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冠廷/人文素養是什麼?為什麼要有?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人文素養是個會在耳邊飛來飛去的詞彙。有些人會說:「____要有人文素養」(請自行帶入醫師、科學家、政府官員等等,甚至是台灣全體國民),好像大家都該要有人文素養,缺少了就是種錯誤。但另一方面,在台灣,傳授人文素養的相關科系(人文社會學科,也就是所謂的文組或文科)似乎又常常被人看不起。網路上甚至有「戰文組」這個詞。「戰文組」的人認為文組所教所學流於個人感想心得,與所謂的「科學」相比之下很沒用。
乍看之下,我們一方面覺得人文素養很重要,但另一方面卻也不太曉得人文素養這個概念到底在幹嘛,只能用著一些似是而非,或是某種揶揄的方式去指認它,這狀況活脫像是人格分裂一樣,這是要我們怎麼教小孩啦。
在本文中,我將援用哲學與心理學的一些研究,從道德的觀點出發,對人文素養提出一種合理詮釋。1我希望這套觀點能協助我們理解人文素養,以及人文素養「要做什麼」。我認為對「人文素養」的釐清是必要的,並且不是怎麼講都行:既然在我們的日常生活或對話中,還是會隱約認為缺乏人文素養好像不太妥當,那麼一個對於人文素養的妥當詮釋,就要能夠解釋為什麼我們會有這樣的直覺,要可以解釋出這個「不當之處何在」。
面對我們有限的道德能力
讓我們先從一個殘酷的現實開始吧!雖然我們都覺得自己是能夠講道德的人——我們一定程度遵守道德,並且有能力跟人討論道德議題——但我們「不總是」那麼能講道德。雖然我們都具有一定的正義感與道德能力,但這是一種有所侷限的能力。
美國道德心理學者格林(Joshua Greene)在他的著作中指出,在處理我群與他群的互動關係時,人類道德能力會碰到侷限。我們有偏向我群(自己人)的傾向,無法妥善對待他群以及他者(像是來自不同的國家、不同的政治意識形態或不同的性別認同等等)。但各位先不要太難過或覺得自己怎麼會那麼差勁偏心,我們本來就是在自己的社群中生活與成長,格林強調,這不是我們故意要這樣,不管你喜不喜歡,我們就是演化成這樣的。
如果上述這種偏向我群(自己人)的現象是事實,而我們又希望成為能夠公平地講道德的人,那麼其中一種做法,或許是拓展我群(自己人)的邊界2:
如果我不再把道德認同限定在狹小群體中,或許就比較不會做出過於偏狹的道德判斷和行動。
拓展大業,抽象法則幫助有限
在這種去除限制、推展邊界的工作上,德國的啟蒙哲學家康德(Immanuel Kant)或許算是個中翹楚。康德試圖提出一套嶄新的想法,要我們不再從受侷限的觀點行動。以格林的話來說,康德把「我群」的邊界被推展到最大最廣:我們都可以成為目的王國的子民!
粗略地講,康德認為道德判斷不該偏頗或出於人們的偶然喜好,而該放諸四海皆準,並強調道德會要求我們把其他人當成目的來尊重,而不是作為純粹的工具或手段來利用。因此,若我們要檢驗自己的某行動是否恰當,我們可以試想自己身處在一個目的王國之中:
試想一個由理性的人們聯合形成的國度,並自問:我用來決定自身行動的行動準則,是否可否作為這個目的王國的法則,是否夠尊重這個理性法則國度中的大家?
