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到底有什麼價值?——台北國際書展的反思
台灣出版業每年最重要的大拜拜──台北國際書展剛結束。今年逛書展遇到好多朋友(書展之於文青就像電玩展之於阿宅一樣,是必須朝聖的活動),一問之下發現大家都是為了聽講座而來。
根據主辦單位統計,今年參觀人次總計53萬,比去年下滑8.6%,因此銷售買氣也下滑一兩成;不過專題講座達到1180場,成長27%,書展期間平均每天有高達200場講座活動舉行,以致於不少場子出現麥克風音浪打架的尷尬狀況。
逛書展的人買書少了,來聽講座的卻多了,我也因為路過好奇就聽了幾場,內容真的不錯,光聽這些就值回書展票價。朋友戲稱這和CD銷售量降低,音樂產業靠辦演唱會賺營收有異曲同工之妙。逛完書展他問我,都說現在是媒體與資訊碎片化的時代,我們每天被粗製濫造的內容淹沒,照理講大家應該更需要好內容,但是:
為什麼你們這些寫書、認真做內容的人賺不了錢呢?
雖然賺不了錢是事實,但我更想澄清的是:就算我們很認真寫、寫成一本書,也不代表裡面的內容就多高貴、多應該被需要,更不代表書這種產品,就會贏過網路上的各種免費內容。
也許你不同意我的觀點,但不妨先聽一個在內容產業掙扎求生的小人物的說法。以下是我作為文字工作者如何看待這時代的紙本、閱讀與內容之價值,最後順便討論賺不賺得到錢這回事。
紙本的價值?
我的一個文具控朋友很喜歡寫筆記本(在文具控界稱為「手帳」),有天她發現手帳達人分享寫法,是把女性雜誌裡許多可愛小圖案剪下來,當成插畫貼在自己的本子裡,於是她也想去買幾本雜誌,看看裡面有哪些可愛的圖可以剪下來用。
「原來紙本還有這樣的功能啊,你快買快買!」雜誌編輯出身的我滿心歡喜,覺得剪貼圖案的功能若是能讓紙本雜誌消亡的時間晚個幾年,也算功德一件(算嗎?)。
又想到,上一次讓我體會「報紙還留著無法取代的功能」的時刻,是去年報載「鴻海競標東芝出局」的新聞讓郭台銘震怒,因此在記者會上怒撕報紙、駁斥消息的畫面。當場摔電腦螢幕或iPad都傳達不出那種怒意,而且成本有點高。果然紙本還是有物理上難以取代的價值:可以用來撕毀!其他還有比如自從家裡沒訂報紙,下雨天要找什麼東西塞進淋濕的鞋子也有點小困擾呢。
以上是半開玩笑,有點對不起媒體朋友(不過也有一半是認真的),回想自己上次翻開報紙雜誌是什麼時候,大概就知道報社記者和雜誌編輯的前景如何。就算去早餐店,報紙雜誌放在眼前,我們可能還是會選擇滑開手機看新聞。
即使是同樣的內容,放在網路上的若改印成紙本,也並不會讓它變得比較高貴。報紙雜誌過去也承擔了擦玻璃、蓋泡麵的角色不是嗎?紙本的確有它的氣質,以及物理上的各種功能,相較於大多不具質量的網路資訊,紙本有其優點,但有時也是缺點。
你可能會說,不論報紙、雜誌還是書,出版紙本至少要經過編輯和出版社把關,內容肯定比較扎實、有價值。那就進入下一個層次的問題。
閱讀的價值?
