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了一隻長頸鹿以後只要再修法和開一堆會就好了嗎? | 顏聖紘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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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了一隻長頸鹿以後只要再修法和開一堆會就好了嗎?

圖為台北市立動物園長頸鹿。 攝影/許伯崧
圖為台北市立動物園長頸鹿。 攝影/許伯崧

長頸鹿宵久在搬運過程中死掉以後,馬上就在媒體上冒出一些「反射式」評論,例如:「動物園應該關掉」、「動物園未受監督」,或是「有空弄寶可夢地圖沒空照顧長頸鹿」之類的意見。

所有的動物照護(husbandry)與圈養(captivity)都涉及高度的專業,尤其在動物福利論述越來越精細,生態保育意識越來越普及,以及相關的科學技術也越來越發達的今天,任何動物的圈養都需要經過縝密的思量,甚至得受到公眾的檢驗。

但是當資訊透明度不足,公眾的資訊獲得能力不佳,以及專業知識水平具有高度落差的時候,這樣的社會監督究竟會把動物圈養的管理往好的方向推進,或是加深專業動物飼養管理以及「一般大眾」之間的鴻溝呢?

在台灣的媒體上,只要出現「某某動物園要被關閉」的報導,就會馬上獲得很漂亮的點擊次數,會對這種新聞點讚的心理基礎不外乎是「動物園只是囚禁動物的地方」或者「動物們可以回到家鄉去好棒」這兩種天真的情懷。感覺就好像在看電影《馬達加斯加》,然後對著動物大喊「run~~~」。這樣的思維看似對動物充滿了濃濃的愛,然其基礎卻是缺乏對現代動物園發展與動物圈養實務的瞭解。因此我想就動物園發展、明星動物的形成,以及行政管理上的實務提出一些小小的看法。

倫敦動物園於1828年剛開園時的鳥瞰圖。
 圖/維基共享
倫敦動物園於1828年剛開園時的鳥瞰圖。 圖/維基共享

動物園應該關掉嗎?

動物園的起源甚早,在主要文明中都會出現,因為帝王透過蒐羅珍禽異獸來鞏固統治地位、滿足個人與貴族癖好,並象徵異邦臣服在自己的顯赫威名之下。

隨著現代國家體制與帝國主義的興起,動物園與植物園這兩種機構在19世紀成為列強展現海外殖民與資源搜刮能力的配備,但是我們對許多生物的知識也都在那個充滿掠奪的年代中藉著圈養與栽培生物才得以接觸,並就近觀察而突飛猛進。這也就是說,我們目前所知道的知識,有非常大的一部份來自於過往走過的痕跡;即便以今日的標準來說,過去的科學發展受惠於帝國主義發展,並伴隨了對動物福利與生態保育的忽視。

然而動物園這樣的機構在世界各國的發展軌跡並不盡相同。在英美等國家,早期動物園的成立確實是為了服務貴族的喜好,然而到了19世紀中末期,動物園就已經與學術研究有比較緊密的結合。這也是為什麼1826成立的倫敦動物園是由1828年成立的倫敦動物學會所管理。而倫敦動物學會本身就是一個學術研究機構,長期以來進行各類野生動物的分類、演化、形態、行為、生理、病理方面的研究。這也就是說,動物園的經營方針並非取悅大眾。

1864年攝於倫敦動物園的斑驢。這種動物在1870年代就已經因為狩獵在非洲絕滅,最後一隻個體於1878年死於動物園中。
 圖/維基共享
1864年攝於倫敦動物園的斑驢。這種動物在1870年代就已經因為狩獵在非洲絕滅,最後一隻個體於1878年死於動物園中。 圖/維基共享

之後,動物園這樣的機構在全球各地很快地被仿傚成立,其目的多半都只是以購買與圈養各種動物來滿足一般人獵奇的心態。也就是因為有這樣的心態,因此許多經營不善的動物園經常帶頭示範如何虐待動物,並且在娛樂與教育的包裝之下把動物的圈養蹧踏成為一項令人垢病的專業。這也就是為什麼許多有錢有地的經營者,可以任意購買動物營造出亂七八糟且充滿不當動物表演與圈養方式的「原野樂園」與「休閒農場」

