鹹尼斯/陸片在台上映本是政治問題?該與時俱進的「陸片配額制」
去年11月,文化部公布2019年大陸地區電影(下稱「陸片」)上映配額抽籤結果,幾家歡樂幾家愁,多部入圍金馬獎的優秀陸片作品也在抽籤過程中箭落馬,使得牽動陸片在台商業映演資格的「陸片配額制」引起熱論。
陸片配額制泛眾議模式雷同的劇碼,總是在固定在金馬時節前後上演,簡單細數這三年來的例子,比比皆是:西藏青年導演松太加執導的西藏電影《阿拉姜色》以第九序位抽中明年的映演配額,松太加近日來台參加該片在金馬影展播映的影人活動期間,自是收到連聲賀喜,不明究理的他直到發行公司告以台灣有陸片商業映演配額的規定後,才恍然大悟自己是個幸運兒;上一屆(第54屆)金馬獎最佳導演獲獎者大陸導演文晏的得獎致詞,劈頭便提到:「這個獎的意義有兩點,第一個就是《嘉年華》這部片可以不用抽籤就在台灣上映了」。
2016年金馬獎頒獎典禮上,主持人陶晶瑩對於無法在台灣電影院看到入圍的《我不是潘金蓮》感到奇怪,而周星馳執導的《美人魚》無法在台灣上映,也令她感到傷心。無獨有偶,擔任頒獎人的香港導演陳可辛與妻子演員吳君如共同頒發獎項時,亦笑稱,由他擔任監製的《七月與安生》這部片,當下全台灣恐怕只有金馬獎評審有看過。
娛樂圈人士對於陸片配額制都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一般民眾在討論此議題時,除了針對各年度抽籤片單品頭論足,為遺珠作品感到可惜,對奇葩片的籤運感到不可思議,順便暗啐:「怎麼被這種陸片佔到名額」外,不乏有對制度提出疑難者,從商業機制、兩岸政治對峙現實到台片保護等觀點均有之。
筆者認為,主管機關應正視何以一項文化政策的推動,總像年度例行活動似的,屢屢讓外界霧裡看花或泛起眾議。而欲思考制度良窳,自應正本清源釐清制度由來,具體檢驗其理由是否站得住腳?並評估執行面上會遇到什麼窒礙?
▲《阿拉姜色》預告片。
陸片配額制,本來就是政治問題
陸片配額制源於《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下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7條,授權主管機關(政府組織再造前為新聞局,現為文化部)針對大陸地區電影片、出版品、廣播電視節目等進口商品,得擬定發行、銷售或觀摩等許可辦法。
目前文化部公告的《大陸地區影視節目得在臺灣地區發行映演播送之數量類別時數》即是陸片配額制細節性運作的規範依據,構築出當前陸片進入台灣數量以每年以十部為限,以抽籤決定序位的模式,並輔以獲得歐洲三大影展(坎城、威尼斯、柏林)競賽單元獎項或金馬獎最佳劇情片、最佳導演獎者免受配額限制的例外規定,去年金馬獎最佳導演文晏欣喜於作品可因獲獎而直接在台上映的喜悅,便是由來於此。
為防止中共利用出版品、廣告、電影片、錄影節目、廣播電視節目及其他藝文活動進行統戰,或散播共產思想,爰授權主管機關斟酌實際情形,於必要時得限制大陸地區出版品、廣告、電影片、錄影節目、廣播電視節目、戲劇、舞蹈及音樂創作等,在臺灣地區發行、製作、播映、展演或禁止其進入臺灣地區。
進一步探究上述陸片配額制母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7條的立法理由,就能昭然若揭,政治的防範和敵我意識即為政策背後之目的。
反觀南韓的電影配額制,無論是肇因於電影人過往多次為挺身抵抗好萊塢文化傾軋、保護本土電影,而爆發多次激烈抗議下的銀幕配額制,係立於全球化、自由貿易的浪潮下思及自身文化的保護。抑或該國近年《電影振興綜合計畫》提及,為保障恐難在院線上映的本土藝術片,而欲採行的銀幕配額制,更微觀走向避免多元文化並茂的可能,被商業主流價值給侵蝕。因此,南韓的電影配額制的切入點,毋寧偏重文化、國際貿易議題。
提出上述制度的兩相對照,並非用以遽斷孰是孰非,不同歷史、文化和經貿背景所陶塑出的制度,必然樣貌有別。筆者所要提醒的是,論者在探討陸片配額制時,應聚焦於其衍生於政治問題的本質,因為這才是當前立法者賦予此制度的正當性所在,本立而道生,反之則否。而坊間不時流傳的「南韓電影能,為什麼台灣電影不能?」這句探討各種電影面向都會跑出來的詞,其實在陸片配額制的議題上,不啻亦提醒著立法和主管機關應宏觀思考,以政治理由作為制度基石是否穩固?相關電影政策是否應添上類如南韓那般的文化保護與商業思維?
現下的陸片配額制,安了誰的心?
回歸陸片配額制所謂抵擋統戰的出發點,筆者認為,並非全然無的放矢。影視作品的傳播過程本來就存在「再現」功能,文化中的意識形態,能透過觀影過程中的符號指涉來實踐,只是,目前陸片配額制從「進口數量」作控管,而無內容審查功能,豈能達到立法者所設想的防範目的?
