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是個勵志的故事嗎?——當台灣之光與國恥共生 | 陳子軒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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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是個勵志的故事嗎?——當台灣之光與國恥共生

圖/美聯社
圖/美聯社

這一天,終於還是來了。

和他的第一次接觸,自己當時都還不知道他會是個如此一號人物。升大四那年的暑假吧,隨著台大壘球校隊到花蓮半玩半集訓,學長們安排了兩場與光復國中的友誼賽,一場比壘球、一場比棒球,比賽內容與結果至今已經忘記,只記得學長說,他們的游擊手很厲害,還是王牌投手。事後才知道,那就是他。

2003年7月25日,他在大聯盟初登板的日子,剛好碰到密爾瓦基釀酒人隊,當時還在威斯康辛念書的我,托這巧合之福,才得以在電視上看見他的身手,雖然才第二球就被Eric Young一棒轟出左外野全壘打牆外,但他還是拿下了勝投,那場比賽的錄影帶,隨著我的行李飄洋過海回台灣之後,把它轉成了檔案,至今還收藏在我的電腦裡。

2009年,他,回來了。為了他,我走進了天母棒球場,重新擁抱睽違多年的中華職棒的比賽。但才不過年底,他就傷了我的心。

他離開球場6年了,還能重新回到大聯盟,這不是常人能做到的事,沒人能否定他的天分與這段時間不懈的努力,但這不該是個勵志的故事,這是一段台灣之光與國恥交織的故事,這是一個老美大聯盟不鳥邊陲島國司法體系與棒球主事單位的悲哀故事。

狄馬喬曾說:「每一場比賽總會有小朋友是第一次看我比賽,因此我都必須拿出最好的表現。」他卻與這格調天差地別,儘管獲得不起訴處分,但他主動意圖打假球卻是千不該萬不該的。如同我稍早評論陳峰民的文章中提到:

運動之所以重要,因為它是社會的一面鏡子,大聯盟的禁藥世代,永遠分化著美國人的道德觀,台灣的假球世代同樣映射著我們每個人道德與正義的底線。

這樣的事件分化著我們的道德觀,我們該原諒他嗎?抱歉,我做不到。

原本明天上午十點要轉播水手與天使的比賽,原本是Felix Hernandez與Garrett Richards的王牌對決的絕佳好戲,臨時換成了道奇與費城人的比賽,一切就是為了他。我理解這樣的變動,但,如果他真的上場了,我想我會這樣介紹他:

曹錦輝,來自台灣花蓮縣光復鄉,身高185公分,體重95公斤,相隔八年再度在大聯盟出賽,曾經在2009年涉入中華職棒假球案。

剩下的,就是你我和他之間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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