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庭輝、彭揚凱/行政院大撒幣300億補貼租金:是德政,還是買票?
今(2022)年3月底,行政院宣布「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並透過放寬所得標準等方式,將補貼戶數從今年的12萬戶一舉提升至50萬戶,號稱「經濟成長果實要與全民共享」。
內政部更發布新聞稿宣稱,透過發放50萬戶租金補貼,政府便可掌握超過六成的租屋契約資訊,屆時租屋市場的透明化與健全化會更加完整,且「過往遺留的租屋黑市等問題,也將在擴大租金補貼的陽光下逐漸化解」。
按照政府的說法,300億元不僅可以降低租屋族負擔,也能夠增進租屋市場透明化。但實際上,此專案不僅沒有財政上的可持續性,依舊迴避長年以來的租屋黑市弊端,本質上只是選舉年安撫高房價民怨的政治買票。
財務不可持續的補貼政策
本次300億租補專案預算全額由內政部住宅基金支應,但內政部住宅基金有多少錢呢?2022年內政部住宅基金的現金流入僅77.8億元(內含50億國庫補助)。
但住宅基金仍需支應一般租補、利息補貼、包租代管、社會住宅等業務,即便不計本次300億租補專案與近期通過的旅館改建社宅等業務,每年也約有二十五億的赤字。
110年 | 111年 | 11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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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初餘額 | 62.4 | 33.5 | 8.9 |
現金流入 | 76.8 | 77.8 | 15.7 |
貸款本息收回 | 23.5 | 22.5 | 15.3 |
國庫補助 | 50 | 90 | - |
其他收回款 | 3.3 | 5.3 | 0.4 |
現金流出 | 105.7 | 102.4 | 120.8 |
租金補貼 | 45.6 | 42 | 40.5 |
利息補貼 | 15.7 | 13 | 11.6 |
包租代管補管 | 28.4 | 29.3 | 22.9 |
社會住宅補助 | 6.0 | 7.9 | 22.9 |
其他支出款 | 10 | 10.2 | 6.4 |
期末餘額 | 33.5 | 8.9 | -96.2 |
因此從財務角度而言,300億租補專案絕對不是可持續的長期補貼政策。畢竟住宅基金每年赤字約二十五億,能夠發放幾年的「300億租補」?事實上,300億租補專案期程規劃兩年(2022至2023年),剛好就是地方與中央大選的競選年份。
其實在選舉年前加碼補貼買票並非首見,馬政府執政初期租補戶數約為兩萬四千戶,其在2010年與2011年(同樣也是地方與中央大選年)將租補戶數分別提高到46,902與56,776戶,在2012年大選過後又再次調回兩萬四千戶。
除非蔡政府能夠承諾300億將持續發放,並明確指出其可持續財源以確保下一任政府也能夠繼續發放,否則300億租補與馬政府選前政策買票的差異,只在於蔡政府更敢花錢買票而已。
需要的補不夠,不需要的大方送
現有的住宅補貼資源分別為「直接興辦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租金補貼」,同樣作為政府的住宅補貼,為什麼需要分化出不同的補貼項目?實際上是不同補貼模式的優先照顧對象也有所不同1。其中租金補貼的政策目的,為提供純粹在租屋市場經濟負擔能力不足的青年與一般家戶。
現行的租金補貼制度中,每人每月平均所得應低於「最低生活費2.5倍」,而為了推動300億租補(並將補貼擴大至50萬戶),這個門檻被放寬至「最低生活費三倍」。
台北市 | 新北市 | 桃園市 | 台中市 | 台南市 | 高雄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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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平均每月所得限制 | 56,046 | 47,400 | 45,843 | 46,416 | 42,690 | 43,257 |
家庭2每月所得限制 | 168,138 | 142,200 | 137,529 | 139,248 | 128,070 | 129,771 |
以台北市而言,家庭成員平均月收入56,046元(配偶與一位未成年子女家庭月收入168,138元)以下;新北市則是月收入47,400元(配偶與一位未成年子女家庭月收入141,000元)以下均可申請。
在台灣月收入約十二至十七萬的中產家庭,顯然並不是「沒錢租屋」,其居住困擾與憤怒更多在於高房價下的「難以購屋」。因此300億租補在根本上就已經偏離了政策目標,實質上只是「發錢安撫無法購屋的中產階級憤怒」的政策買票而已。
相對「發錢安撫中產階級」,租補更該關心的是「弱勢補不夠」。目前的租金補貼分級標準極為粗糙,雖然經濟弱勢貌似可以領取較多租補,卻僅以「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身分(約僅佔台灣人口2.5%)作為發放依據,而並非以實際收入與租金可負擔標準進行設計,造成很多需要的弱勢實質上補貼不足。
面對弱勢補不夠,政府的態度為何?2017年內政部委託民間進行研究3,探討弱勢租金補貼如何落實可負擔精神,結果內政部代表於該研究案座談明確表示「行政院已明確指示租金補貼預算不宜再行擴大,所以無法在理想狀態下採行本案研究成果」。結果,「不宜再擴大」話音猶在,2020年選前就宣布隔年租補戶數從六萬戶擴增至12萬戶,原來這才叫「理想」。
不光租金補貼,社會住宅也一樣。住宅法明訂中央要訂定「負擔基準及補貼金額計算方式」,但就在本月內政部與地方研商租金分級原則草案時,反對國際普遍採「所得」計算補貼金額作法,強調這樣作,「 12萬戶社宅50年估計需補貼2,340億元,國庫不堪負荷」。姑且不論12萬戶社宅多數尚未興建完畢,即便是以此數字計算,如果每年平均補貼金額為46.8億就「不堪負擔」,但發放300億元租補便說是「持續性政策」,請問政府的標準為何?
