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基礎建設:司法判決新聞稿如何煉成?(上)
知名專業法律粉絲頁「一起讀判決」日前就如何撰寫判決新聞稿提出六點建議,指出新聞稿內容需包含「這個案件為什麼要有新聞稿」、「案件為什麼來法院」、「主文要簡化、濃縮、換句話說」、「強化最重要、其他就帶過」、「大標小標、分點分段、千字文最好」、「想一下在網頁上會長什麼樣子」等,依其所建議的方向,實際上已足以勾勒出判決轉換成新聞稿所需的思維。
不過,作為基層第一線的法官,總覺得言有未盡之處,對於判決如何轉換成新聞稿也有幾點建議。畢竟判決的新聞稿,是法院向社會傳遞判決內容的主要方式,是司法不可缺乏、也不可忽略的基礎建設。
法院對於媒體的觀念慢慢改變中
這必須從法院對媒體的態度開始談起。長期以來,司法機關對媒體是相敬如冰,在過往「法官不語」的思維下,法官的圖像對社會大眾而言始終模糊不明。
但於此同時,資訊傳播越來越快速,對於法官群體而言,首當其衝的就是媒體上那些對判決去脈絡化的報導,並透過網路(尤其是每人一手的手持裝置)大量的散布,帶起的風向就像大風吹一樣,吹得司法信賴一敗塗地。縱使司法機關親上火線趕緊澄清,往往已失去先機,只能落入啞巴吃黃蓮的窘境。
如果,我們不否認判決是個和社會對話的契機,那對社會上矚目的判決,透過一則合適的新聞稿,讓艱澀的判決文字能加以轉化(畢竟不是懂中文就懂法律),也才能夠降低媒體一開始誤報/誤導的可能。而此,顯然是必走的一條路。
判決新聞稿的法律依據
判決發布新聞稿,有沒有什麼依據?實則司法院也注意到,如果判決要發布新聞稿,必須有更完備的法律作為依據,「司法院及所屬機關新聞發布作業要點」就是在這個浪頭上破繭而出。
其中值得說明之處,就是以「團隊」的思維去呈現新聞稿的發布,要有發言人團隊作為承審案件法官的後盾。如果我們承認,目前讓司法獨立審判倍感壓力的,有很大一部份是來自於鄉民或媒體所掀起的輿論巨浪,那我們就不可能把承審法官推上第一線獨自面對。因此,藉由司法行政團隊與發言人的協助,讓新聞稿呈現到大眾面前時,無論有什麼樣的輿論反饋,皆能有一個緩衝區。
此外,發言人團隊對於判決也必須有所掌握,因為有可能會需要對新聞稿、甚至是判決內容進一步提出說明與解釋,這當然是一個不輕的負擔,也的確需要一些時間消化,不過這並非是不可能任務,畢竟判決裡的共同用語,對法律專業同儕來說仍容易解讀。
媒體框架先給先贏
我們常在講媒體帶風向,而帶風向若以專業的說法來說,就是記者撰寫新聞時所採用的報導框架,新聞內容雖應盡可能地客觀,但人心就是江湖,每雙眼睛看出去的世界往往擷取到不同樣的風景。而框架便是希望觀眾看到、或注意到的重點,若能聚焦、凸顯其關切所在,閱聽眾自然會朝特定方向看待與討論議題。就如同百萬鄉民的PTT八卦版,如果一開始貼文下方的留言或回文較顯正面,後面大概不會差太多。
而此道理套用到判決新聞稿有其可參考之處,如在判決的新聞稿中強調出想講的重點,可能是刑度、可能是為何法官認為無罪、可能是為何判斷是這樣的結果,賠償金額是怎麼來的,那麼後續隨之而來的新聞報導,或許才能更為聚焦。
新聞稿也可以是預防針
延續這樣概念,判決新聞稿或許可以替判決先打預防針,事實上有些判決的結果,就是注定會招來鄉民的責罵。以刑事判決來說,殺人案件如果沒有判被告死刑,輿論恐怕馬上就要法官提頭出來洗門風了。
這裡並不是要討論廢死或不廢死的兩難,而是要提醒,社會大眾高度關注的社會重大刑事案件,往往也是最容易被媒體去脈絡化、斷章取意與大作文章的題材,尤其擷取其中幾句話,如當過風紀股長、在監獄中抄佛經或認為有教化可能,再加個恐龍標題就盡善盡美,雖然媒體點閱賺得滿滿的,但對司法的傷害也已造成。
既然如此,總該想點方式回應,至少這類判決的新聞稿要著重在不判死刑的理由,用條列方式給出重點,才能降低被過份簡化的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