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美學裡的反意圖主義能沿用到公共討論上嗎?答案是可以沿用一些 | 朱家安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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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美學裡的反意圖主義能沿用到公共討論上嗎?答案是可以沿用一些

photo credit: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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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一年,紐西蘭奧克蘭大學博士候選人林斯諺在「沃草烙哲學」專欄寫了幾篇文章(123),討論我們在解讀藝術作品時,需不需要考慮作者的意圖(若你認為需要,代表你會支持我們引用作者的傳記或訪談內容,來協助解讀作品)。「作者已死」是大家耳熟能詳的概念,當我們在討論藝術作品的意涵時,偶爾也會引用這個說法,來捍衛那些「和原作者的想法好像有點不搭嘎」的詮釋。然而,在林斯諺介紹當代分析哲學界關於作者意圖的討論前,我一直沒有注意到,「作者已死」背後那些有趣的論點。

我相信如此受到啟蒙的人不只我一個,因為文章刊出後,即便我不是作者因此無法對林斯諺的意圖負責(哈),但也收到不少相關詢問和討論,其中一類有趣的問題是:

我知道這幾篇討論「作者已死」的文章裡面主要是針對藝術作品,但我們能否把它沿用到其他地方,例如一般的社會評論?

要考量論點的沿用性,就得判斷論點賴以成真的條件是否在其他地方依然適用。以下我以林斯諺介紹的部分想法為例,來討論這個問題。

▎支持「作者已死」的兩個理由

直覺上,一段文字或圖畫「到底表達什麼意思」,應該是作者說了算才對。在解讀作品時,我們有什麼好理由不把作者創作時的意圖列入考量?林斯諺的文章裡整理了許多種說法,其中我覺得最有意思的,是這兩點:

意圖悖論

大部分的作者在創作時,除了有(A)「我要藉由這個作品來表達____」這個意圖之外,通常也會有另一個意圖(B)「我要大家不需要徵求(A),就可以了解我要藉由這個作品來表達的東西」。因此,若你認為作者的意圖可以作為理由來支持對於作品的某個詮釋,你的說法可能會跟意圖(B)互相衝突。

價值最大化

若對作品的解讀是否恰當正確,端賴此解讀是否和作者的初衷融貫,這代表我們必須排除很多和作者想法不同的解讀,在某種意義上這很可惜,因為即便這些解讀不受到作者認同,它們依然可能引出作品不同面向的價值。若我們把作者的創作意圖當作解讀作品的唯一標準,我們就無法讓作品的藝術價值最大化。

對於那些認為我們需要考量作者意圖來解讀作品的「意圖主義者」(intentionalist)來說,「意圖悖論」試圖說明他們的立場自我矛盾;而「價值最大化」則提出結果論式的理由,來引誘大家進入反意圖主義(anti-intentionalism)陣營。當然,這兩個說法能否成立,分析美學界還在爭論中,但我在這裡想要討論的是,他們在多大程度上可以用到藝術創作和藝術評論之外的評論場域,例如這篇文章所屬的公共論壇1

▎公共評論場域有意圖悖論嗎?

首先我們從意圖悖論談起。意圖悖論的成立,是預設了藝術作者大多擁有這樣的意圖:

(B)意圖觀眾即使不參考作者的意圖,也能成功解讀作品的意涵。

公共評論的作者是否擁有類似意圖呢?或許我們在寫文章的時候不會特別意識到,但我相信大部分的人是依循類似意圖來組織內容和撰寫的,因為如果我不期望自己的文章能獨立讓讀者做出成功的解讀,我就不需要努力把文章寫清楚,只要想到什麼寫什麼就行了。

然而,這代表「意圖悖論」適用於評論場域嗎?我並不認為。因為,我同時也相信大部分參與評論和發言的人,除了有(A)和(B)這樣的意圖之外,也會有下面這第三個意圖

(C)如果觀眾的解讀和我當初寫作的意圖衝突,我的意圖比較準。

舉例來說,假設我想到一個很精巧的論點,可以用來支持把中正紀念堂改為性交易專區,但我把這個論點寫成文章的時候沒寫好,導致大部分人不但難以解讀出那個精巧的論點,反而容易解讀出另一個「無法理解它為什麼有道理」的版本,例如:

(X)如果中正紀念堂三年內沒變成性交易專區,臺灣的家庭價值就會毀滅。

這時候我應該有什麼反應?

  1. 即便我想的根本就不是X,但這並不構成理由,去主張「X不是對我文章意涵的恰當解讀」。
  2. 我想的根本就不是X,所以X不是對我文章意涵的恰當解讀。不過這是因為我文章沒寫好,不能怪人家。

應該是(2)吧?身為作者,我當然寧願承認自己文章沒寫好,也不願意承認自己的文章是在表達某個我不認同的論點。當(C)作為補充條件跟(B)放在一起,它們共同顯示的是:

當然,我想要盡力做到讓觀眾不需要洽詢我的意見就能看懂文章,但是如果我沒做到,我寧願承認自己是個爛作者,也不可能把沒說過的話塞到自己嘴裡。

這樣講很帥,不過凡事總有例外。

▎評論場域的價值最大化

有時候評論作者會樂於接受和他的寫作意圖不盡相同的詮釋:當你的詮釋讓他的論點更完備的時候,例如:

核能討論(詮釋)

大麥:我是覺得啦,除非你願意把核廢料放在家裡,否則沒有資格支持核電。

阿寶:什麼?你不會是真的要人家把核廢料放家裡吧?你的意思是說,支持核電的人應該要提出可靠資訊證明核廢料真的安全,是嗎?

