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墟少年何處去:如何保障少年健全自我成長? | 司法流言終結者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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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墟少年何處去:如何保障少年健全自我成長?

示意圖。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示意圖。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你知道廢墟少年如果有職訓或就業需求,應該向「哪裡」尋求「什麼樣」的「具體」協助嗎?又有哪些是這些少年應享有的福利?絕大部分的人可能都不清楚、不知道,頂多知道好像有一個「就業服務站」還是什麼勞動部的,也可能在上網查詢前,還不知道勞動力發展署分成北基宜花金馬、桃竹苗、中彰投、雲嘉南、高屏澎東分署之類的。

「遇到這些問題該找哪個行政機關?」「甲機關說找乙機關,乙機關說找A科員,A科員說找B科員,B科員說找甲機關」「甲機關A科員說我的資格符合方案A,方案A承辦人說是符合方案B,方案B承辦人說缺件已逾申請時間」諸如此類的疑慮與體驗,相信是民眾需要尋找行政機關協助或申請補助時,大多會遭遇到的阻礙與挫折。

如果連每天上網接收新知的我們,都無法快速、確切地知曉社會有哪些福利以及可尋求協助的管道,還要靠有實戰經驗網友的懶人包,更何況是那些具有「高風險/脆弱家庭、中低收入戶、更生、曝險」等特定因素的廢墟少年?他們可能資訊接收不若我們迅速,甚至終日忙於生活,無暇接收外界資訊。那麼,我們該如何將有限的行政資源最大化,讓真正有需要的少年,接收到這些資訊並得到專業的協助?

整合資源,主動出擊

民進黨立委李麗芬曾提出,對於行為偏差的少年,應先由行政部門提供輔導、服務與協助,避免少年進一步觸法的「行政先行」之想法。也主張負責輔導的單位,應由各縣市警察局轄下的少年輔導委員會(下稱少輔會)擔任,但礙於是任務編組,無法有效發揮,因此提出將少輔會法制化為少年輔導中心的構想。

司法流言終結者團隊先前在〈廢除少年虞犯?「犯罪預防」只是最低標準〉一文中拋出倡議,認為少年輔導中心應直接設立於縣市政府底下的一級單位,由教育、社政、衛生、警政等單位一同進駐,將每位少年視為獨立的個案,認識、瞭解與確認每位少年的需求為何。透過整合各單位的資源,來真正達到「保障少年健全之自我成長,調整其成長環境」的目的。

本文將進一步提出整體大綱,並針對少年職涯發展部分提出更多構想,期與社會大眾、各級民意代表、行政部門做更多的討論。畢竟廢墟少年們所需要的,可能不是我們習以為常的知識殿堂,而是生存的方式。職涯的穩定除了能解決經濟需求,也能解決少年們最基本的生活問題。

從本團隊製作的大綱(點擊看大圖)可見,我們主張所有進入到行政體系中的廢墟少年,都應先進入到設置於各縣市政府底下的少年輔導中心,進行綜合性評估。少年輔導中心的組織成員建議由縣市首長擔任主委,各相關局處首長或專員擔任委員,並讓各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庭長、法官、少年調查官、保護官及當地相關民間機構代表進駐團隊,給予法律及社福等專業協助。

透過少年輔導中心的專責社工與少年進行會談、諮商,並針對個案之家庭、學校、環境等等調查及綜合評估後,依照個案的需求,給予最適切的「個案」處遇計畫。該處遇計畫必須是滾動式的,即隨時與少年保持溝通、討論及修正,最重要的是,須拋棄「我覺得這才是為你好」或「阿嬤覺得金孫太瘦」的想法,並對少年的主體性給予尊重。

以下從家庭、職涯、教育及醫療四個方面大致說明。

家庭、職訓、教育與醫療的處遇計畫

1. 家庭方面

只要少年進入到少年輔導中心,社工就必須介入調查家庭問題。家庭問題不一定是經濟問題,也可能包含互動、相處、非肢體暴力等,調查完後針對個案家庭狀況的不同,設計出專屬的「家庭功能改善處遇計畫」,並持續追蹤、輔導、修正。

