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只是台灣的事,是關於人性的事 | Emily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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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只是台灣的事,是關於人性的事

圖╱Emily
圖╱Emily

農曆七月,且聽我說個恐佈故事。

從前有個小女孩,長得五官精緻,十分討人喜愛,可惜她自小聽不見。身體的缺憾卻無減父母對她的疼愛。爸媽聽說有一家聽障學校師資專業、設備優良,便送女孩去就讀,期望她可以快樂地學習和成長。

學校裡大都是寄宿生,只在週末回家。許多聽障孩子在這所學校從小學唸到高中畢業,一同飲食起居、玩耍與學習,他們有共同的語言(手語)可以親密溝通,有時候甚至比家人還要了解彼此。

女孩剛進去覺得開心,終於發現一個屬於她的圈子。但漸漸地,宿舍缺乏私隱的環境讓她感到壓迫:除了床和衣櫃便幾乎沒有私人空間,浴室全都沒有門,只得薄薄的布簾,職員半夜查房會忽然掀開被單,像把學生當現行犯。最可怕的是,同學之間緊密的關係背後,隱藏著一些潛規則,強凌弱、男欺女,被霸凌的只能默默忍受,學校裡的大人並不關心。即使在聽障學校教書,原來很多老師竟然不會手語。

女孩覺得不安和害怕,回家鼓起勇氣要求讓她轉學。爸媽不太明白為何女兒這麼抗拒學校,但也認真考慮替她轉學。校方在招生不足的壓力下,勸他們打消轉學念頭,說外面再也找不到更適合女孩的地方了,並再三保證學校很好,很安全。

爸媽衡量過後決定,女兒如果真的不喜歡住校不如回家住,雖然每天通勤路途遙遠,為了接受最好的教育,爸爸願意每天多花幾小時接載。就這樣過了兩年多,大家都知道女孩有一個風雨無阻接送她的模範父親。

那一年女孩16歲,有一晚媽媽發現女兒表情痛苦,問她怎麼了,女孩面露驚惶,拚命推開媽媽。媽媽心覺不妥,只能勉強冷靜微笑,比手語叫女兒別怕,有事情要説。女孩強忍淚水不住搖頭。後來媽媽發覺女孩下體有如火燒,一片腥紅。

就醫採檢後證實女孩被性侵犯。母親驚痛交加,立刻打電話詢問導師,原來導師早已知情,還說以為是「男女同學的性邀約」所以沒有干涉。不久接到校長來電,請媽媽「高抬貴手」,還說既然已經發生,建議讓兩個孩子結婚了事。

導師裝聾扮啞,校長只想息事寧人,媽媽越想越氣,前往警局報案。學校代表和導師也趕到,在警察面前辯稱校方事前並不知情,又暗示媽媽如果把事情鬧大,對孩子沒有好處。

在警察忙於筆錄時,學校代表用手語偷問導師事前是否知情,導師輕輕點頭。懂得手語的媽媽把這一幕看在眼裡,心底發寒,難以設想她纖弱的女兒承受了怎樣的殘暴和委屈。

為了替不會發聲的孩子討公道,這對父母堅持追究到底。這一揭發,像打開了潘朵拉的瓶子。

從女孩的案子開始調查,後來證實這所學校發生了164次性侵及性騷事件,涉案學生多達92名,年齡從小二到高三不等。多名學生曾多次當面或寫字條向教職員求救,希望不要再被欺凌和侵犯,老師卻置身事外。一個老師在女孩當面求助時厲聲斥責:「如果老師幫你,誰幫老師啊?」掉頭就走。

教職員視而不見、知情不報和企圖隱瞞事實,讓本來已有口難言的聽障學生,多年來困在絕望無助的境況。有些自殘甚至企圖自殺,有些受害者後來變成加害者,陷入弱弱相殘的循環。無論加害或受害的孩子,也承受著難以想像、無法修復的巨大創傷。

調查和審理過程中,教職員官官相護、為求自保卸責說謊,即使證據確鑿,監察院也判決彈劾十多名教職員,他們仍推諉說「這些特教生就是如此」,學生會性侵學生,尤其是特教生,因為特教生「就是這樣」,幾十年來都是如此。校長曾在記者會反駁,說案件「只有」71件,沒人權組織說的那麼嚴重。這些教職員到最後似乎也不認為自己有錯,不察覺自己的態度有著根深柢固的歧視和傲慢。他們不認為自己的袖手旁觀是殘忍,並且已經越過道德和良知的界線,直接促成邪惡的發生。

這個沉痛的故事,真實地發生在台灣。

我在《沉默:台灣某特教學校集體性侵事件》一書裡,看到這事件的記錄。

從翻開第一頁到最後掩卷深呼吸,我沒有特別覺得在看台灣的一宗案件,比較像在看人性裡的軟弱和固執,也是在檢視任何國家、體制裡都可能存在的幽暗死角。

自2006年女孩的父母報案,直到2012國賠118萬給部份受害人,彈劾了16名教職員,事情表面上得到處理。但其實那些該負責任的人只是被記過,飯碗和退休金沒受影響,絕對可以依然故我。勝訴的受害者即使得到一點點金錢賠償,其實都是我們納稅人的錢。只要過了今年十月,案件將失去時效,這些犯錯的公務員可以「依法」拒絕賠償,任由全民替他們買單。不知道此刻社會上有多少人聽聞和在意這件不公義的事?就算知道也關心,除了在網路上連署要求失職人員賠償,我們一個普通人在片刻激忿過後,還能夠做什麼?

想來想去,好像只能從向內檢討、省察自身在社會上的位置開始。

如果受到類似的人性考驗,我們可以處理得比上述的教職員好多少?

我有沒有因為怕麻煩,怯於挑戰大環境,看到有人受迫害也假裝不知?好像有?

我會不會只著眼應付自己的生活壓力,便對他者的苦痛遲鈍麻木?也許有過?

萬一我的懦弱或怠忽終於釀成錯誤,面臨懲罰,會不會為著自保便攻擊別人、撇清責任,犧牲比我更弱勢的人?

為了合理化自己的(不)作為,選擇相信那些人和狀況「就是這個樣子」,便能心安理得?

在自己的小世界、小確幸以外的是非與災難,通通盡量切割? 顧好自己就好?可是,如果自私和軟弱到一個地步,對周遭的問題漠不關心,不作思考與判斷,放任自己無知與怠惰,這樣也不算是有顧好自己的人生吧?

這本書的作者除了採訪很多當事人記錄第一手資訊,也從各個角度切入分析問題,包括了解老師面對的阻力和壓力、體制的僵化與漏洞、參考美國和韓國的特校性侵案例子。最後會發覺,整起事件並沒有單一的元兇,不是簡單地抓一批人懲處便能根治問題。(事實上該校近兩年仍有數十宗性平事件通報)

問題的根源可能包括你和我,普遍社會大眾對身心障礙者的忽視與無知、教育體制的崩壞、互相包庇的官僚系統、未足以保障公義法律……這一切都是幫兇。那些袖手旁觀的教職員似乎是促成惡果的主因,但仔細設想他們的境況和反應,犯錯者所展示的人性弱點,撫心自問也許你我皆有,指認別人所犯錯誤的同時,似乎更應警惕自身。

近年社會上不公義的事情不斷曝光,以卵擊石、要改變龐大而僵化的體制看似不可能,但如果我們都從自己開始警覺,越來越多的人面對壓力仍不放棄獨立思考,對周遭的事情盡量保持清醒和關心,也許就是一個普通民眾能夠盡的本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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