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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路上多險惡——漂泊少年郎的自白

圖為《刺蝟男孩》劇照,與當事人無關。 圖/公視提供
圖為《刺蝟男孩》劇照,與當事人無關。 圖/公視提供

溫青霖,十七歲,紀錄報告上顯示他國小六年級就開始出現偏差行為,國中一年級就開始一連串的觸法行為,最後,因為傷害、吸毒以及原生家庭功能不彰等等原因,他被少年法庭裁定安置輔導至今。

溫青霖只知道自己是北部人,父親曾經在市場做過生意,不過,具體地址怎麼都記不起來,紀錄當中也沒有特別載明。

他總覺得這個社會中沒有一個好人,認為過往的生活經驗都是互利共生。親友不理會他,是因為他沒有任何利用價值;黑幫老大倚重他,全是因為要靠他做案獲利。他只覺得這個世界上沒有人在乎他,即便他死去,也沒有人會知道、會在乎。

就算我死了,在這世界上也只是很渺小的一件事。如果今天不是被法院裁定到安置機構,我想,即便林老師你在街頭遇見我,你也不會理睬我,而我更不會理睬你。

這是溫青霖讓我印象很深刻的一段話 。

其實,聽到溫青霖的身世,我並不特別難過,因為那只是我在輔導眾多安置機構觸法少年的其中一種典型。只是,溫青霖偏激忿恨性格以及溫良敦厚本性的矛盾衝突,著實讓我難過。他自述時,就曾經激動地說著:「我爸爸曾經對我說過,你要死就死在外面!不要和我有任何瓜葛!」

他真的覺得這個社會上所有的人都和他爸爸一樣,將他的存在視為可有可無,視他如無物。他接著說道:「你們都以為混混很可惡,都覺得我們逞兇鬥狠從來都不會害怕,也不會有心理壓力。其實,你們都錯了,我們也很緊張,像我每次做案時都特別害怕,並不是怕被抓住受懲罰,因為出錯受懲罰是應該的,我才不怕,我最怕的是看到別人看我的眼神,那是一種瞧不起你的眼神,我特別害怕,我不想再看到那種眼神。所以,現在我只想做個好人。」

聽到那番話,我非常驚詫,萬萬沒有想到一個才十七歲的孩子會說出這樣的話來。說這些話時,他眼裡噙著淚水。我推想著,這短短幾句話,他可能已經在腦海裡迴盪過無數無數次了。

紀錄當中,記載著溫青霖是個家暴受虐兒,他的家庭很不和樂,爸爸喝了酒就會胡亂打他。當時,溫青霖的媽媽曾經說過:「你再打他,我就死給你看!」但他爸爸卻冷冷地回應說:「那妳去死啊!」不久之後,他的媽媽就跳樓自殺了。所以,溫青霖的爸爸很恨溫青霖,覺得這孩子是個禍害,是他害死了他的媽媽。

國中一年級時,溫青霖跟了幾個黑幫老大。第一個黑幫老大教他偷東西,剛開始是偷鐵、偷不鏽鋼去賣,後來去搶劫。他說那個黑幫老大讓他學會一個道理,那就是人跟人之間都只是相互利用罷了。他跟了那個黑幫老大好幾個月,偷了許多東西貢獻給黑幫老大去賣錢,黑幫老大卻都只給他一點點錢,某一次因為失風被抓,從此之後,黑幫老大就對他未加聞問了。

在那種情況下,他覺得如果不再去依附另一個黑幫老大再去偷、去搶,就沒有辦法活下去。之後靠著一群同年齡的朋友引薦,他認識了另一個黑幫老大,那個黑幫老大知道他毫無家累而且走投無路之後,便納他為小弟。

為了測試溫青霖的忠誠度,他經歷了暗巷伏擊,挺身替黑幫老大擋了幾刀,黑幫老大為了要試他的膽,就讓他去挑釁另一個幫派的混混。就在他失手被抓,快被打死時,他也絲毫不感到害怕,天真的以為黑幫老大會一直做他的後盾,一定會一直一直罩著他。

失手之後黑幫老大為了卸責,硬是讓人狠狠地補踹了他幾腳。那次之後,他又陸續換了幾個黑幫老大,仍然繼續跟著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去犯案、吸毒、爭地盤。最後,他也開始收小弟了,當中有父母離婚的,也有從小沒有家庭的,總之,都是一群被社會遺棄的懵懂孩子。