除了歐美少數由學術機構管理的動物園之外,全球多數動物園,包含台灣的動物園的近代化,已經漸漸從從傳統的獵奇、觀賞、娛樂、表演轉型為保育、研究、教育。所以如果對1914年成立的圓山動物園早期模樣還有記憶的人來說,當年的動物圈養環境非常狹小,多數動物只是被囚禁。甚至還需要動物表演(騎單車之類的)。但是搬到木柵以後一切就好轉了嗎?也未必。位於木柵的台北市立動物園在1986年啟用以後,雖然在當時號稱是東南亞最大的動物園,但是就現在的眼光來說,其佔地面積,給予部份「巡遊型動物」(例如北極熊、獅子,與其它莽原型動物)的空間也已經很難符合動物福利的標準。

但是這表示動物園就不具備任何功能,應該被直接關閉嗎?以台北市立動物園來說,除了多年來在受到限制的空間下改善部份動物的圈養空間(例如行為豐富化)以外,最重要的是長年擔任走私與本土野生動物救傷收容的工作。雖然台北市動物園從早年的圈養展示走到現在的保育與教育之間,比起歐美部份動物園晚了很久,但是也漸漸地轉型成一個以保育、教育與研究為主的現代型動物園。這也就是說,現代動物園在人力、專業與物力都能支持的情況下,應該要往這個方向發展,而不只是因應部份人士的叫囂與不理解而直接關閉。

長頸鹿是莽原型動物,需要相當大的生存空間。
 圖/美聯社
長頸鹿是莽原型動物,需要相當大的生存空間。 圖/美聯社

為什麼一定要養長頸鹿?

這次的動物園死亡事件中,有評論者提出一個疑問:「為什麼一定要養這些珍禽異獸」?這就牽涉到動物園經營方向與大眾期待兩個層面。

每一個動物園可能都會有一些「鎮園之寶」,也會有一些「必備元素」,就好比超商不能沒有茶葉蛋一樣。所以不管位於地球上的那裏,不管氣候是否適合,不論圈養環境是否適當,你很難想像任何一座動物園中沒有獅子、老虎、長臂猿、斑馬、長頸鹿、大象、紅鶴、北極熊、環尾狐猴和河馬(基本上這些動物通通演過迪士尼的動畫)。但是這樣的物種選擇與大眾需求又是怎麼來的?

以長頸鹿這種動物來說,早在鄭和下西洋期間,就已經多次由東南亞的榜葛剌(今孟加拉一帶)等國獻給明朝永樂帝。但是產於非洲的長頸鹿怎麼會由榜葛辣獻給明朝皇帝?這當然要拜當年阿拉伯人控制印度洋東西兩側海陸貿易所賜,因此榜葛辣在那個年代可以獲得非洲的珍獸並不是困難之事。除了榜葛辣以外,麻林(今肯亞一帶)、阿丹(今葉門一帶)也曾朝貢長頸鹿。而鄭和第七次下西洋的時候其下屬還到古里、適默迦等國買到長頸鹿。

瑞應麒麟圖,1414年畫作。 早在鄭和下西洋期間,就已經多次由東南亞的榜葛剌(今孟加拉一帶)等國獻給明朝永樂帝。
瑞應麒麟圖,1414年畫作。 早在鄭和下西洋期間,就已經多次由東南亞的榜葛剌(今孟加拉一帶)等國獻給明朝永樂帝。

除了中國,在歐洲海上強權興起之後,長頸鹿也成為歐洲各國與鄂圖曼土耳其帝國的外交工具。更別說西風東漸之後,大日本帝國如何效法歐洲國家在動物園圈養這些動物,那麼在1961年後園山動物園能由日本動物園獲得長頸鹿來滿足大眾的期待也就不足為奇了。

