後小考有一個題目問學生們:身為專業災害管理人員,災害發生後,你們會怎樣避免流言發生?令我意外的是,這群從小在號稱自由民主的美國長大的博士班學生們,當我問他們如何減低災害錯誤訊息流傳時,許多人竟然回答要管制媒體的發言,在媒體發佈訊息之前要交給現場災害管理人員確認,一位學生甚至還說出了監看(monitor)媒體的句子。

很明顯地,會寫出出這些答案的學生們,只考慮到他們的專業,而忽略了整體社會的公義與發展。

我一一評註並回覆給這些學生們:言論自由是美國的主要精神之一,現在雖然你們的角色是災害管理者,而我要你們思考如何減低可能的謠言,但這些措施不可以逾越了美國憲法保障的精神,否則將成為一件很危險的事情。如果每位專業人士都站在這樣便宜行事的態度上限縮人民的自由與民主,那與某些共產國家有何不同?

同樣的道理,台灣社會這幾天不斷地在討論警察假扮成社工執法是否適當,為了更快地達成工作目標,專業工作者是否可以用欺騙的方式,進入可疑毒販的住家搜索?與我給學生們的評註一樣,我認為不可以讓某一專業無限上綱,甚至超越了我們所尊重的價值與原則。災害發生後避免流言傳播是災害管理者應做的工作,但如因為要更快達到目標而侵害了更重要的言論自由就是不妥。警察抓毒販的行為再正當不過,但不計代價甚至用欺騙的方法來達成任務,就傷害到我們社會中更重視的信賴原則。最基本的邏輯是:避免災後流言四起的方法很多,不需要用監督,審查新聞媒體或是社群網站的方式來做。抓毒販與搜索毒品的其他方式不是沒有,還沒到需要用假扮社工破壞信任的方式進行。

我無意責怪第一線的執法警察們,想必這項工作十分的不容易,因此他們才需要另闢蹊徑,但要反思的是,在官僚體系中的這些專業人員,在訓練或是教育的過程中,除了迅速正確地達成任務之外,有無更多對大方向,大原則的思考與反省?

就像在集中營工作的德國人一樣,如果失去了整體的思考,放任個體為了完成個別任務而不擇手段,最後整體官僚體系將走向錯誤的方向。災害管理者也好,警察同仁也罷,除了專業上的加強外,對於社會人權,對於整體社會方向必須要有更強大的認知。因為他們掌握的是名為國家的機器,當機器轉向不正確的道路時,造成的傷害比任務失敗還要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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