幾次做案之後,由於利益衝突,被最信任的兄弟出賣背叛,他進了少年觀護所,收容了好幾個月。

「當時,我真想一輩子被關進監牢裡,外面的世界很大,我既沒有學歷,也沒有什麼技能,我生命中最重要的兄弟、女人、還有錢,都沒有了,我出去還能做什麼?我這輩子就只能這樣了……。」當時,他無奈地這麼對我說。

最後,法官問他對於未來有什麼規畫,他說他很想去念高中,看看能不能再混個大學來念,因為要讀書才能找得到工作,這樣,不做壞事也才能活得下去,對社會也會有點貢獻。於是,他先被法院收容於少年觀護所,再由觀護人尋求願意接受讓他安置輔導的機構,等待法院裁定中。

是一個怎樣變動的生命?

國中一年級時的溫青霖,因為在學校受到學長的恐嚇以及毆打,致使他開始流連撞球場,進而認識了同樣被學校體制排擠在外的一群人,當他認為沒有人可以給他任何幫助時,心裡唯一的想法就是,去外面認識更厲害的人,回來就可以報復欺侮他的人。

當他重新回到學校時,早已經滿身惡習,學校亦對他避之唯恐不及,只要發現他和同學講話,老師就會立刻將同學喚走,仔細盤問談話內容,視他如病菌一般,深怕他的惡習會傳染給其他同學。從那一刻開始,他再也不去學校了。

事實上,學校裡的輔導主任大都是兼任或者是等待退休的行政人員,不見得有輔導青少年的專業背景,很多老師更是忙於教學備課、參加校際競賽、管不動學生,甚至於不想擔任級任導師,害怕班上會有像溫青霖這樣的「壞分子」,會帶壞其他同學,難以面對家長們的責難。

同時,面臨少子化的問題,學校最有壓力的還是「升學率」,家長會因此決定來不來學校,若是學生人數少了,教育局就會減班,老師就會因為超額而被遷調,變成流浪教師。像是溫青霖這樣的燙手山芋自發性地離開,也順勢解決了學校的難題。

我常想,如果溫青霖很幸運,在生命歷程中,都能碰到如同國小高年級的班導何老師一樣的人,能看見並且對他脆弱的內心給予同理關懷,那麼他的命運會不會有所不同?我也曾經想像著,如果何老師能繼續與溫青霖聯絡,國中一年級時,當他碰到許多事情求助無門時,或許何老師能拉住他一把,那麼狀況會不會因此而不同?

我又想像著,為什麼像何老師這樣的好老師會選擇離開教師崗位呢?是否在後續的教師生涯中,曾經因為溫清霖而面臨家長龐大的壓力呢?是什麼樣的壓力?有辦法宣洩嗎?又或者,社會能給予這樣有心的老師多少支持?還是只會一味地譴責他沒事找事做,覺得他接觸這些問題少年會帶來學校和社區的嚴重問題?

在溫青霖的故事中,不難窺見,他的成長經驗無論是在情感的支持或者物質的生活條件上都頗為匱乏,終日只能面對沉溺於賭博、酗酒而且有暴力傾向的父親,加上母親早逝,在情感需求難以滿足的狀況下,為了留住喜歡的小動物,便以殘忍的方式剪掉小鳥的翅膀。可見在家庭經驗中,他除了缺乏關愛之外,更找不到生活上的歸屬感與安全感。

我們可以想像溫青霖在成長經驗中,有別於一般社會中青少年的經驗,我藉此將少年的觸法行為歸因為:觸法少年在童年家庭經驗中找不到安全感,也欠缺關愛。儘管從家庭延伸到學校之後,也因學習受挫而被教育體制排擠。最後,在體制外的幫派文化中,找到自我存在的價值以及前所未有的成功經驗,自然而然地,便會反覆地將自己置身於觸法行為之中。

在社區中,溫青霖透過同樣流離在外的少年認識黑幫老大,後來,因為表現傑出,漸漸地受到黑幫老大的倚重和信任,而開始了觸法生活,並從中找到自我認同以及價值。融入這樣的觸法生活之後,從幫派工作種類的分工以及黑幫老大所形塑的未來前景中,重新讓他找到校園學習裡所沒有的成就感,開始肯定自我存在的價值。幫派持續透過物質的利誘,讓溫青霖一步一步陷入習慣觸法的循環當中,從而開始了他的江湖路。