大麥:噢,對啦!2

在哲學和批判思考課程上,常強調「同情理解」,這種溝通態度可能包括:

  1. 站在對方的角度理解對方的說法,自己先排除語病、錯字等無關論旨的挑惕,或者乾脆替對方修正。
  2. 若發現有關論旨的可能的漏洞,先替對方想想可以怎麼應對,把對方的想法理解成最完整最強大的版本,再來批評。

以上述整理來說,(1)會讓你傾向於揣摩對方寫作時的意圖,然後排除那些無關的干擾因素。然而(2)就不一樣了,它似乎是在指導你說:當你發現對方的說法可以藉由某個補強變得更好,即便那個補強再怎麼看都不像是他在寫作時已經想到的,你也可以替他補充進去。比對林斯諺對於相關理論的介紹,即便(1)沒有要求你去考察評論作者的其他發言或訪談,它還是勉強還跟意圖主義相容。

而(2)比較複雜。它乍看之下比較像是反意圖主義者會給的建議:若「更符合作者意圖的論述」跟「更好的論述」無法兩全,(2)建議你選後者。但退後一步來說,比起作者事實上的意圖,(2)更像是在慫恿你去揣摩「作者在理想狀態下」的意圖,從作者的立場和意欲推動的論證目標去思考:作者在更健全的邏輯能力、更完整的相關資訊和更充裕的時間下,會表達出怎樣的說法。(雖然林斯諺在文章裡沒有提到,但或許這種想法更接近於意圖主義陣營裡的「假想作者」(the hypothetical author)理論)

正如反意圖主義背後的精神之一可能是我們應該把藝術作品的價值最大化,(2)背後的精神是我們應該把討論的價值最大化:從不同的論述當中挖掘和發想出更有建設性的想法,並匯入討論。

當然,你替對方補充的新的點子,不見得必須以「對對方的詮釋」的樣貌進入討論,也可以以「對對方的反駁╱補充」的樣貌進入,例如你可以想像上面那則關於核能的對話改成這樣:

核能討論(反駁)

大麥:我是覺得啦,除非你願意把核廢料放在家裡,否則沒有資格支持核電。

阿寶:什麼?這樣太沒道理了吧?我覺得我們只能說支持核電的人應該要提出可靠資訊證明核廢料真的安全。

大麥:噢,對啦!

除非當大麥初次發言的時候,他心裡惦記的是「核廢料不應該放在弱勢族群的居住地」這類跟「封存地點正義」有關的價值,否則你完全可以想像他還是可能對阿寶的回應做出一樣的反應。

在「核能討論(詮釋)」和「核能討論(反駁)」裡面,阿寶的發言態勢不同,一個是詮釋一個是反駁,但為討論帶來的建設性是類似的,而對方也可以接受。這似乎表示:在一些評論場域中,評論作者當下的意圖其實並不重要,因為評論作者和回應者更像是是共同在揣摩「理想狀態下的評論作者」會有怎樣的完整想法。而我相信,這也是有建設性的討論的常見特色。

▎討論是為了組織更完善的思想

以上我主張:

  1. 「意圖悖論」在公共討論場域難以適用:作者除了意圖悖論沿用的兩個意圖之外,還可能會有第三個意圖:當自己收到怪異的詮釋的時候,在「承認自己的意圖不能成為理由,去主張對方的詮釋不是對於文章意涵的恰當理解」和「承認自己沒把文章寫好」當中選擇後者。
  2. 「價值最大化」在公共討論場域有一種特殊的適用方式:試圖以真實作者的論述為基礎,去揣摩「理想作者」可能會有的論述。

以作者意圖來看,在我的理解裡,這兩項說法的方向似乎不一樣:就前者而言,「第三個意圖」會保護作者意圖的那個詮釋版本,而後者則認為作者意圖的那個詮釋版本可以被更完善的版本取代。然而仔細觀察你會發現,在「中正紀念堂改為性交易專區」的假想例子裡,我之所以不願意接受讀者的詮釋,其實正是因為對我來說那不是更完善的版本。因此,在公共討論裡,上述兩點的方向看似相反,其實一致:試圖把檯面上的論述詮釋成更有道理的版本,藉由互相體諒的溝通,來組織更完善的思想。

*感謝林斯諺給本文草稿的建議和諮詢!

註1:

有些人認為藝術和公共評論沒有本質上的區分,秉持這種想法的人可能會進一步認為說,這篇文章討論的東西沒有什麼意義。若是這樣的話,我的回應是:那你可以試著找找看文章裡的藝術價值。

註2:

相關討論可見:核能爭論的批判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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