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金融風暴再敲警鐘:包商銀行債務全額減記,「明天系」成祭品?
中國包商銀行11月13日在《中國貨幣網》發布公告,對2015年包商銀行二級資本債本金,按照合同約定進行「全額減記」(全不償還),並且不再支付累積利息,高達65億(人民幣,下同)的債券以及約5.86億的未付利息,等於一筆勾消,被包商銀行全額賴賬不還。
隨後,11月23日中國銀保監會宣佈,原則上同意包商銀行進入破產程序,當天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也受理包商銀行破產清算之申請,於是包商銀行將成為近20年來中國首家破產的商業銀行,並且成為中國二級資本債減記首宗個案。
根據包商銀行11月13日的公告,11月11日接到《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認定包商銀行發生無法生存觸發事件的通知》指出,2019年5月24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保監會對包商銀行實施接管,接管期間經清產核資,確認包商銀行嚴重資不抵債,無法生存。根據《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等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保監會認定,包商銀行已經發生「無法生存的觸發事件」。
發生「觸發事件」投資人恐難求償
此減記本利總額逾70億的重大金融事件是否涉及違約?不幸的是恐怕沒有,根據中國法規與發行條款,投資人似乎站不住腳、求償無門。
根據中國《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第157條規定:對於資本充足率、一級資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任意一項未達到最低資本要求的銀行,監管部門「可以強制要求商業銀行對二級資本工具進行減記或轉為普通股」。
公開資料《2015年包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二級資本債券募集説明》顯示,發行於2015年12月25日、期限10年的「2015年包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二級資本債券」(簡稱「2015包行二級債」),規模為65億元,並設有「減記條款」——意即倘若發生「觸發事件」時,發行人包商銀行「有權」在「無需獲得債券持有人同意」的情況下,自觸發事件發生日的次日起,對本期債券以及已發行其他一級資本工具的本金進行「全額減記」,任何尚未支付的累計應付利息亦將不再支付。
包行事件背後:江派「明天系」的招牌淪為祭品?
創辦於1998年12月的包商銀行,是內蒙古最早成立的股份制商業銀行,也曾經是中國規模最大的地方商業銀行,2016年底的高峰期總資產曾經多達4,316億元,全中國排名第39。豈料2017年包商銀行業績竟然迅速崩跌,當年前三季末,淨利同比分別下降10.5%、10.7%、14%。
包商銀行隸屬於江澤民派的明天系,而明天系事業體創辦人肖建華被視為江派財富總管,以及前國家副主席曾慶紅之子曾偉的「白手套」。2017年1月27日肖建華被北京當局跨境香港帶走、「送中」調查,被認為與包商銀行2017年業績迅速萎縮密切相關,而肖建華被捕近四年來音訊全無。
去年5月24日,據稱包商銀行因為出現嚴重信用風險,被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聯合接管,接管單位委託建設銀行管理包商銀行業務。經過清算查核,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發現包商銀行「嚴重資不抵債」,認定已經發生「無法生存的觸發事件」。
包商銀行接管單位指出,專案組2017年5月介入「明天系」案件發現,2005年以來包商銀行每年利息多達百億元,而且長期無法償付本息,經過兩年疲於奔命防範擠兌,決定於去年5月進行接管。
中共當局疑似對於特定派系資本的「巧取豪奪」不僅於此。今年7月中旬,銀保監會突然宣布接管明天系旗下六家金融機構,包括天安財險、華夏人壽、天安人壽、易安財險、新時代信託以及新華信託,意外引爆明天控股高層與員工上網發表聲明公開抗議,喧騰一時,但該聲明很快被官方刪除,明天系的抗議從此幾乎消聲匿跡。
由於在中國,商業銀行藉由發行二級資本債以補充資本,已經成為重要金融管道,倘若因為認定發生「無法生存的觸發事件」而全額減記,舉債借來的鉅資可以不還,雖有合同為據,但此惡例一開,對於已經難堪一擊的投資信心以及金融秩序之衝擊非同小可。
中國人民銀行在8月發布的《2020年第二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已先指出,為儘量保障包商銀行廣大存款戶與債權人合法權益,維護金融和社會穩定,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擬先由存款保險基金和中國人民銀行注資,以保障個人存款和大多數機構債權。但是這種挖牆補牆的做法,暴露當局捉襟見肘之窘境。
包商銀行債務全面減記以及明天系被接管等事件,顯示中國地方債與企業債違約問題急速惡化、如火燎原,已經再度敲響中國金融風暴之警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