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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福源/《與惡》之外:人權不只醫療權,也包括活得像人的權利

《我們與惡的距離》劇情,在現實生活中也常遇到。 圖/公視提供
《我們與惡的距離》劇情,在現實生活中也常遇到。 圖/公視提供

▍上篇:

現實中的思聰與思悅們,有得到足夠的支持嗎?

每當相關社會新聞發生時,民眾也支持把精神疾病當事人往醫院送,可是他們最後還是得回家、回到社區,而我們的社區支持仍不足、不夠力呀!這也是第8集提到的:「人權不是只有醫療權而已,也包括活得像人的權利。」

我也聽過醫院的夥伴說,他們也想讓復元狀況好的病人出院,可是仍有不少悲劇發生,像是病人出院後,家屬不把家人接回家,而放在宮廟旁,每餐送飯給他,沒多久後,病人的狀況變得比入院前更糟,最後還是回到醫院。

去年我也曾與法律扶助基金會合作,至中南部協助一名希望回家的精神病人,他的狀況就是照顧者不想讓他回家,醫院也說他們曾經不管家人要不要來接,就讓病人出院,結果病人那幾天就在醫院對面餐風露宿,只好又把病人接回醫院。

諸如此類的故事,我想全臺灣都正在上演,如果我們能夠給予精神病人、照顧者更多的社會支持資源,像是臨時居住、社區式居住、照顧者支持系統等,是否故事會變得不一樣呢?

《我們與惡的距離》劇照。當精神疾病當事人、照顧者在求助時,是否有人能夠理解求助當下的生活現場會是多麼急迫、充滿困難與掙扎? 圖/公視提供
《我們與惡的距離》劇照。當精神疾病當事人、照顧者在求助時,是否有人能夠理解求助當下的生活現場會是多麼急迫、充滿困難與掙扎? 圖/公視提供

看見家屬的急迫與無助

第9集——

應思悅:那個我弟應思聰,他現在有點狀況,他不吃藥,長效滴劑也不吃,也不肯跟我回來看診,可以告訴我要怎麼辦嗎?
林一駿:還是要想辦法,把他勸來好不好?家屬辛苦了!
應思悅:我有勸呀!

我跟我們精神疾病照顧者專線的家屬志工開會時,面對這樣的劇情,大家異口同聲地說,這樣的劇情、這樣的回應不稀奇,他們也常遇到這樣讓他們無言以對的諮詢。

那天,我們在討論出院準備計畫這件事時,也發生了以下對話——

家屬A:家裡那個在醫院進進出出10年也沒看過社工
活泉工作者H:為什麼那麼多人沒接觸到社工?
家屬B:我有去開出院準備計畫的會,我問:兒子回去一定不會吃藥,怎麼辦?醫生沒有回答我。我再問:那他是不是要先去慢性病房或是日間照護機構?
醫生:現階段不適合。
家屬B:反正醫生就是要你帶回家就是了。即便已經有可預期的問題,還是沒人管妳啊!回去他一定不吃藥的啊!

家屬C:最近有家屬很想幫家人安排心理諮商,跟醫生說希望安排心理諮商。
醫生:不是每一個人都適合心理諮商,所以就不要。
家屬A:所有的決定都是醫生自己來決定。
家屬B:沒有關係,你講現在不合適,這句話我接受,那你要告訴我,什麼狀況下,我可以做什麼?你不能現在說我不合適,後面就統統沒講了。應該說什麼狀況下,你可以去找什麼什麼,讓我知道,我有什麼路可以走。你不能說現在不適合,就沒路了。
家屬C:那誰叫不適合心理諮商,那誰適合嘛!要告訴我嘛!你連第一次諮商都沒有,就回絕。

家屬D:我現在有一個好奇,那我們有沒有問?比如說他說現在不適合。
家屬A:一般的家屬沒有那個力量,家屬沒有那麼有能力,面對權威。
活泉工作者H :家屬會被說是「HighEE」 (高度情緒表露行為,High Expressed Emotion)。
家屬E:醫病不平等。

廖福源:應思悅就是沒辦法,但聽到醫生只說「勸他來」,也說不出話來。醫生那樣說,就變成是家屬個人的責任。我有整理第6、第8與第9集,都有一個很吊詭的標準,一個是宋喬平覺得應該出院,另一個宋喬平覺得不應該出院,這兩個標準在哪裡?她用的標準是家屬有沒有準備好。
對一駿來說,我已經做完醫生所要做的評估了,然後就停在跟剛才的對話一樣,那評估完,下一個階段呢?家屬就停在那邊。結果要出院的,就是他穩定了,但是家屬沒有準備好跟醫院沒有關係,所以後來曜輝跟媽媽才出事嘛!另一種是,醫生覺得要出院,但喬平覺得出院後沒有地方去。

活泉工作者H:醫療我們交給醫生,但精神疾病比較特殊的是,不是處理當事人就好,家庭的、照顧者也需要有人去處理,究竟需要的支持和觀念是什麼,有沒有給到他這些?

我們真的很希望當精神疾病當事人、照顧者在求助時,有人能夠理解求助當下的生活現場會是多麼急迫、充滿困難與掙扎。

從《我們與惡的距離》這部戲可以看出,現有的工作人員都很努力了,可是困境還是無法改善,反過來說,現有的制度及人力配置也有所不足,因此我們很希望政府能夠創建新的服務,投入更多的資源、人力,來解決這些困境。

《我們與惡的距離》劇照。從這部劇可以看出,現有的工作人員都很努力了,可是困境還是無法改善。 圖/公視提供
《我們與惡的距離》劇照。從這部劇可以看出,現有的工作人員都很努力了,可是困境還是無法改善。 圖/公視提供

在《我們與惡的距離》後,正視四大訴求

也因此,我們想要提出四項訴求——

訴求一:設置精神疾病照顧者緊急求助專線,當照顧者有相關需求時可以馬上致電求助,並且在24小時內與求助家庭開會,擬定協助方案。(參考開放式對話

訴求二: 落實出院準備計畫。安排專職出院準備計畫業務的個管師(不合併其他業務)與家人召開家庭會議,擬定出院協助計畫,並提供資源地圖或手冊。

訴求三:在門診階段,提供包括整合醫療跟社區支持的資源地圖或手冊,同時根據不同性質的資源製作視覺化圖片及影片,讓精神疾病當事人及照顧者易讀易懂,並針對疾病、藥物、情緒行為及社會心理變化設計衛教單張及課程,包含支持照顧者的各種成長性團體及課程。

訴求四:充實心口司、社家署針對精神病人或精神障礙者及其家庭支持體系之預算,發展符合其需求之各項服務,像是臨時短期性居住、針對精障者之社區居住、增加復健措施、同儕支持等,以及上述三項訴求。

(本文授權轉載自「Right Plus 多多益善」,原標題:〈《我們與惡的距離》不只是戲劇:人權不只醫療權,還包括活得像人的權利〉。)

《我們與惡的距離》劇照。 圖/公視提供
《我們與惡的距離》劇照。 圖/公視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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