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市場的法律學:不怕老天爺變臉的《農業保險法》
隨著國內疫情逐漸趨緩,傳統菜市場的人潮也漸漸活絡起來,在保持社交距離、勤洗手、戴口罩的前提下,婆婆媽媽們在菜市場間穿梭、張羅一家大小的溫飽。但是忙碌的不只有採購人潮,市場裡的各類蔬果、農漁牧產品可都是在產銷端另一頭的農民們,含辛茹苦得來的結果。
台灣固然是物種豐富的寶島,但一年四季都有老天爺給的各種考試卷,春季的梅雨、夏秋之際的颱風、冬天的強烈寒流,每次的考驗都讓人膽戰心驚,因為只要沒有守備完全,就是一整年的心血付諸流水。看老天爺臉色吃飯,菜金菜土,道盡了農業從業人員滿腹的辛酸和無奈。
不過日前剛通過的《農業保險法》,讓這樣的苦日子,終於有了一點曙光。
什麼是《農業保險法》?
這部法律真有這麼神奇?其關鍵在於把保險的觀念引進農漁牧產品,立法目的就開宗明義寫到:
為建立農業保險制度,填補天然災害或其他事故對農、林、漁、牧業之損失,提高農業經營保障,安定農民收入。
在瞭解這部法律前,有必要「法律白話文」一下,談談什麼麼是法律上定義的保險。
台灣人買保險可稱得上是「第一次買保單就上手」,而且還很愛買。依據調查,台灣人持有保單數量可觀,一個人平均有3.3張,高於鄰近的日本、韓國,但其實也不太知道自己買的是什麼,總之買了就會感到很安全。
其實保險是一種風險的管理方式,我們的《保險法》就給了明確的定義:「保險是指當事人約定,一方交付保險費於他方,他方對於因不可預料,或不可抗力之事故所致之損害,負擔賠償財物之行為。」透過繳納一定的費用,將風險平均轉嫁(絕對不是找別人來墊背,而是一起分擔的概念)。
進一步來說,保險可以分為「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前者包括火災保險、海上保險、陸空保險、責任保險、保證保險及經主管機關核准之其他保險;後者則包括人壽保險、健康保險、傷害保險及年金保險。至於農業保險的保險標的是「農、林、漁、牧業產物及其生產設施設備等相關品項」,自然也是「財產保險」的一環。
當然,《農業保險法》並非一步到位,這樣的保險樣態其實也早已「超前佈署」。農委會於2015年開始,就透過商業保險的模式,引入農作物天然災害保險,由幾間民間保險公司設計保單讓農民投保,以避免農作物遭受天然災害侵襲所產生之損失。透過避險的概念,並藉由保險機制來保障一定收入,免得遭遇天災變故時,讓整年的辛苦徒勞無功。
雖然保險剛開始在農民間的接受度不高,但目前已經大幅進步,市場上的熱門水果,如高接梨、芒果、甜柿、巨峰葡萄、木瓜、桶柑、文旦柚、番荔枝、蓮霧都已經有相對應的商業保險,不過要讓這樣的保險長長久久,自然需要法制面的支持,這也是《農業保險法》勢必要粉墨登場的原因。
《農業保險法》三大重點
《農業保險法》法條洋洋灑灑30條,有三個大重點:
首先在守備範圍上,不只包括天災,也包括疫病、蟲害、毒害、市場、環境因素或其他不可抗力的事故,這無疑提高了農業保險的保障強度,畢竟連市場變動都納進去了,還有什麼會漏接?
第二則是保費補助,畢竟保費是農民要從自己的口袋掏錢,每到這時候,有再多的優因都會稍感卻步,所以政府為了能健全農業保險機制,設計有保費補貼的措施,花少少的錢買到大大的保障。好保單,不買嗎?
最重要的殺手鐗則是由政府來做擔保。《農業保險法》規定,政府要陸續籌措農業保險基金,初步規劃以100億元為目標,這數字也許過於天文,而貧窮限制了我們的想像,不過由此可知,當有這筆鉅額農業保險基金做後盾,農友們安心買下去之後,不用擔心後面沒有人會負責。
《農業保險法》可以視為國家對農業的前瞻建設,雖然我們改變不了善變的天氣,避免不了老天爺的翻臉無情,但透過農業保險分散風險,至少可以保障農民免於膽戰心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