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筆戰不該做的五件事之幼幼班 | 朱家安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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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筆戰不該做的五件事之幼幼班

圖/Ing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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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人對於「打網路筆戰」的想像是兩個人隔著螢幕憤怒地用鍵盤互罵,在這種想像底下,筆戰是那種浪費時間又沒意義的事情。有些人因此退卻,不願意在網路上跟不同立場的人對話。對我來說這是一件可惜的事情,我相信好的筆戰是好的溝通,即便無法化解立場的衝突,也能讓討論者更了解彼此的想法和背後的理由。不過事情當然不是說說那麼容易,大部分網路筆戰裡大部分的發言除了惹怒別人之外,似乎沒有其他效果。

要打出有建設性和溝通效果的筆戰,除了耐心之外,也需要許多思考和表達工具來協助人分析論證、釐清概念、避免謬誤等等。這些工具不是一時半刻可以熟練的,在這篇文章裡,我打算介紹一些只要你的智慧足以操作電腦,就有能力辦到(或避免)的筆戰小技巧。

▎錯誤一:打無謂的預防針

預防針類似「爆雷警告」,能提醒讀者接下來他可能會看到一些他──往不好的方向──在意的東西,因此他可以選擇不要繼續看,而即使繼續看了,也該因此對作者多一些體諒,例如:

【警告】 本文會提到你最後的死法

打筆戰或回文的時候有些人也會打預防針,不過這些預防針通常很無謂,並且反而暴露出自己的矛盾,例如:

「每個人有每個人的觀點,我在這裡只是把自己的觀點講出來」

這種說法無謂,因為在實務上會說這種話的人,大多是希望別人不要批評,或者不要太激烈批評,然而,既然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觀點,只有你可以講嗎?我自己看到這種說法的時候,通常心裡的OS會是:「真是謝謝你告訴我,那我現在也要把自己的觀點講出來了。」

另外一種有類似荒謬特色的說法,常出現在自身想法已經受到批評的時候,有些人可能會這樣回應:

「我也有我的言論自由......」

這種回應沒有什麼道理,因為別人也有言論自由,而且有言論自由不代表你講的話就有道理,也不代表別人不能批評你。當然,我可以理解,講出上述這些沒道理的預防針的人,有時候並不是真的想要重申「每個人有每個人的觀點」或者「我有我的言論自由」,而只是希望大家不要太嚴厲批評自己。不想要被嚴厲批評,這種需求很普遍,在中文裡也有相對應精準的詞可以用,例如:

  • 請不要太嚴厲批評我。
  • 請不要對我太兇。
  • 在下愚見各位特工請鞭小力一點~

 

▎錯誤二:提供心理分析服務

瑞士哲學作家艾倫 · 狄波頓(Alain de Botton)曾經分享他對網路留言的觀察:

它呈現給你的不是一個完整的人,只是一個人當下的心理狀態。

It does not give you the truth about a person. It gives you what they were like in a particular mind-set.

狄波頓想要提醒我們,不要用人們在網路上的發言,揣測他們的人格或個性。這個說法有道理,因為網路的特色是:你只會看到別人發言的時候,不會看到他閉嘴、沈思、放空的時候。以篩選過的有限的訊息去判斷一個人,本來就是危險的事情。

然而在這方面我的想法比狄波頓更極端,我認為,甚至連一個人當下的心理狀態,我們都不該隨意揣測。網路溝通很容易有誤解,而許多誤解就發生在我們擅自判斷對方心理狀態的時候,下面以我自身為例:

  • 所以這個人是來找麻煩的嘛:其實對方只是想確認自己對我的說法的理解是否正確。
  • 他不是不懂我說的,只是不願意承認錯誤:其實他真的不懂,而且我後來重看討論串,這並不是他的問題。
  • 這則回應幹嘛這樣嗆我:結果發現他不是在嗆我。

在網路上,我們不僅不了解對方網友的完整人格,甚至很難判斷他的單一發言背後的心態。在這種情況下,理當應該避免擅自判斷。我不確定是不是巧合,不過網路對話裡特別容易惹毛人的說詞,似乎幾乎都內含對於對方心理狀態的判斷,例如:

  • 詭辯:知道自己這樣講沒道理,但相信這樣講可以騙過對方,所以最後還是這樣講了。
  • 崩潰:發現自己的立論受到毀滅性的打擊,卻又無力辯護,只好隨便發言。

 

▎錯誤三:自己宣布自己贏

打筆戰沒人不想贏,但根據我打辯論比賽的經驗,自己宣布自己贏不會讓你真的贏。

當然,打筆戰時你不會真的說「好,我贏了,你可以下去了。」但人有時候會不自覺地替筆戰下結論,通常出現的方式會像:

  • 崩潰:既然對方崩潰了,我當然是贏了。
  • 秀下限:對方的說法實在太爛了,無法想像的爛

當這些「有結論含意的詞」出現,本來就支持你的人或許會覺得很爽,但其他參與者和旁觀者可能只會覺得「蛤,你憑什麼?」

理想上,在筆戰當中獲勝的正確方式,應該是藉由充分說明,讓別人發現你的立場有足夠的好理由支持,若是以這種方式獲勝,根本不需要自己說自己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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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誤四:濫用概括式的宣稱(還不舉例)

當然,在筆戰中做出說明,是需要技巧的。在我的經驗裡,人在網路上溝通時,常常高估自己說明的能力,因此導致許多因誤會而生的無謂筆戰。「說明」的難度會隨著主題改變,一種很難的說明,是跟人說明為什麼他錯了。當你做這種事情的時候,意味著你必須協助對方發現他的想法裡隱藏的錯誤:你不但要介紹一種錯誤,並且還要跟對方說,這種錯誤存在於他論述的哪個位置。在這一點上,賈培德的文章〈語言癌確實存在,只是大家都找錯了方向〉就做得很明確。

相對於明確指出錯誤位置的做法,概括式地說對方的論述犯了某種錯,會很難達到說明效果,例如:

「你的論述跳躍,舉證不足,推不出結論也是理所當然的」

事實上,很少有論述真的是那種「每一個段落、每一句話都讓你不同意」的。但問題在於我們往往高估自己的表達能力,而有「我這樣講了你還不懂,笨蛋嗎?」這種心態,讓誤會就像宿便一樣越積越多。

▎錯誤五:在生氣時送出留言

即使不說明,相信你也能理解。所以即使這篇文章讓你看了不太爽,或許也可以過個五分鐘再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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