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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揚凱、廖庭輝/租金補貼緩不濟急?從數據看疫情租屋困境

自五月中全國三級警戒迄今,政府各也因應發放各項紓困,然唯獨沒有關於疫情租屋的作為,不禁讓人要問理由何在?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自五月中全國三級警戒迄今,政府各也因應發放各項紓困,然唯獨沒有關於疫情租屋的作為,不禁讓人要問理由何在?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過去一年多來歐美經驗顯示,因應新冠疫情的封鎖警戒,對與日常生活相關消費服務業及其相關的龐大就業群體與零工者,造成嚴重經濟面衝擊;與此同時,繳不起租金導致恐無家可居的個案,呈「噴井式」的爆發。面對疫情租屋困境,歐美各國採取了各種因應對策,諸如禁止房東驅逐(或要求凍漲租金)、減稅鼓勵房東降租、以及發放補貼,以增加租客的支付能力。

反觀台灣,自五月中全國三級警戒迄今,政府各也因應發放各項紓困,然唯獨沒有關於疫情租屋的作為,不禁讓人要問理由何在?是台灣租屋市場受疫情衝擊不嚴重嗎?抑或是既有機制已能處理疫情租屋問題?針對此,本文將以具體數據切入,予以探討釐清,並提出相關建議。

數據1:疫情確實對弱勢租屋造成明顯衝擊

到底疫情對弱勢租屋階層的打擊有多嚴重?依據長期投入租屋服務的崔媽媽基金會數據:

  • 在2020年前半年疫情相對緩和時,該基金會所處理的租屋法律諮詢案中,屬疫情案件約佔總案量2.3%。但在今年疫情升為三級後,五月租屋法律諮詢案中,疫情案件佔比來到12.59%,六月份更是暴增到28.4%。
  • 又租屋疫情案件之所以暴增,主因為疫情弱勢收入銳減,造成提前退租(撐不下去了)、租押金返還(提前退租押金遭沒收),這兩類案量比例大幅上升。

綜上所述,可以明顯對照出這波疫情對租屋族帶來的衝擊,又加上租屋相對疫情來說屬落後指標,不會反應得那麼快,因此推估上述現象到了七、八月可能更為嚴峻,政府實應加以重視。

崔媽媽基金會統計疫情諮詢案件佔總諮詢案件比例。 圖/作者提供
崔媽媽基金會統計疫情諮詢案件佔總諮詢案件比例。 圖/作者提供

數據2:諸多租屋弱勢階層仍未納入住宅補貼體系

接下來則是關於政府既有住宅補貼之於疫情的效用,數據同樣是來自崔媽媽基金會。背景為,因政府遲未對疫情租屋問題有作為,該基金會於6月自行推出「弱勢家戶租金紓困計畫」,預計籌集200萬以提供100個弱勢家戶租屋協助。該計畫截至7月7日,累積了154件的申請案,經分析申請者狀況,大致如下:

  • 申請者中96.5%都具備弱勢身分,半數為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另71.6%的申請者目前並未申請(獲得)政府的住宅補貼,包括租金補貼、包租代管、社宅。
  • 未申請租金補貼的原因,以「房東拒絕」、「非合法住宅資格不符」為最主要。

由上可知,在台灣的「租屋黑市」結構下,上述這類弱勢者,理論上雖最應當且有資格獲得政府的租金補貼,但實際上顯然有一定比例是「看得到吃不到」。此現象於平常時期雖不盡人意或能勉強忍受,但在疫情衝擊經濟所得狀況下,面臨最直接的壓力與困境。

崔媽媽基金會6月自行推出「弱勢家戶租金紓困計畫」,其中申請者身份及是否請領租金補貼統計。 圖/作者提供
崔媽媽基金會6月自行推出「弱勢家戶租金紓困計畫」,其中申請者身份及是否請領租金補貼統計。 圖/作者提供

既有「租金補貼」遠水救不了近火

相對上述數據凸顯的疫情租屋課題,讓我們來看看主管住宅政策內政部的態度。其於2020年提出:針對受到疫情影響而減少收入或無收入者群,申請既有租金補貼時可獲得評點加分。問題是,這樣的作法真的可應對弱勢群體面臨的租屋困境嗎?事實是,效用有限。