但是圈不圈養一種動物的決策本身就是複雜並隨著時空轉變而有很大的不同。非洲各地的長頸鹿在過去並不特別被認為是瀕危動物,因此一直到目前為止並沒有任何一種長頸鹿成為華盛頓公約(CITES)的貿易管制物種,甚至在國際自然保育聯盟(IUCN)的紅皮書上也被列為無危(least concern)物種。然而事實上長頸鹿早已經因為環境破壞、氣候變遷與狩獵(包含原住民與外來客)幾乎在厄立垂亞、幾內亞、矛利塔尼亞,與賽內加爾消失。安哥拉、馬利與奈及利亞的族群也幾乎絕滅,或被移地安置於盧安達與史瓦濟蘭。在所有長頸鹿的亞種中,努比亞長頸鹿、羅氏長頸鹿與西非長頸鹿在野外都只剩下數百頭。

近幾年東非各地因為迷信「吃長頸鹿肉可治愛滋病」的謠言興起吃長頸鹿肉的風氣,因為長頸鹿容易獵捕,價格又較牛肉便宜,因此原本許多沒有保育疑慮的長頸鹿族群瞬間陷入危機。此外,部份新興富國(如中國)的崛起,瞬間增加私人動物園的設置,因此對長頸鹿這類動物的需求也相形提高。這也就是說,過去圈養長頸鹿或許還沒有生態保育上的疑慮,但若在這幾年還有動物園想要購入由野外捕捉的長頸鹿,就必然會受到長頸鹿保育團體的質疑。

澳洲一處動物園搬運長頸鹿的過程。
 圖/歐新社
澳洲一處動物園搬運長頸鹿的過程。 圖/歐新社

維持動物園動物圈養品質的兩難

由於許多動物的進駐與持有遠早於保育與動物福利概念的興起,因此當我們現在談論一種動物的圈養空間不足的時候,在現實上已經受限於幾十年前的硬體設計。除非有地,否則增加這類長壽動物的活動空間是相當困難的。

為什麼要把動物搬來搬去?根據許多國際動物園與水族館組織的建議與規則,所有的圈養動物都不應該發生近親交配,或是因為空間不足與個體性格問題所造成的個體損傷。這個時候動物園之間就必然需要為防止近親交配、促進同種動物的基因交流與提高遺傳多樣性而努力。這也就是為什麼動物會需要被「搬來搬去」。

但是動物的搬遷有這麼簡單,想搬就搬嗎?有些評論者認為,動物園動物的搬遷或移動缺乏規範。但事實上全球動物園都早已為許多特定動物的交換與搬運發展出很多的聯繫窗口與模式,再加上華盛頓公約、IATA以及各國動物福利規範中都具有搬運規範。以台北市動物園的長頸鹿問題來說,因為當時得到的個體有限,因此當繼續繁殖形成小個體群,而幼體又長為成體以後,個體之間的競爭行為就會開始浮現。如果不找地方來增加動物的個體空間反而會造成其它個體的損傷。我想這是任何飼養繁殖過動物的人的基本常識。

許多動物的交換都還需要經過遺傳資訊的比對才能確保那樣的交換是否造成雜交?或是合理的遺傳交流?當這些都確認以後,才會真正進入動物的搬運作業。但因為長頸鹿為鯨偶蹄類動物,台灣又不巧是口蹄疫的疫區,所以想要輸入新的動物進來增加遺傳多樣性也很難,要把台灣圈養的個體輸入到其它國家交換更難。這個時候只好在國內交換或移地圈養。

此外,任何照顧動物的人都不會希望自己照顧的動物死掉。因此日常的照護和醫療支援就會變得非常重要。如果查閱野生動物醫療文獻就會發現,長頸鹿的肺炎並不屬於非常容易診斷的疾病。主要是因為長頸鹿雖然容易緊張,卻又不是顏面肢體動作非常豐富(或是讓人能看得出來)的動物,再加上一個高高在上的長頸,就算牠感染肺炎,也經常無法馬上發現。這類動物感染肺炎但在外表看不出來的情況事實是非常常見的,這是因為許多動物就是不會顯示出容易被診斷的樣貌。

如果你認為這個地方不應該再圈養動物,就可以把動物放走嗎?也未必。如果缺乏整個非洲的長頸鹿的族群遺傳資訊,我們根本不知道這隻動物可以被送到那個國家的那個地點。此外原本野生的族群是否願意接納被釋放的圈養個體也是未定之天,憑空增加諸多的風險。

以上都是圈養一種動物的考量與代價,但是一般的遊客與觀眾並不會知道這麼多,而在我們諸多的公私立動物展場中,也不會告訴你這麼多複雜的現實議題,只會告訴你遠在天邊的科學知識,還有配合遊客的賣萌。

長頸鹿的照護需要高度的專業。 圖/美聯社
長頸鹿的照護需要高度的專業。 圖/美聯社

再修一次動保法就萬事OK嗎?

