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斯諺/藝術電影和爽片差在哪?哲學家告訴你
日常生活中有一些常見的區分,我們用得很順口,卻很少去深究它的意義。以電影為例,如果《聶隱娘》算是「藝術電影」,那什麼算是不藝術的電影?大概就是「商業電影」、「爆米花電影」或「爽片」吧?但這些到底是如何區分的?
此外,在文學領域也有所謂「純文學」或「嚴肅文學」。那什麼是不純、不嚴肅的文學?你應該猜得到,就是「大眾文學」或「通俗文學」。問題又來了,純與不純的界定在哪裡?純是什麼意思?代表價值高嗎?身為作家,我對這點十分在意,曾經查了一些資料,但得到的都是很模糊、寬泛的說法。
有一次,我問了文學所的朋友,他說:「純文學是寫給自己看的。」我心想,按照這個定義,我早期的小說全部都是純文學了。朋友的回答讓我成為純文學作家,但只令我更加困惑。
後來我才知道,上述的區分可以用更廣泛的角度來看,分成「高級藝術」(high art)以及「低級藝術」(low art)。但知道了這點仍然沒有解開下列疑惑:這個區分的根據是什麼?
別擔心,哲學家有答案。
類型與高級藝術
對於高級/低級藝術的概念分析,有兩種主流觀點。一種稱為「類型說」(the form and genre view),一種稱為「叢聚模型」(cluster model)。
類型說主張,高級與低級藝術的區分,其實有著文化與歷史上的緣由。在十八世紀,法國哲學家巴鐸(Charles Batteux)討論了藝術的子項目「美術」(fine art),把美術定義為以下五種類型的集合:繪畫、雕塑、建築、音樂以及詩歌。有學者認為巴鐸的分類正是高級藝術這個概念的根源。換句話說,高級藝術的形成比較像是某個歷史時空底下的文化偏見。
然而,這樣的說法似乎不太正確。在巴鐸提出分類之前,人們就已經有區分高級/低級藝術的傾向。例如,文藝復興時期就已經流行對藝術類型進行排序。此外,人種音樂學的研究也指出,在很多非西方文明的社會中,人們會對不同的音樂類型做出高下之分。高級/低級藝術的區分並非一時一地。
我們可以替類型說做精緻一點的修正。也許此說真正想表達的是,某種藝術階級的本質主義(essentialism)。那些定義高級藝術的類型之所以能如此定義,是因為它們共享一個關鍵的性質,而此性質定義了高級藝術。
事實上,巴鐸正是這麼主張,他認為其所提出的五種類型都具備一個共通點:對美麗自然界的模仿。
本質主義的主張很明確,因此也容易遭遇反例。哲學家費雪(John A. Fisher)指出,那些我們以為只能在高級藝術中找到的性質,其實也會出現在低級藝術中。例如,有些人認為高級藝術都具備複雜的形式,但其實一些低級藝術的作品也不乏複雜的形式。一個例子是,科幻或推理小說常有很複雜的劇情與敘事結構,但通常不會被視為是純文學。
費雪認為,與其尋找高級藝術的本質,倒不如找出「叢聚」性質,由此他提出了「叢聚模型」的觀點。
叢聚模型
費雪叢聚模型的前身,是哲學家高特(Berys Gaut)的叢聚理論(cluster theory)。
藝術哲學的主要爭論之一,是藝術的定義;在這個議題下,也有本質主義類型的倡議者,主張藝術作品有本質,這個本質就是所有藝術品所共享的性質。如前所述,本質主義容易遭遇反例,因為新的藝術品常會打破舊有的框架;但無可否認的是,就算本質主義者難以提出藝術獨佔的性質,但至少他們提過的一些候選性質,看起來都像是藝術的充分條件。
高特於是提出藝術定義的叢聚理論,主張定義藝術的不是單一性質,而是一組性質(一個叢聚);這些性質每一個都是充分條件,但每一個都不是必要條件。高特的主張可以如下表述:
X是藝術品,若且惟若X具備性質a或b或c或d……(高特提了十個性質)
在這裡,「A若且惟若B」的意思就是若A成立則B一定成立,並且反之亦然,哲學討論經常使用「若且唯若」來表達定義或充要條件。從高特到費雪,我們可以看到理論思路如何在哲學的不同領域裡被沿用。高特的叢聚理論試圖刻畫什麼是「藝術」,費雪以此為基礎發展叢聚模型,試圖刻畫什麼是「高級藝術」。之所以稱為「模型」,是因為費雪的理論架構比高特的更複雜一些,他將叢聚性質分成四個面向,每一面向涵蓋多個性質,形成子叢聚。底下是高級藝術(H)的叢聚模型:
H1 關於內容:
1. 道德探討要嚴肅並忠實呈現人生樣貌。
2. 情感上要真誠,傳達真實的情感經驗,不能膚淺、陳腐或無病呻吟。
H2 關於形式:
1. 有組織、一致的整體,不流於公式化。
2. 具備美感。
H3 關於作品的創作:
1. 由一人或多人創作。
2. 作者展現出創造力與原創性。
3. 作者對於所創作的類型擁有相關知識與技巧。
4. 作者有意圖要對相關的藝術傳統做出貢獻。
5. 作者對作品的完成度有所掌握。
H4 關於受眾:
1. 作者有意圖要讓作品刺激受眾的智性或道德觀。
2. 作者有意圖要讓作品成為一個審美的對象。
3. 作品的創作不受外在因素影響,例如商業或政治。
關於叢聚模型,費雪有兩點補充。首先,有一些叢聚性質是程度性的。例如,考慮形式的美感時,並不是黑白二分地說作品的形式要嘛有美感,要嘛沒有美感。美感有程度之分,可能多一點,可能少一點,但不會是一刀兩斷。第二,一個作品可以擁有來自四個面向的任何叢聚性質,但不一定要有某個面向所有的性質,也不一定要四個面向都具備。
上述兩點補充是在為費雪的核心主張鋪路。與高特不同,費雪並未將叢聚性質視為是被定義項的充分條件。在費雪看來,高級藝術以及低級藝術的區分其實是一個程度性的區分。當我們在考量一個作品是高級或低級藝術時,我們要考慮的應該是這個作品具備哪些叢聚性質,程度又有多高,才能知道該作品在高級/低級藝術的光譜中,大約座落在哪一個位置。
費雪也提出了兩個低級藝術(L)的叢聚性質,當這兩個性質出現時,會讓作品往低級藝術那端靠攏。
L1 作品主要是娛樂用。
L2 作品主要是要引起受眾的身體反應(例如唱歌跳舞、尖叫或大笑)。
比較需要解釋的是L2。直接的身體反應代表沒有經過理性思考,代表作品訴諸的是受眾的本能或感官。流行音樂、笑話、情境喜劇、脫口秀都具備這個特徵。這也是為何這些創作類型常被視為低級藝術。
叢聚模型的啟示
費雪的叢聚模型給了我們幾個重要的啟示。首先,叢聚模型將高級/低級藝術的區分視為程度性的差別,這解釋了為何會有「中間藝術」(middlebrow)這種說法。中間藝術的作品落在高級/低級藝術之光譜的中間,可說是兩者微妙的平衡,通常我們會用「雅俗共賞」來描述這種作品,意指能吸引到知識分子,但又有大眾魅力。
克里斯多福‧諾蘭(Christopher Nolan)的電影便是個很好的例子。諾蘭的電影在某些叢聚性質表現優異,但在另一些性質我們可能就會猶豫(例如H2-1,他的電影還是常可見到公式化的痕跡;或者H4-3,他大部分電影還是在商業模式下操作,因此某種程度也具備了L1)。
第二,叢聚模型也可以解釋為何有些藝術類型可以從(幾乎完全的)低級藝術轉變成有能力產出高級藝術的藝術類型。例如電影剛萌芽時多是黑白、簡短且無聲的紀錄片,但電影工業成熟之後,開始容許作品展現許多高級藝術的叢聚性質,例如有深度的主題以及具備美感的形式。同樣的現象也發生在製陶業(pottery)與陶藝(ceramic art)之間的變遷。
小結
高級/低級藝術的區分在我們的生活中無所不在。這種區分出現在相關的獎項(例如日本的直木獎與芥川獎)、學校課表、文藝營甚至政府的補助。我們甚少去思索這個區分背後的意義。
哲學家的討論提供我們對這個問題的思考方向:叢聚模型提醒我們別掉入二元框架,因為高級/低級藝術是程度性的問題。
雖然叢聚模型解釋了不少事,但並沒有解答一個可能已經浮現在很多人心中的困惑:高級/低級藝術的區分是否蘊含了價值判斷?亦即,高級藝術是否比低級藝術有價值?
當然,從「高級」與「低級」的用詞已經可以看出當人們使用這些語詞時背後的價值預設,但並不是所有人都同意這樣的預設。即使是在叢聚模型中,我們還是可以追問為何某些性質一定蘊含較高或較低的價值(例如L2)。哲學家在這方面也有不少討論,不過那又是另一個故事了。
REFERENCE
- Fisher, J. A. 2013. “High Art versus Low Art.” In The Routledge Companion to Aesthetics , edited by B. Gaut, and D. M. Lopes, 473-84. New York: Routled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