首先,由於租金補貼有其時程規範,最新一波的申請從八月才開始,而且到明年一月才開始發放。對受疫情影響近期將要繳不出房租的民眾而言,根本是緩不濟急。

再者,從上述數據中可知,實務上有非常多弱勢民眾囿於「房東拒絕」、「非合法住宅資格不符」,而無法申請租金補貼。對他們而言,內政部的疫情評點加分再多,也完全沒有意義。

令人不解的是,內政部從去年迄今仍在自欺欺人,面對疫情下民眾面臨的租屋困境,只會不斷跳針重複「申請租金補貼」這種遠水就不了近火的官話。

即刻推動疫情租金紓困

鑑於民眾「繳不起房租」是眼前、當下正發生的問題,且現行的租金補貼機制又有其明顯侷限,筆者認為有效且快速的因應之道為: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紓》意旨與授權,即刻推動辦理「疫情租金補貼」。

「疫情租金補貼」作法之所以有效且快速,因其法源為紓困特別條例,緊自不受《住宅法》要求所租賃房屋須是合法建築之限制,且可比照其它部會紓困方案採「即審速發」,以及視該補貼為個人紓困一環,與房東稅賦完全無涉。換言之,將能有效對應現行租金補貼「非合法住宅資格不符」、「緩不濟急」、「房東拒絕」等問題,協助弱勢租屋民眾撐過疫情難關。

筆者認為有效且快速的因應之道為: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紓》意旨與授權,即刻推動辦理「疫情租金補貼」。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筆者認為有效且快速的因應之道為: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紓》意旨與授權,即刻推動辦理「疫情租金補貼」。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健全租屋市場面對租屋黑市的結構性問題

然而,「疫情租金補貼」畢竟僅是權宜措施,且這波疫情遲早會過去,但其揭示的居住課題,提醒我們實應正視台灣租屋黑市弊端及其潛藏風險。面對後疫情時代風險社會(Risk Society)可能挑戰,健全租屋市場絕對有助「社會韌性」(societal resilience)之強化,為下階段無可迴避的之議程。

循此,首先要改善租屋市場資訊嚴重不足問題。筆者曾於〈居住正義不被重視的角落:台灣租屋黑市圖像初探〉一文,點出行政部門應強化相關資訊調查掌握,在此就不贅述,請各位讀者另行參閱。

其次,應盡速修正《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重點為落實該法授權之〈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不得約定事項〉,訂定罰則遏止違反該事項的不平等租約一再發生,並同步強化現行糾紛協調機制。

最後,應該推動租賃稅制改革,可分別由房客與房東著手。房客端部分,因應台灣房東普遍逃漏稅而房客鮮少能於所得稅獲得租屋支出抵扣的不公現象——如2019年數據顯示,全台百萬以上租屋戶僅有27,091戶申報抵減——將租金抵扣從「標準扣除額」改列「特別扣除額」,減輕租屋族負擔。

房東端部分則相對棘手,但也最為關鍵。面對租屋市場有高達七到九成房東逃漏稅之現實,可評估將租金所得從目前納入個人綜所稅的累進稅作法,改為「分離課稅、單一稅率」,並搭配「大赦落日條款」(一定期限內誠實申報過往租屋逃漏稅皆不溯既往)與「吹哨人條款」(檢舉房東逃漏稅並領取獎金)等措施,有效引導房東浮出水面,即早達成租屋登錄、市場透明之目標。

「疫情租金補貼」畢竟僅是權宜措施,且這波疫情遲早會過去,但其揭示的居住課題,提醒我們實應正視台灣租屋黑市弊端及其潛藏風險。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疫情租金補貼」畢竟僅是權宜措施,且這波疫情遲早會過去,但其揭示的居住課題,提醒我們實應正視台灣租屋黑市弊端及其潛藏風險。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 文:彭揚凱,OURs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廖庭輝,社會住宅推動聯盟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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