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早就知道結果會這樣」——檢討公投常見的認知偏誤
大部分的人對婚姻平權和正名公投都沒有抱著太樂觀的期待,但結果出來之後,仍有部分的人相信我們其實可以得到更好的成績。有些人認為這是因為倡議者做錯了些什麼,例如「主動推出兩案平權公投」或者「跟同運走太近」。
身為平權倡議者,我覺得大家確實有可能做錯很多選擇,也可以被檢討。以平權公投為例,在公投前,也有人從資源消耗考量,主張與平權小組不同的策略,這些策略雖然我不見得支持,但也承認有討論空間。然而,在這篇文章裡我想說明,在公投結果發佈後,許多檢討意見犯下了一個共同錯誤:他們認為可以從「公投結果不如預期」推論出倡議者做錯決策,但其實不能這樣推。
有人做錯事情,代表有人過去做的一些事,降低了我方的票,增加了對方的票。假設平權公投是以500萬比400萬通過,這代表倡議者沒做錯事情嗎?不見得,因為有可能本來可以拿550萬的。因此,倡議者做錯了什麼事,不能只看實際上是贏是輸,而必須看「如果不這樣做,會有多少票」。
你真的知道「如果不這樣,會怎樣」嗎?
目前的情況是,很多人相信平權不只有300萬,因此認為倡議者做錯了些什麼。然而,你怎麼知道若改變策略票會更多?要把公投結果拿來主張倡議者戰略錯誤,你得說明自己原先對公投結果的合理預期,也得說明其他「正確的」戰略更有機會得到你預期的票數。如此一來才能說明,是因為錯誤戰略,沒有讓可以出現的同意票出現,或者讓某些可以不出現的不同意票出現。
有些人的說法是:「看吧,當初就叫你們不要主動推兩案,我早就知道推兩案反而會讓結果更差。」不,你不知道。起碼,在公投結果揭曉後,你並沒有比之前更知道。確實,你現在知道推兩案後的得票率,但你並沒有比以前更知道,如果沒推兩案,得票率會不會更好。
以平權公投常見的爭議來舉例說明。「主動」方認為主動提兩案能增加舞台,「被動」方認為主動提兩案會讓資源分散。公投結果不如預期,並不會讓「主動提兩案能增加舞台」這個理由變得更脆弱,也不會讓「主動提兩案會造成資源分散」這個理由變得更堅實,因為光是這個公投結果,並不足以讓我們知道,如果不主動提兩案,得票率會有什麼變化。要知道「主動提兩案能增加舞台」和「主動提兩案會造成資源分散」這兩個理由有多少程度符合事實,我們需要的是社會科學。
當然,我們並不是什麼都不知道。例如,我們可以合理地做一些概括式的判斷,像是「一定有些做法能讓公投結果對我們來說更好」。不過這種判斷幾乎不管在什麼情況下都會成立,沒辦法告訴我們什麼有用的東西。而「如果當初王雪紅把那九億給我們,我們會選得更好」應該也合理,不過那可能只會讓人心情更差。
讓人檢討錯方向的認知偏誤
「公投結果不如預期」讓大家心情很差,想知道哪裡出錯。依照人類的認知習慣,我們最容易聯想到的是過去各種顯見的變數——例如半年前爭執過的「要不要主動推兩案」——並且直覺地認為問題就是出在這。上述思考流程在情感上很難抗拒,但這正是為什麼我們應該小心。
主動推兩案確實有可能在策略上比較差;但在進一步分析之前,你無法單從公投結果看出這一點。
你以為你可以從「公投結果不如預期」看出平權公投的戰略缺失,但其實你不行。「公投結果不如預期」只是讓你生氣,有動力發文而已。在這種情況下,「公投結果不如預期」給你的是情緒而不是理據,它讓你憤怒,而不是冷靜診斷,做出更好的檢討。
具體的檢驗方法
公投結果出現後,到處都是策略檢討文,考慮前面提到的認知偏誤,我想跟大家建議一個方法,來辨認這些檢討是否真有根據。假設你眼前有一個根據公投結果做出的策略檢討判斷:
公投結果是R,所以我們當初應該做A。
要讓這個判斷有根據,判斷者必須要能從R來說明A會導致比較好的結果。這是辦得到的,例如:
- 公投結果顯示,某某里有90%挺同,所以我們當初(或以後)應該增加那邊的募款人力,提高效率。
- 公投結果顯示,某某里有90%反同,所以我們當初(或以後)應該搞清楚那邊發生了什麼事,避免前車之鑑。
這類有根據的分析,才能得出用得上的檢討。在這裡,你會發現這些分析不管公投結果是輸是贏,都有機會獨自成理。而且,它們若合理,會是基於公投案的區域支持率和反對率的細節分析,以及這些分析和投票人口組成、地方文化的關係。這些東西,就是社會科學。
最後,我知道很多人很焦慮。我想推薦幾篇我覺得比較有基礎的分析文章,大家可以看看他們是怎麼做出有根據的分析。這些分析不見得就是對的,但條理明確,要進一步討論也容易。這些文章不好讀,但我想就是因為如此,也可以讓大家轉換一下心情。
楊光舜/素顏台灣:2018年台灣地方大選與公投結果分析
喬瑟芬/下一個春暖花開的日子:平權公投後,重整腳步再出發
- 感謝林雨蒼、Daniel L.、Dominic Wu、黃頌竹給本文初稿的諮詢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