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金慶/海濤法師的佛理錯在什麼地方?
這幾日因為海濤法師,佛門又鬧了幾天笑話。
在海濤法師在7月24日的開示中如此舉例,倘若一位婦女回家開門發現老公和別的女人在睡覺,婦女應該馬上把門關起來,告訴自己這一切是「假的」,會看到這一切是自己的眼睛業障重,海濤法師建議關門後在房外打坐念經。海濤法師強調,丈夫外遇的女人是他前世的太太,以此看來,「外遇的受害者」其實才是侵占了別人的前世伴侶,丈夫的身體同我們平日使用的鈔票一般,應作如是觀,流轉共用。
上述說法,其實誤用了大乘佛法的基本概念: 「空」與「假」。無需精通,其實只要略懂佛學義理的人都知道,佛法裡的「空」從來不是「不存在」的意思,「假」也並非「虛假」的意思。
世事並非空無虛假,只是需要因緣條件
舉例說明,當我撰寫這篇文章的當下,眼睛正盯著螢幕敲打鍵盤,如果沒有接上電源線、打開主機、啟動一切相搭配的要件,「我正在著手撰寫」這件事不會成。
物質性的存在尚且如此,人事亦然。佛說一切人事物都有賴相應條件因緣合和,如條件聚合,事物存在;而一旦條件散盡,事物不存。沒有任何人事物可以無待因緣條件而永恆存在。
佛家在這個意義上談「空」,這個意義下的「空」不是「空無」的「空」,而是「成住壞空」的「空」;一切存在都有待因緣條件聚合,佛家在這個意義上談「假」,這個意義下的「假」不是「虛假」的「假」,而是「假借」的「假」。
從這條佛學基本原則衍生的生活實踐智慧是:但凡因緣條件尚在,我們盡力;而一旦因緣條件散盡,則須放下。也是從這樣的道理說,佛門並不是要人無時無刻、任何情境都無條件放下;都說人生如戲,但演過戲的都知道,沒有一個認真的演員,上了戲臺會不放感情全力以赴;佛家要人放下的,只是下了戲後別讓心思還固著在已不存在的臺上。
人情義理亦然,該收時收,該放時放,是常理,也是佛理,常理與佛理不二,「不違世間法」本是大乘佛法千百年來一貫原則。
海濤法師之解釋與上述理解不同,把「空」字講成「不存在」,把「假」字講成「虛假」。因此,這次的笑話,錯不在佛法,而在海濤法師對於佛法的錯誤解釋。
上述說的,都是一般我們在佛學基礎課程的前幾堂課,就會知道的佛門原理原則,所以要指出海濤法師這次講經說法的錯誤並不難,因此筆者認為此次海濤法師事件,值得我們進一步深思的,也許是理智與信仰的劃界問題。
理智可及之處,信仰不該亂入
在台灣,常常我們會遇到這樣的一個說法:信仰是神祕的(或奧秘的)、是超越理智的,因此不能用理智來度量信仰。
其實這話說的不錯,只是我們很少斟酌這句話真正的意涵,以致於我們將理智與信仰對立起來,進而混淆了迷信與信仰的重要區別,而錯失了宗教深刻的力量所在。
且讓我們如下分析:信仰,始於我們意識到我們理智的限度。世間理智之外,知性止步之處,我們才說:我信仰、我相信;而在世間理智可以掌握的地方,我們說:我理解、我知道。在漫長的一生當中,我們確實會遇見一些苦難或者智慧,非理智得以言喻;然而我們同時也清楚,在日常生活中,也有更多本來通過理智正常運作,便可妥善處理的人事物。
宗教最美的地方,在於信仰總在人們遭遇生命無解難題時,不離不棄的伴隨著人們,傾聽並且指引我們方向。
信仰是神祕的(或奧秘的),這意味著信仰的本質,不在於插手干預原先通過理智充分運作便可解決的事務,也因此,我也會傾向認為宗教最美好的分際,是謹守知性限度外的超然領域,而不是無視人間律法或背離社會價值的越界。
亂了這個分際,我們就可能讓原本理智可以解決的事務添上許多怪力亂神的色彩,給原先本可以理智解決的事情添亂。
這些年在台灣引發熱議的宗教新聞,從海濤法師不當的發言,到去年釋昭慧為慈濟護航的發言,其實真正引起社會質疑的地方,就在於亂了理智與信仰的分際。
在海濤法師設想的外遇事件中,明明眼睛看得見的就不需要自我欺騙說不存在,更無需扯上不可知的輪迴轉世之說。常識來看,夫妻關係遇上外遇事件,要考量的重點是如何讓情理法完善運作,能留則留,當斷則斷。
而在釋昭慧為慈濟內湖開發案護航的事件裡,本交由專業環境評估便可判斷內湖保護區是否適合變更地目,無論是否存在釋昭慧所謂的有心人士與利益團體,這些都是模糊焦點、非相關性的無謂考慮,當然更無須扯上不可知的業報,對當時不滿慈濟的網友反唇相激。
在這些令人遺憾的案例裡,宗教團體不慎的逾越了該有的界線,既挑戰倫常法律也無視於世間法裡人們接受的價值信念。
宗教所謂超越不等於踰越,超凡也不意味漠然,牴觸世間律法以及違背人倫常情常理的不當發言,既傷害人們對於宗教長久以來的情感,也動搖社會所願意給予宗教信仰的尊重;即使僅就佛學傳統來看,其實這些所做作為,也背離千百年來大乗佛學一貫的堅持,出世間法應當與世間法不即不離的不二中道原則。
適當的為理智與信仰劃界,讓理智與信仰在各自最有效力的界域,執行各自恰如其分的社會功能,這並不是要箝制宗教或拒絕信仰,相反的,是希望能將宗教放在最合宜也最美麗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