綜上所言,內政部的補貼重點是「擴大補助人數」而非「符合弱勢需要」,他們的目的為何?便是舒緩高房價民怨,獲取更多政治支持!
300億租能達成租屋透明化嗎?
面對批評,內政部宣稱300億租補可以達成租屋市場透明化,並以「北風與太陽」的比喻,暗示透過補貼作為「太陽」能感化房東配合,讓租屋市場現狀浮上檯面。
接著,內政部一再強調「房客申請租金補貼無需取得房東同意」,但他沒有告訴你的是:「房東把申請租補的房客趕走、漲租,也無須取得內政部同意」,這才是租屋市場的真實狀態。
簡單來說,內政部的「透過補貼讓市場透明化」邏輯難以自洽,指認兩點如下:
首先,租金補貼自2007年便已開辦,不是今天才出現的產物,蔡政府任期中每年也發放了六至12萬戶的租金補貼,為何不見租屋黑市情況有所好轉?如果只是因為錢發的不夠多這樣簡單的答案,請問蔡政府為什麼過去六年都沒有想到這個「好方法」?為何前瞻建設8400億經費沒將其納入,錢不是更多嗎?
其次,連數量較少、補貼獎勵更多、且聲稱均為「愛心房東」的包租代管,內政部日前在立法院都不敢要求其租屋資訊登錄透明,現在又憑什麼要我們相信300億「太陽」一照,50萬戶房東就悉數受感召願意讓將其租屋資訊透明?
筆者認為,租屋市場透明之解方絕非「北風與太陽」二選一,而是要「蘿蔔跟棒子」兼備,意即:補貼獎勵外,還是要有對應的規範與裁罰機制。
具體建議:誠實面對租屋困境,方案加入透明化配套
其實面對300億租補顯而易見的諸多問題,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根據近期巢運的「青年居住困境與政策調查問卷」調查4,有87%租屋族認為「300億租補只是用發錢迴避高房價問題,亦難以解決租屋困境」。若論及租屋最大困擾,第一位則是「房東會拒絕遷入戶籍申請租金補貼申報租金支出抵扣所得稅」(93.5%)。
不管我們說什麼,此300億租補專案政府一定會發。既然政府宣稱這是解決租屋黑市的「德政」,那最後筆者呼籲能否至少達到以下兩點績效:
- 應將本次領取300億租補的租屋資訊,均登載於現有之租屋實價登錄系統當中,以促進市場透明公開。
- 應維護領取300億租補的租戶享有《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5之相關權益。若房客因此遭受房東不公對待,內政部應與消保會配合,進行裁罰。
如果連這樣的基本要求都做不到,卻侈言「租屋市場的透明化與健全化」,那麼300億租補在租屋透明上其實就只是打假球,實質上為赤裸裸的選前政策買票罷了。
- 以直接興辦社會住宅而言,由於是政府新建且搭配無障礙、社福等設施,對於福利輸送、無障礙需求高者,如下肢障礙、獨居長者等,便應優先適用;包租代管則是可以提供給易遭租屋歧視的群體,如單親、獨老等。
- 以配偶與一位未成年子女的三口之家試算。
- 「租金資料或價格蒐集、負擔基準及補貼金額計算方式之研究」專業服務委託案。
- 調查期間為4/15-5/15,共回收5,011份有效問卷,其中租屋族佔51.1%(2,562份),詳見問卷分析內容。
- 《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適用對象為「反覆實施出租行為,非屬偶一為之,並以出租為業者」,因此只有「第一次租屋,而且只租一間房」的房東才免於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