由此可見,同樣在幫派團體中,透過黑幫組織的專業分工以及學習到的行為手段,溫青霖逐漸找到自我定位,也因而愈陷愈深。除了在家庭找不到溫暖、在學校找不到學習成就,重新透過黑幫找到自我存在的價值以及成功經驗外,溫清霖似乎也可能是為了想彌補成長經驗中負向經歷的缺憾。

與觸法少年接觸多年之後,我發現觸法少年的特質與一般人刻板印象中放蕩不羈的「犯罪者」或「不良少年」似乎不太相像,反倒是與一般少年的特質沒有太大的差別,甚至於更加多愁善感,情感敏銳,渴望被愛、被關懷、被讚賞。

另外,我也發現溫青霖的成長背景,與一般社會想像的少年成長背景截然不同。首先,他的原生家庭功能不彰,此種不穩定與混亂的家庭環境,讓他無法學習到較正向的行為;再來,他的家庭較缺乏關愛與溫暖,在家中感到無聊或是缺乏陪伴時,只好流離在外,尋找同伴;此外,他的身邊總有所謂的「虞犯」(指經常與有犯罪習慣的人接觸、進出不良場所或逃學、逃家,有過犯罪行為的人)或「行為犯罪者」,教導他做一些偏差行為,例如:偷竊、抽菸、蹺課、吸毒。

而在原生家庭功能不彰、學校處遇不當、社會功能又不健全的狀況下,確實也無法阻止「觸法少年」再與「觸法少年」互相接觸,又或者「觸法少年」原本就是學校或社會所放棄的一群,乾脆將其順理成章地排除於社會體制之外,致使觸法少年進入所謂「自然而然觸犯法律」的命運中而無法自拔,最終,只得進入司法處遇流程中,成為被社會放逐的一群人。

面對觸法少年:矯正?權利?

實務經驗中,我發現孩子一旦中輟,就容易被引誘犯罪。對於中輟,預防絕對勝於治療。觸法少年往往被邊緣化,若是一般的少年,我們都認為他有受教育或享有福利的給付權利,但是當他成為觸法少年時,很多人就忘記他身為少年的「本質」,而認為他應該受「矯正」,而非享有「權利」。

其實觸法少年的行為成因往往是很多層面互動的結果,包括個人性格、同儕、家庭、學校、社會環境……各層面彼此相互作用和影響。在Albert Bandura的社會學習理論中也表示,案主的行為會透過觀察、學習、模仿而來,因此,即便案主未親身經歷某些事件,也會透過他人經歷給予的獎懲或評價來改變個體的行為表現,並且認為人類的學習是個人與其特殊的社會環境持續交互作用的歷程。

心理分析理論學者D. Abrahamsen認為,犯罪是人格結構中自我與超我衝突,無法妥協之結果。例如少年犯罪是因為無法控制本我,加上幼年期遭遇不愉快的經驗,或是原生家庭無法提供適當的愛與照顧,使得少年之自我功能受損,無法適應生活,進而產生反社會性人格。而Gottfredson與Hirschi的自我控制理論中也強調,個體之所以犯罪,主要是來自於低自我控制。相較於高層次的自我控制,是來自於父母的有效監控與教養,個體的犯罪傾向即隨之降低。

而Edwin Sutherland的差別接觸理論講述犯罪行為是否產生,是由於每個人對外在經驗聯結的方式不同,當一個人接觸有利於犯罪的定義多於不利於犯罪的定義時,很可能就會產生犯罪行為,將觸法少年的偏差以及犯罪行為,詮釋成透過與他人互動的學習,強調人們在其環境中與同儕或他人的互動,浸入其偏差環境愈頻繁、愈久、愈強烈的人,愈可能變成偏差者。(本文摘自《我在少年中途之家的日子:一位少年保護社工與觸法少年的生命故事(全新修訂版)》,原標題為:我是漂泊的少年郎——溫青霖的自白。)


《我在少年中途之家的日子:一位少年保護社工與觸法少年的生命故事(全新修訂版)》
作者:林劭宇
出版社:九韵文化
出版日期:2017/10/23

圖/九韵文化
圖/九韵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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