另外,在制度上必須賦予少年輔導中心強制力,讓少年輔導中心強制要求相關部會進場協助,不讓行政機關再以「這不是我的業務啊」「我們法律解釋不同啦」等藉口推託。例如當評估發現少年需要家庭教育,因此要求教育局進場,教育局不能以「我們只負責學校教育啦」之類的理由推託,如果不會做家庭教育內容,應向相關機關請求協助,「分工」並「合作」才是最佳方法。

2. 職涯方面

若少年需要的是職涯需求,這時應檢視少年是否適合直接進入職場,亦或是需要職前訓練。若是需經職前訓練課程,有幾個重點供參:

  • 職訓期間,政府應補助基本生活津貼(例如最低薪資的60%)及提供住宿,比較偏遠或交通不便的少年不能放著不管。
  • 依照其現有學歷輔導考照。亦可與勞動部討論並檢視現行證照的學歷限制,是否有放寬的可能性。目前諸多證照都以高中學歷為必要,然而進入到少年輔導中心的廢墟少年,多只有國中學歷。
  • 依照各地需求少年數,開設免筆試即可參加的專班,並且以結訓即可立即進入職場為首要。
  • 一般職訓班級特殊保留名額。目前多數一般職訓課程都需先經過筆試,以成績排序來決定參加順序,而目前對於弱勢少年,部分提供筆試成績加3%(沒看錯,就是3%,也就是說如果50分只加1.5分),然而這似乎沒真實反應並考慮到廢墟少年的處境。
  • 實作學習的時數大於紙本教育學習時數。畢竟進入職場,多以實作為多數,理論是必須沒錯,但不應以太艱澀的方式授課。重新編排課程內容,以「少年能吸收」為主,而非「我怎麼教比較方便」。

另外,也應協助媒合相關店家、廠商、企業,以三個月為試用期,由政府負擔試用期間的薪水,並提供直接進入職場的少年企業訓練費用,做為企業商家合作的誘因。若試用期滿穩定續用,政府應至少持續追蹤三個月,並依個案狀況適度延長。

面對不穩定的個案,第一步不是責怪少年,而是先釐清為何少年進入職場無法穩定?是少年問題還是商家問題(例如慣老闆壓榨之類的),並進行輔導改善、更換職場等措施,直至穩定結案為止。

3. 教育方面

無論在任何階段,若發現少年有教育需求,則可隨時導入「適性教育」。不是以升學主義為主的學校教育,而是針對個案少年所需的教育,給予最適切的安排。

4. 醫療方面

醫療方面則是包含衛生、心理等全面性的評估,畢竟醫療環境與資源也嚴重影響到生活,所以無論是心理諮商、精神醫療、物理治療等,一旦評估需要,相關醫療資源就應該介入,協助提升個案的穩定度。

少年的需求不會是單一需求,因此不會是只有一條路走到底,不像線上遊戲一樣選了法師就無法換成弓箭手。少年更不像遊戲角色,練歪了可以砍掉重練,少年的人生是一直向前進,因此當需求是綜合性的,相關資源的導入與協助可以是同時進行的,例如教育與醫療方面的協助,就可同時進行。

社會的光榮與否,不在於房價有多高

少年,是整個社會的資產,如何「保障少年健全之自我成長,調整其成長環境」是政府與整體社會的共同課題,是責任也是義務。

如果社會大眾持續秉持「別人的孩子死不完」「教育孩子是他家的事」,我們又如何期待共榮的社會?社會的光榮與否,不在於蓋多少高樓大廈與房價多高,而在於這個社會提供了什麼樣的環境與資源,讓每一個少年都能夠穩定地成長。

冀望以此文章,對廢墟少年議題提出粗淺大綱,期盼能拋磚引玉,激起更多討論的漣漪,一同為少年再創一次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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