我不知道《動物保護法》是不是一個最常被修的法,不是提高罰則就是新訂一堆難以執行的規則。如果因為這隻長頸鹿的事再來一個針對展示動物增訂條款,那會怎麼走?那些除了牛與豬以外,還有多少哺乳類動物要納入《動物運送管理辦法》?又要設立個什麼委員會?又要確認動物照養員有多少小時的訓練?又要有什麼監督平台?誰來監督執行成效?基層動保業務的人力與時間夠嗎?其實要幾百個平台都沒有關係,但是請問當媒體批評動物園專業能力不足或是傲慢的時候,那請問誰比動物園專業?是發即時新聞的記者嗎?還是沒有養過動物的善心人士?

我在過去的許多評論中曾經提過,動物保護法實施到現在為什麼仍然跌跌撞撞的因素非常多。母法本身對受保護動物的定義不夠完備,應受法律介入的事務不完備,無論是技職、大學、行政與決策體系都無法面對貓狗與傳統禽畜以外的理念與技術。許多中央主管單位規範的事務一到了地方就會變得懸而未決、難以執行,或是被不專業的主管搞得難以執行,在法律的執行上也經常因為動物差異、群眾關切程度,與法官的認知不一而有許多令人困惑的地方。

而現實面就是我們能夠參與這類決策的專家不夠多,不管開幾次會,可以來開會的就是幾個熟面孔。一不小心讓人知道了還可以酸你是「小圈圈」、「黑箱作業」或「同溫層」。如果我們真希望法律的設計、政策的執行和現實面的配合都能夠讓事情往我們想要的方向發展,那麼在提出修法建議之前,或許我們應該要先瞭解在相關科系的教育與研究中缺了什麼環節?主管單位缺乏什麼樣的資訊支持政策與科技研究?除了呼籲大家不要看惡質動物展演之外,政府、民間團體、動物園園方,與民眾所應該接受與提供的教育又是什麼?如果我們不確認有誰能夠執行這樣的理想,那麼任何一次修法都會造成另一次的頭痛。有一個零安樂死擺在眼前還不夠嗎?

一隻野生動物的逝去當然是令人痛心的,但是某些媒體與民代每每遇到動物死亡,就在不理解理想與現實差距的狀況下,把動物園當軟柿子來打也是一種廉價的反應。

無論是台北市動物園的長頸鹿、天馬牧場那隻摔死的阿河,海生館的小白鯨,牠們在台灣的存在其實從來不是基於動物園的現代任務,而是傳統的民眾心理與票房需求。也因為有這樣的需求,這些動物才會被長期地圈養。如果我們希望動物園的未來真的是走向現代化經營,並履行現代動物園的職責,或許我們應該思考的是如何讓動物園成為學術、教育,與保育專業機構,而不是民代招待選民的後花園,或只是某個機關辦活動的附屬場所。此外,如何讓動物園的醫療設備更上一層樓,改善人力素質與待遇讓它成為一個可以讓專業人士願意投入的地方也是當務之急。

最後,如果動物園真的是一個環境教育場所,我們除了在廁所小便斗上貼那些豆知識,或是讓小朋友開心尖叫以外,我們要不要誠誠實實告訴所有小朋友,為什麼這些動物會因為「你想看牠」的需求遠渡重洋跑到台灣來?長頸鹿在夏天吃冰棒是因為台灣的鳥天氣真的不適合養牠只好吃冰消暑,或只是小朋友覺得那個模樣很可愛呢?

台北市立動物園的保育員和獸醫師搶救宵久。
 圖/台北市立動物園提供
台北市立動物園的保育員和獸醫師搶救宵久。 圖/台北市立動物園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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