我們可以說,康德是企圖讓我們的道德判準不要再被個人的一些喜惡與偏好、或是對方與我們相異的諸多偶然要素所侷限,要我們不要再以此去區分對方是不是自己人——而是讓我們去想像每一個人都跟我們一樣是「目的王國」的子民。
但是呢,康德的這套說法是透過純粹的理性能力去推展出來,即便你看得懂「目的王國」這幾個字,並且對於上述概念說明都掌握得很好,但要完全設想自己就是那種國度的子民並且加以認同,時時刻刻作為自己的行動準則,相信對很多人來說會覺得太過空泛無法代入。這個目的王國並不是一個真正存在的領域,而只是基於實踐理性的抽象身分與抽象關係。
對很多人來說,這種抽象的事物本身可能不那麼具有現實感和動力,光是有這樣的認知並不足以擔保我們總是能做出符合道德的行動。由此我們或許可以得到一個暫時的結論:拓展我群(自己人)邊界的努力並不能只立基於這般抽象的推論。3
拆除不自知的偏見網羅:讓人文素養來幫你一把
直覺上,一種區分「我群」和「他者」的方式,或許是我們對於他者的陌生;然而事實上,我們並非對於生活中的他者完全不了解,重點在於,我們的所謂「了解」常常是錯的。
比如說,我們可能因為以訛傳訛,認為東南亞的外籍移工都「肖想」成為台灣人好享受台灣的社會福利制度,以此觀之,要協助我們面拓展道德邊界,人文素養的第一個重要面向,或許是讓我們具有自我反思的能力,質疑並去除烏雲罩頂般蓋著我們的各種夸談妄語,讓我們不再把每件事都視為理所當然。
我們可能會開始思考「我們對待外籍移工的方式妥當嗎?」「我們是不是都誤會他們,用著各種不好的、自以為的方式去對待他們呢?」透過這樣的反思,我們才可能終止一些現在正在進行的不合理行動。
接下來的活動本身像是一種走出舒適圈的冒險活動,在沒有那些習以為常的偏見之後,你將對於這些一個個的人感到一無所知。你以前至少對她們有點概念(但是可能不是正確的概念),而現在則必須重頭來過重新認識,並發展新的互動關係。
在這個活動中,我們可能透過事前的準備(作功課)、當下的互動等去逐步積累對於他者的認知,這種積累的認知可幫助我們更加善待與正視他者,並使得這些人與我們不再那麼疏遠與恐懼,透過熟悉而不再認為對方是純粹的他者,而漸漸也能覺得那是自己人。
我認為,這種積累的認知本身或許可以視為人文素養的一大核心。在這種說法底下,人文素養的重要性立基於道德:
僅僅擁有某些文化知識,還不算是有人文素養,要評斷一個人是否具有人文素養,得看他怎麼運用這些知識與人互動打交道。若一個人飽讀詩書,卻歧視其他族群,認為他們沒有文化,在這種觀點下,就不算是有人文素養。
想像力化為你的超能力!
前述的討論當然並未窮盡人文素養的範圍。在人文學(Humanities)中,有些學習本身並不直接地增加我們對於他者的資訊或是知識。好比說:文學與藝術。閱讀詩人或是作家的優秀書寫往往被認為是可以增進人文素養。
的確,欣賞或閱讀文學作品往往不會真的增加某些知識,我們可能是隨著劇情中的人物笑笑哭哭打打鬧鬧地一回又一回,並且能夠用比較不扁平空白、有血有肉的方式去想像人的生命。而這其實是另外一種值得珍視的特質,這些文學作品可以培養我們「同情共感」(Compassion)4的能力。
當我們面對著他者的狀況時,我們可能有許多充足的資訊,但不見得總是站在他的位置來跟他一起思考;要能夠對於他者作出最好的行動,我們不只是要看見我們生活中的他者,而也必須要試圖理解他們在想什麼、他們覺得自己需要什麼、如果我們在相似的處境會有何感受;如此,我們所作出的行動(不論善意與否)才比較不會變成另外一種負擔甚至是變相壓迫。
比如說,前幾年的台灣曾有雇主逼迫信奉伊斯蘭教的印尼移工吃豬肉的事件。事實上,雇主知道移工基於信仰不吃豬肉。這些雇主人也都不全然是壞人,甚有移工曾表示雇主對待自己還不錯,但在這件事情上卻以「吃了會比較有力工作」、「入境隨俗」等說法合理化自己的要求,可能未能讓自己從移工的角度去設想,忽視了移工食用豬肉時的那種背德而生的罪惡感與難受。這或許就是同情共感不足的一種負面事例。
另一方面,我們不只是單向的、孤獨的面對他者,事實上是一大群人不斷地在社會中互動著。我們也需要將自身面對他者的經驗與其他人分享,讓其他人停止自己原本的舉動、或者是願意投入我們的共同善待他者的行動中。因此,我們也需要述說他人故事的能力,讓我們能夠分享自己所擁有的想法與道德觀,並邀請他人與我們一同來思索。
