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你的奸計被我識破了!
建中學生和校長為了「制服」問題進行了一場溝通,學生把討論過程公開,媒體跟進報導,引起一場爭相譴責校長的風波。校長出面說是誤解,於是學生又公佈了全程錄影畫面。
我個人是認同以下三個命題的:
一、「多數≠民主」
二、「一人一票不公平,需專業判斷」
三、「名校生和文盲遊民的學識有所差距」
先說第三點好了,這應該沒啥疑問吧?當然名校生的水準也有高低不同,上下差距甚大,但是和最極端的「文盲街友」或者「國小畢業的無業遊民」相比,毫無疑問的是前者的學識能力較高,例如說對文字掌握能力較好,中文甚至外文閱讀能力都有一定水準,對學術研究方法也有基礎,對理性辯論也較能接受。這些都是可以客觀評量的,哪有什麼好質疑的呢?
再來說「多數≠民主」,「民主=多數作主」是許多人的誤解,尤其是民粹主義者最常拿這一點來「大聲」,只要自己這一方人多,就動不動嗆聲「一人一票,有種就來投票啊!」、「等你席次過半再說」、「不爽你就去辦公投啊!」。很眼熟對不對?這就是國民黨利用席次多數遂行議會暴力的老戲碼。民主不是只有投票、多數決,這些都只是民主的內涵之一,不是全部,否定民主其他意義的「多數決至上論」當然是錯的。
最後是「一人一票不公平,須專業判斷」這件事,這就比較難解釋了。要討論這句話,首先要釐清「公平」是什麼?我相信大部分關心公平的人,一定都看過一張對比圖:三個身高不同的兒童站在籬笆後面,站在同樣高度的箱子上,矮個子的視野被遮住。另一張圖片裡,三個孩子依據身高分配到不同高度的箱子,所以三個人都能夠看到籬笆外面的世界。
這就是對「公平」這個概念的釐清:立足點的公平不是真公平,是假的公平,不是正義。但「齊頭式」的平均分配,卻比較接近一般人心目中的公平。所以我們又得到一個概念:「公平與否是由正義決定的,而不是超然獨立存在的」,也就是說,公平這個概念的產生,起因於對正義的追求。而公平與否的判準,當然也由正義來決定。這也就是我們聽過的「形式公平的等量分配不是真公平,正義的分配才是真公平」。
然後,更麻煩的問題來了:什麼是正義?
正義並不是一個一成不變的概念,會隨著情況的不同而改變。對正義這個概念的歷史研究可以發現,正義的內涵會隨著時間、隨著文明而改變。也就是說,不同的情況、不同的時間、甚至不同的人,對正義的理解都不同。所以說,如果作為基礎的正義的內涵沒有先確立,那麼討論公平是沒有意義的。
「不公平」這句話,也因此成為一句空話,就好像我們開玩笑說「這不科學~」一樣。沒有提到據以判準的正義,所以可真可假,沒有固定的對錯,跟玩笑話差不多。加上「須專業判斷」這個補述後,從邏輯上看,專業才是前提,才是判準的基礎。這整句話的涵義應該是「(公共措施的)正義與否應從專業觀點來判斷,不應以一人一票的齊頭式假平等投票來決定」。請注意這段話裡完全沒有提到「公平」兩個字,因為公平並非任何道德判斷的基礎,正義才是。公平只是用來描述正義性的抽象形容詞而已,本身並沒有獨立不變的意義。
但是,最重要的就是這個But,如果你以為我因為贊成這三句話,所以一定贊成這位校長的立場,那你就完全錯了,事實上我贊成的是廢除制服。我雖然同意這三句話,但我並不同意這位 校長使用這三句「真話」的方式,因為他使用的是一種詭辯的技巧,也就是由三個「已知為真」的前提,透過看似正確但實為扭曲的邏輯,推導出錯誤(但是利己) 的結論。
校長的詭辯分析起來是這樣的:
對的前提(一):「名校生和文盲遊民的學識有所差距」。
錯的條件(二):學識越高則地位越高、權力越大、選票越大。
結合(一)和(二)得到錯的結論(三):學者和遊民同票不公平。
再得到錯的延伸推論(四):一人一票不公平。(但事實上這句話不是錯的,只是沒有實質意義,不能作為判準條件)
再加入錯的條件(五):民主就是投票,投票就是民主,若且惟若。
然後得到這樣的推論(六):多數≠民主(這句話其實是真的,但被詭辯扭曲成另一種意義)
最後得到自己想要的結果(七):不舉行投票,不考慮學生的多數意見。
從而否定了學生的兩個主張:「多數學生不想穿制服」和「希望舉行投票」。
從官僚的觀點看,這位校長無疑是優秀的,他對邏輯的操作是熟練的,在論述中偷渡錯誤條件的能力是能夠掩人耳目的,而且他能抓住學生訴求的弱點加以痛擊。最後得到一個能夠讓上級滿意,讓家長滿意,讓自己宦途順遂的結果。而且,社會上還有許多人支持他。而反對他的人則輕易陷於表層的膚淺爭執,墜入迷霧,無法對真正的論述主體進行反擊。
會出現這種結果,可能是因為學生提出了「用投票來決定制服存廢」的主張。投票其實是個不太聰明的提議,因為,在一個不完善的民主制度下,例如說「沒有權力發起投票的學生」 vs. 「可以決定是否舉辦投票的校方」的情況下,主張由投票決定的學生們很容易成為被校方恣意玩弄的圍欄中的牲畜,這是地位的不對等造成的。
另外,許多人以為民主就是投票,卻忘記了「說服」,投票只是蓋章那樣的儀式性行為而已,投票前的溝通和說服才是進步的民主真正存在的地方。
在圍欄所圈起的體系中,像是在建中或者任何一間學校裡,如果校方同意學生舉行投票,那表示校方早已接受投票的各種可能結果,投票只是替校方鍍金、懋名、背書。而如果校方不想接受投票的任何一種可能結果,那就根本不會舉行投票。
在台灣的威權社會中,校方的態度是不會受到權力地位卑下的學生所影響的,只會受到家長、相同位階的其他人(教職人員)的影響,以及上級單位的指導制約。建中校長心裡真正在乎的是家長、教育界同僚、市府長官和教育部高層,校長和學校是為了這些人服務的,學生只是圍欄中寄養的牲畜而已。
最後,我對這三個命題的延伸意見是這樣的:
一、「多數≠民主」
民主的精神在於溝通,多數當然不等於民主,但校長獨排眾議的行為,更是以少數甚至獨裁的意志強加於多數學生,如果學生的多數意見不重要,那校長的個人意見又何足掛齒?
二、「一人一票不公平,需專業判斷」
公平只是虛幻的辭彙,沒有實際意義。一人一票公平與否,不能作為投票該不該辦、投票結果有沒有強制性的判準,要不然我們憑什麼一人一票選議員選總統?票票不等值是選舉技術問題,和選舉本身應不應該舉行沒有關係。
在專業的判斷上,全世界教育學者都承認制服是威權體系的殘留餘毒,若以教育專業為基準來判斷,制服以及堅持制服的校長、教育官員,都早該被掃進歷史的灰燼裡,不應該出現在廿一世紀的台灣。
三、「名校生和文盲遊民的學識有所差距」
So What?玉山比草山高,胖子比瘦子重,這只不過是客觀存在的事物,不能證明任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