舉例以言,中國現代軍事題材電影《戰狼2》,以被開除軍籍的吳京英勇救出深陷非洲動亂的同胞為故事主幹,該片發行商申請了去年度的配額申請,惟因籤運不佳僅抽到第59序位而未能在台上映。但有觀看過該部電影的人,應該對於影片結尾處斗大秀出中國暗紅色護照,其上寫著「請記住,在你身後有個強大的祖國保護你」的畫面,充滿深刻印象。對岸新聞報導和觀眾的心得更到處,該片戳中民族榮譽感、證明「祖國護照含金量」等評論。類如這樣的影片,若籤運再好一點,順利躋升前十名排序而取得映演資格時,台灣主管機關會如何看待?此時,以量管制欲遂特定意識形態滲入,無非癡人說夢。
更直白以言,縱帶有濃厚政治意圖的電影,顯見不帶任何娛樂性、文本隱喻性或美學手法,而赤裸裸訴諸意識形態者,除非高密度地介入內容審查,否則豈有可能特定影片的杜絕文化傳播效果?甚且,即便是以鼓吹特定意識形態的影片,也非全無可取之處,1964年由當紅的蘇聯詩人Yevgeny Yevtushenko和古巴小說家Enrique Pineda Barnet執筆,蘇聯導演Mikhail Kalatozov執導的《我是古巴》(I am Cuba),本身即有作為冷戰期間共產陣營輸出品的蘇、古兩國政治合作鑿痕,但其如詩如畫的長鏡頭運用功力,迄今仍獲得不分時代、跨越國界的讚譽。面對類似的電影作品,政府適合越俎代庖,預先做出價值排序,而隔絕人民親自接觸、自我判斷的機會嗎?
「政治歸政治,文化歸文化」從來就是不切實際的空話,即便是出於政治使然的政策,運作到頭來,亦難與文化脫鉤。多元民主特色向為台灣自詡,也是台灣受國際稱道的特色,走回頭路的內容審查顯非正途,偏偏眼下的陸片配額制卻是徒留管制形式而不具實質功能的拔牙老虎,似難發揮制度功能。
或有論者謂,何不開大門走大道,如同中國對台灣影片般全面解除配額制,一切交諸市場機制,讓台灣人民自由依其品味買單?筆者認為,此想法過度昧於政治現實以及現有法律框架,況且,雖然中國為因應ECFA框架協議生效後相關規定,於2010年10月取消對台灣電影的進口限制,實則,任何進口片於中國上映都必須經過官方審查,獲得許可後方能上映。
去年台灣新銳導演黃熙的作品《強尼凱克》,雖已由中國電影股份有限公司負責在對岸發行,卻因片中演員柯宇綸被中國網軍舉報為台獨,而使得上映計畫硬生生因政治因素而遭官方封殺。是以,在中國現今仍強力貫徹政治審查的前提下,本即無雙方全面對等開放的空間。在管制與鬆綁、在保持政治警覺與維護民主對話功能之間,陸片配額制如同擾人鬼魅,冷峻考驗著政策方向的選擇。
難題之外的短期調整策略
陸片配額制的規範內容並非一成不變的鐵板一塊。自1992年《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對陸片進口授權主管機關採用「許可制」以降,早期僅有於政府機關為業務或研究目的有使用陸片之必要下的機關內部映演,以及非營利性質的影展觀摩性放映,有一窺陸片的機會。但此辦法施行未久,旋即碰到《霸王別姬》爭議。
1993年由中港台三地人員攝製之《霸王別姬》獲得第46屆法國坎城影展金棕櫚獎,卻因工作團隊地區來源組成比例模式不符「台片」定義,而僅能採用上述的觀摩性映演途徑,引發臺灣輿論關切,民間發起萬人連署支持《霸王別姬》上映活動,要求修改不合時宜的行政命令。當年的權宜作法是陸委會將《臺灣地區大眾傳播事業赴大陸地區採訪拍片製作節目管理辦法》修改為:凡在奧斯卡、坎城、柏林、威尼斯等國際影展獲競賽單元獎項者,不受台籍工作人員比例限制,釜底抽薪地把該片的性質定調為台灣電影事業赴大陸地區拍片的台片,但終歸就底,伊時還是沒有開放商業映演的管道。
嗣後,新聞局在2000年訂定發布《大陸地區影視節目得在臺灣地區發行映演播送之數量類別時數辦法》,作為陸片在台許可商業播映之管理依據,成為現今陸片配額制的雛形,該辦法訂定之初,即明定十部的進口配額數量,迭經之後歷次修正後,才有獲得國內外重要電影獎項者可以「免抽籤直接保送」的規定。
由此可知,在政治對峙僵局一時一刻無法突破,電影管制政策不無疑義的當下,至少藉由具電影圈公信力重大獎項認可,多闢新徑讓台灣民眾有更多接觸優秀陸片的機會,會是容易取得較大公約數的短期目標。畢竟,當前欠缺政策規範功能性的陸片配額制,名額有限的排擠效應已然造成影迷不樂見的弊端。
有些發行商不論自家陸片在台灣的商業發展可能性,一股腦都申請配額抽籤,幸運抽中了草草做幾場團體包場放映,等著坐收有線電視平台播映的授權金或其他衍生利益,反而台灣影迷引頸期盼的許多電影,卻受限於自身籤運(例如賈樟柯的電影不但連續多部無法抽中配額,排序甚至敬陪末座),以及目前規定過於嚴苛的例外條款,而無緣在台灣獲得映演機會。
至少讓「入圍」重要影展各主要獎項的陸片得以在台灣透過商業映演問世,不至於讓政治面向的門禁功能大失,卻又能讓台灣影迷一飽眼福,知己知彼了解對岸電影發展進程和其中的人文思維,或許是因著政治陳痾而來的陸片配額制巨大難題下,最為簡單的短期改善之道了。
(原文授權轉載自「思想坦克Voicettank」,原標題:是該與時俱進的陸片配額制。)
▲《戰狼2》預告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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