結語
我所擁有的
不過就是一些愛
微小的愛
試著照亮自身所處之地
試圖照亮你
的一些微小的愛
如果你不信愛
對你來說
我就是一個無用的人
-林婉瑜〈無用的人〉
我希望本文對於人文素養的詮釋應該還算合理。在本文中,我提到了人文素養幾種面向:
- 反思的能力是去反省與檢驗習以為常之事務是否可能有問題,而這種能力往往可在哲學與批判性思考之中培養。
- 人文知識的積累則是源自於我們與他人互動所生的經驗,並能協助我們在互動中做出更好的判斷,這些知識則歷史與社會科學之中可以尋得。
- 而文學則有助於我們培養同情共感的能力,使我們可以設想對方的處境,使得我們的判斷與行動不至於成為另一種壓迫;另一方面,能夠更好的進行敘事,亦能與他人分享我們所擁有的想法與道德觀,邀請他人與我們一同思索。
當然,我撰寫這篇文章並不表示我自己就已經是個富有人文素養的人。從本文的這套觀點來看,像我這樣偏好抽象推論並醉心於其中的哲學宅,或許其實也還有很多不足的部分,還需要與大家一起來共同努力。
|參考資料|
- Habermas,Jürgen (1988-1989)Morality and Ethical Life: Does Hegel's Critique of Kant Apply to Discourse Ethics,Northwestern University Law Review 83(1 2), 38-53.
- Greene, Joshua(2015),道德部落,高忠義譯,台北市:商周。
- Kant ,Immanauel(1990),道德底形上學之基礎,李明輝譯,台北市:聯經。
- Nussbaum, Martha C.(2003) "Cultivating Humanity in Legal Education," University of Chicago Law Review 70:265-79.
- Nussbaum, Martha C. (2010),培育人文:人文教育改革的古典辯護,孫善豪譯,台北市:政大出版社。
- 莊世同(2005),人文精神、守法意識與法治教育,《政治與社會哲學評論》,第15期,頁89-130。
- 張旺山(2005),人文教育的意義,《政治與社會哲學評論》,第14期,頁65-93。
- 本文從道德面向的探討只是對人文素養的一種可能解釋,並沒有完全窮盡,也不排除其他面向,像是從生命哲學的觀點。
- 當然還存在一些可能的其他做法,像是採用效益主義(Utilitarianism)的方式作為我們行動的道德準則。格林教授就是這麼主張的。但是效益主義可能存在著某些問題,因此我選擇暫時不在本文中討論這項做法。
- 本段關於康德的初步反思部分受益於黑格爾(G.W.F.Hegel)的觀點,並得自當代德國哲學家哈伯瑪斯(Jürgen Habermas)之爬梳(Habermas, 1988-1989)。
- 關於Compassion一詞,有學者翻譯為同情心(莊世同,2005,頁100),但在當前的網路討論中,同情心一詞有時是指Sympathy 並與同理心(Empathy)相對,甚至是有點負面。在本文的討論(主要是引介Nussbaum的論述),Compassion本身並未排除Empathy,即對於他人設身處地思考的部分(該書中譯本將 Empathy譯為神入,可說是相當傳神與詩意)(Nussbaum著,孫善豪譯,2010,頁114)。因次我在本文中選擇將Compassion一詞翻譯為同情共感,以避免讀者將此和 Sympathy混淆並誤以為這不包含 Empathy。
- 作者為台大法研所學生。個人部落格惜字亭‧習字廷。
- 本文寫作期間,承蒙沃草烙哲學社群的協助,特別是洪偉、朱家安與KC的建議讓本文論述更加清晰,避免了許多寫個人作尚不周詳之處。另外亦受益於與台大法研所的廖庭萱同學、台大科法所陳志遠同學的時相討論。但一切文責仍由筆者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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