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世懷/外籍看護工逃跑中?長照體系也需要雞尾酒模式
近日有位好友,為了家中外籍看護工的臨時出走,鬧得人仰馬翻。事情是這樣的:
他家的外籍看護,趁著休假一去不回,全家頓時陷入手足無措、兵荒馬亂的窘境。或許那位印尼籍看護還惦記著長期以來雇主家人對她的關照,抽空打了一通電話回來,告知希望能轉職到工廠去,但若雇主不同意,她就會循「逃逸」模式去做黑工。
「天啊,怎麼會這樣?」「長輩該由誰來照顧?」「我們該怎麼辦?」迫在眉睫的照顧問題馬上成為家庭所有成員的困擾,也不得不把居住在外地的兄弟姊妹一起找回家裡商量。所幸在友人的協助之下,在不太長的時間內找到優質的護理之家暫時入住,解決眼前最急迫問題,剩下來的,就是與仲介公司一同處理該名外籍看護終止服務後的行政作業。
這樣的情節,在疫情以前確實並不那麼常見。但在疫情後,因為外籍移工(特別是印尼籍)進入台灣提供服務的限制條件增加,有越來越多移工由家庭看護轉職到產業工作,甚至選擇逃跑打黑工,儼然已成為「移工中的移工」了!某位提供居家醫療服務的醫師告訴我,「近半年來,光是我服務的個案,大概就已經有四個外籍看護跑掉了,這是這幾年來從沒有發生過的狀況……」
家庭看護移工真的在減少
依據勞動部的統計資料,109年3月底的外籍家庭看護工人數為245,957人,但110年3月底的外籍家庭看護工人數則銳減至229,961人,共減少了15,996人,減幅達6.5%以上。這個數字除了說明少了很多家庭看護,背後更代表有接近1萬6千個家庭面臨了家人長期照護的問題!若這樣的需求完全轉換成長照居家服務,所需要的居服員人數可能是數倍以上,才有機會在全時段補上所有缺口。
但大家都知道,這可能性很低。因為高齡化帶來的失能或失智個案正逐年快速增加,現階段的居服員人數連這樣的需求都無法跟上,更何況要再去補足外籍家庭看護工的服務缺口。這真的非常非常困難!
所以,這半年多來,有口碑的長照住宿式機構,包括護理之家及俗稱的安養中心等等,幾乎都是一位難求,因為長照服務的缺口就只能往這裡填補。
同樣依據勞動部的統計,養護機構外籍看護工的人數在109年3月底是15,211人,而110年3月底是15,822人,一年間增加了611人。簡單的數字比較推算,養護機構所增加的人力也無法跟上家庭看護工短缺的人力,更何況還有更多經濟、倫理、親情等等複雜因素,都導致台灣人高度依賴家庭看護工。這一題,真的不好解!
失聯看護移工真的在增加
依據內政部失聯移工的統計資料,109年3月的失聯看護移工總人數為27,244人,110年3月底的失聯看護移工人數為28,689人,一年間增加了1,445人,特別是從去年7月起大幅增加。其中,印尼籍的女性看護工(家庭看護主力)失聯人數從19,034人增加到20,413人,增加了1,379人,佔新增失聯移工人數的95.4%,這真的非常非常令人吃驚!她們去哪裡了?她們為什麼要逃跑?她們為什麼甘願做躲藏度日的黑工?