編輯與出版者的把關的確有價值。用我自己當例子,我寫的書裡,許多文章都能在網路上找到,但集結成一本書,竟然還是有人買。因為網路文章畢竟是單篇閱讀,只能零碎地吸收,但紙本書經過編輯意見、作者改寫與補充,更能傳達出完整的概念。有編輯要求除錯與新增,調整方向,再經過出版者發行,成書因此有了一定的品質保證,這方面的「加值」誰也無法否認。
那麼,讀「書」的「價值」就比較高了嗎?我算喜歡讀書,還想以寫字賺錢營生,許多朋友也正從事推廣閱讀的行動。即使如此,讀書給我的價值、為我帶來的收穫可能並不會比玩遊戲、看電影或和朋友去KTV唱歌來得高。編輯與出版者能為書的品質把關,玩遊戲看電影也一樣,作品經過許多工作者的心血,沒道理讀書就比較高貴,看爆炸爽片就比較腦殘。
閱讀當然有知識性、娛樂性,但其他休閒活動就沒有嗎?
玩三國無雙的人可能開啟了讀歷史的動機,看一部戰爭片比一本冰冷的歷史書更能激起對歷史的討論。書有價值,好書值得被更多人看、仔細閱讀,大家都認同;可是人的一天就只有二十四小時,書的吸引力要大到能取代遊戲、電影、音樂(許多還是免費的),以及更多不用花錢就能得到的網路文章,那內容得非常精采才行。閱讀有益,閱讀有價值,但閱讀這個行為並沒有比打手遊的行為高貴。
你說好吧,別拿寫書和拍電影比,但你們這麼努力製作的好作品卻沒人看,一些網紅拍得不怎麼樣的影片卻很多人看,有道理嗎?
當然有。
內容的價值?
大廚師精心製作的料理,不一定合胃口,或當下就是不想吃,只想囫圇吞棗塞個速食解決一餐,這樣的經驗大家都有吧。我吃飯時間也是看幾個Youtuber配便當(30秒內覺得不好看就點別人的,多方便),不會拿卡爾維諾的小說來取代,卡爾維諾的書我想帶到文青咖啡店去看。
既然卡爾維諾和啾啾鞋的冷知識影片都對我產生價值,那我精心編輯的書,也不會比素人寫的部落格更有價值;三年級小朋友自拍的Youtube影片,也不會比高達的電影更沒價值。只要在合適的時間被需要的人看到,內容就有了價值。
奇怪的是,一個人不懂美食、不看電影,最多也只是品味差,可是一個人不讀書,好像就是對不起國家社會,這其中一定有什麼誤會(一個人不打電動似乎還能救國救民,這更大誤會)。想讓好好寫書、好好做內容的人賺到錢,與其高聲疾呼社會應該重拾閱讀風氣,還不如想辦法讓需要的人遇上適合的書,讓作者找到知音。
所以開頭的那個問題:我們每天被粗製濫造的內容淹沒,照理講大家應該更需要好內容,為什麼好好寫書、認真做內容的人賺不了錢呢?
因為寫書、做好內容,本來就不是多偉大、多重要的事啊!
甚至,我們對「能輕鬆打發時間」的內容需求,說不定比高品質的作品還多。承認吧,紙本書不見得比網路廢文更被需要,閱讀也不比打電動高貴,好作品可能勝不了裝神弄鬼的內容。
那……沒什麼價值的事,為什麼有人還在做?沒價值的事,就不值得做了嗎?
誰說的。
沒價值的事,就不值得做嗎?
和其他許多重要的事情相比,我不認為自己寫的文章有多重要,但這不代表我不想寫、不該繼續寫。只要能夠遇上喜歡這作品的人,只要還能存活下去,我就想繼續寫。不過,如果哪天寫不下去或不想寫了,也沒什麼可惜,因為人生還有很多事情可以做。
和許多好玩的活動相比,閱讀不一定更有價值,但這就代表我們就不閱讀了嗎?又是誰說的。
也許明天我就在網路上看到一篇廢文,因此開始想研究哪個神祕事件,忍不住好奇查了更多資料,最後讀了關於這事件的書。
或許後天我又因為某個網紅正妹直播時說到一部電影,我上網看了電影又買了原著小說。或許大後天我突然不想買書了,覺得反正,買張書展門票就可以聽上十幾場講座,好像還更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