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工作者,在哪裡上班?
自從告別公司職位,開始獨立接案以來,認識許多不同類型的自由工作者,從文字領域的採訪撰稿、書籍與雜誌的編輯,紙本與網站、實體製作物的美術設計,一直到攝影與影像後製……等專業領域,都有不屬於公司組織的專業者。
據說自由工作者(freelancer)的語源是中世紀歐洲發生戰爭時,與貴族簽約受僱戰鬥的「自由槍兵」。他們自行準備長槍做為戰鬥武器(lance),而自由(free)指的是他們本不屬於任何國家與國王,只憑契約收費交換專業力量。中世紀語言中的戰場,到現在變成了職場,士兵也成了工作的人。
雖然在經濟學的定義裡,這種不去上班的人,並不會增加失業率——因為「想找工作而找不到」才屬於失業,如果根本沒考慮找工作,那就不算失業人口——不過,即使憑著血汗稿費過活,像我這樣的人,在父母與長輩的定義裡仍是個「不去找個正經職業」的人,因為你既不屬於那個公司,也沒有證明身分的名片。
此時我通常採用一種略過太多的方式來辯解:「我就像自己開公司,當老闆接訂單嘛,只是公司比較小,員工只有一個人。」
不過聰明的長輩還會繼續追問:「這樣啊,那你上班的地方在哪裡?」
呃,自由工作者的工作場所,是個大問題。我自己在號稱「自由」的四年裡,換過四種不同型態的工作地點,至今仍沒找到百分之百滿意的方式。
家庭即(文字)工廠:自我紀律要解決
剛開始自由接案的生活,案源與收入都不穩定,最好還是節省成本開銷,即使稱為「文字工作者」,也只能仿效製造業四十年前「家庭即工廠」的模式——窩在家裡寫。
這種生產方式在父母眼中無異於家裡蹲,如字面意義上完全沒踏出舒適圈,出手太舒服的後果就是徘徊於床鋪與電動之間,臉書與YouTube之前,然後一天就過了,凡開工不一定留下痕跡,什麼都沒寫的「文字密室失蹤」疑案時常發生,只能等待截稿大神來破案了。
一個寫作的朋友說他解決「賴在家裡」的方式,是每天早上刷牙洗臉之後,換上正式服裝,走到隔壁房間去工作(是的,就像上班一樣,自由工作沒有比較自由),凡是進入那個房間,就像進辦公室一樣,只能寫作。不過他之所以能有另一個房間,也是一起租屋的室友離開所留下的空位,並非長久之計,所以他也在想辦法解決工作場所的問題。
偷懶如我,「這樣下去真的會變成廢柴」的紀律還是會在心中響起,有沒有一個工作場所能讓自己每天能踏出房間、整理身心去工作與寫作的呢?後來我知道了共同工作空間(co-working space)這個名詞,也付了錢租了個位置,終於踏上離開房間的旅途。
共同工作空間:磨合人際關係
共同工作空間正是因應自由工作者的場所需求而出現,也確實能解決大部分的空間問題,我待了一年的地方非常滿意,只有幾個小地方不夠完美而已:
首先是「空間有時間限制,無法隨時進出」。例如周末時會舉辦講座之類的活動,所以沒辦法提供座位給你,或是有門禁時間,早上太早或晚上太晚就無法使用(像我這種會拖到半夜趕稿的人就慘了)。
畢竟工作空間不是你家,也需要維持營運,周末辦活動來提升收入是必要的;而且位置清幽的工作空間(文青最愛)常不在商業區,當然必須考慮周圍鄰居的生活步調,有門禁時間也很正常。
其次是「共同工作者的性質差異」,有些空間以新創事業團隊為主,常常要找不同領域的朋友來發想、開會,或是工作累了想找同事聊天,屬於比較熱鬧的環境。像我們這種寫字的廢文青,好不容易離開家裡想找個不被打擾的環境,就比較龜毛不好意思了。即時沒在上班,和同事的關係也是需要處理,自由工作者真的沒有比較自由。
其他像是有沒有固定座位、能不能存放東西(書櫃之類的)、有沒有列印設備、會議室如何登記與計費……等等,各個工作空間有不同的規定,其實大部分的需求都能解決,只是文青龜毛的態度難以生存。
沒想到,最後也是最大的風險在於,這個空間有沒有繼續經營。當年我離開共同工作空間,不是因為對場所的不滿,而是它比我還先結束營業。
文青咖啡店:離開座位如何回去?
之後有一年的時間,我流浪在台北各家文青咖啡店。北從圓山南到台大,東起象山西至萬華,「今天想去哪工作就去哪工作」,和幾個老闆混熟,閒暇之餘拍拍貓咪與鬆餅,打卡上傳臉書根本浪漫到不行……至少看起來是這樣。
在咖啡店工作,老實說最難解決的是廁所問題,一個下午兩、三小時當然不會有事,但坐久了總會出現,你知道,想蹲一下的心情。此外稿子時常不是兩三小時就能解決的東西,有時想出去散散心,但對老闆都很不好意思,只買一杯咖啡還能出去再回來嗎?一天喝個兩杯咖啡或吃個鬆餅,加一加也差不多能租個共同工作空間的位置,預算也是需要思考的問題。這些完全不會出現在臉書的現實問題,果然還是困擾工作者的心。
聽朋友說,他會和咖啡店老闆談好每個月固定金額,讓他在店裡有個座位,每天去上班,離開之後還能再回去。但我不知道是否所有咖啡店都能接受這樣的關係,或是如果朋友今天想換換口味,不知道如何解決呢?
和朋友分租房子:房東是最難搞的事
咖啡店之後,我又嘗試了新的工作模式:和朋友分租房間當工作室。自從有這打算以來,最難搞的是房東問題。台灣租屋市場基本上還停留在製造業時代,一個家庭還生兩個小孩,父母上班爺爺奶奶會幫忙帶小孩,說這話的意思是:房東壓根不懂你是來幹嘛的?又不是一家四口、又不是學生分租、你還說偶爾會有接案的朋友來開會(甚至一起工作),這樣出入人口太複雜了,我不想租你。
房東有房產,房東並不用了解台灣產業型態的轉變,以及新世紀自由工作戰士的空間需求,他只需要把大房子租給公務員、老師,或在大企業上班的中高階主管,兒女都上台大的雙薪家庭,幹嘛把房子租給你們這些沒在上班也沒有名片、不知道怎麼賺錢(還出入複雜)的魯蛇系文字工?
好不容易搞定了最困難的關卡,用的藉口是我們從事出版產業,做書的。聽起來就頗高尚優雅,房東願意點頭(這大概是出版業最後的名聲吧,房東不用知道實際工作狀態和血汗工廠差不多)。終於有了優雅、理想、可隨時出入、也解決開會地點煩惱的工作空間,付出的是比前述場所都高的租金成本,不好好賺錢是撐不下去的。喔我忘了說,房東只願意簽一年約,一年後,吾輩「自由」接案的文字工作者,還不知道會在哪裡工作。
真好奇,其他的工作者們,你們都在哪裡工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