疫情可能是個點燃問題的引信,但絕對不是唯一。筆者認為可能的原因有:
- 因為疫情缺工:其他工廠願意提供更高的新資報酬以及相對合理的工作條件,所以她們想跑。
- 因為惡質炒作:新的外籍看護工進不了台灣,有迫切照顧需求的家庭被不肖業者誘拐,用更高的代價雇用不合法黑工。據筆者從業友人說法,市場上的外籍看護黑工每天工資已經喊到1,500元以上,有利可圖,當然要跑。
- 因為工作太累:長期照顧失智或失能的個案累積的生理、心理疲乏無法有效舒解,再也無法承受照顧的壓力,所以要跑。
- 因為勞動條件不夠好:目前家庭看護仍未適用《勞基法》,導致她們薪資偏低、假期偏少,相對於享有完善勞動法規保障的產業移工弱勢許多,感覺工作條件不公平,所以要跑。
- 因為資源累積夠了:通常外籍移工來台工作必須先支付來台的所有費用,如果不是真的喜歡照顧服務工作,一旦能償還相關費用或掌握更好的賺錢管道,可能就選擇逃跑。
基於上述原因,失聯的外籍看護工,也因此在過去一年暴增。
疫情後的外籍家庭看護工轉型
疫情總有一天會過去,外籍家庭看護工的服務模式轉型也必然要發生,否則將難以應付超高速的老化速度。筆者認為,轉型的核心觀念應該是重新建立外籍家庭看護工的正確「使用說明」:家庭看護工是照顧工作的執行者,並非所有責任的承擔者!照顧應是全家人的責任,並不會因為雇主付了薪水,就通通是外籍看護工的責任。在這樣的前提下,筆者提出幾個建議供參考:
1. 外籍家庭看護工的勞動條件標準化:
目前外籍家庭看護工並不適用《勞基法》,無論是薪資或假期,都無法比照受《勞基法》保障的養護機構移工或產業移工。事實上,即便按照現行的制度,不同國籍的家庭看護工最低薪資也有所不同,如泰國籍家庭看護工的月薪資不得低於23,800元,其他國籍則是17,000元以上即可。不同標準帶來的不公平,將會是問題紛爭的起點。因此唯有將外籍看護工的薪資與勞動條件規範標準化,這樣才有機會在一致的機制下進行管理,減少產業間因為勞動條件不均而造成的跨產業移動,同時也保障外籍看護的基本人權與工作權利。
2. 善用長照喘息服務:
許多聘用外籍家庭看護工的個案並未申請長照服務,但事實上,只要是外籍看護工休假的時間,都可以運用長照2.0的喘息服務,透過政府協助,讓家屬、外籍看護以及其他單位的居家照顧服務員組成「照護團隊」共同分攤照顧工作,並且相互分享與學習,相信這才是最好的居家照護組合。
3. 成立專責處理空窗期銜接的服務機制:
新舊外籍家庭看護工的轉換交接期,往往是家屬最困擾的時間點。這段時間太長、無法全部用長照喘息服務替代,但要聘用台灣籍的照服員全天候工作,成本又很高(每日服務費約2,200~2,500元)。因此,如果能解決這段空窗問題,相信就是對家屬最大的支持。
其實,勞動部過去曾經試辦「外籍看護工外展看護服務試辦計畫」,概念是由長照服務單位引進外籍看護,並透過她們與台籍照顧服務員組成居家服務團隊,提供自費的照護服務。很可惜最後因為執行成果不佳而終止計劃。
筆者認為,COVID-19疫情帶來的巨變,硬生生的改變了許多遊戲規則,過去感受不強烈的空窗期困擾,現在卻是難以揮去的夢魘;過去外籍家庭看護工不會想往產業移動,現在則因為工作條件改變而增加了新的選擇;過去長照政策的給支付制度不易配合試辦計劃接案與服務機制,但現在相對變得更為彈性了。
在這些變化下,政府應審慎思考重啟外籍看護工外展看護計畫的進階版,讓長照服務單位來引進外籍看護人員,並承擔人員變動的風險,透過相對完善的訓練、管理以及台外照顧者的組合照護模式,提升個案的照護品質。更重要的是可以再搭配現行長照服務的資源運用,讓家屬在最辛苦的轉換空窗期,得到最經濟實惠的支持。相信這個從痛點出發的解決方案,會是最有感的服務設計。
我們需要尊重外籍移工的人權,也不能剝奪其選擇工作或雇主的權力,但是更應該的是從相互尊重的心態,建立照護責任的正確歸屬、改善工作條件,做這些外籍家庭看護的支持系統。說真的,長時間照顧失能或失智的個案,對照顧者的精神與體力而言都是相當大的負擔,我們自己都不一定做得來,怎麼能期待外籍看護工從到家裡報到,就自動做到一百分?要他們不再從照顧崗位上「落跑」,我們也該努力做點事吧!
(※ 作者:曾世懷,中正大學企業管理研究所博士生、長照機構行政主管。本文授權轉載自「獨立評論@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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