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裕斌/人民和政府到底是親子、夫妻還是契約關係啊?也太亂了吧! | 沃草烙哲學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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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裕斌/人民和政府到底是親子、夫妻還是契約關係啊?也太亂了吧!

photo credit:Lam+Faiz@Lafa(CC BY 2.0)
photo credit:Lam+Faiz@Lafa(CC BY 2.0)

九合一選舉前後,冒出各種關於人民和政府關係的比擬。例如選前之夜,胡志強先生以〈我不是市長,是你們的家人〉為題發表演說,暗示政府和人民之間的關係是家人關係。而選舉結束後,胡志強先生則指出,沒有掌握年輕人的心理是國民黨政府敗選的其中一個因素,「父母為小孩做事情,難道就覺得小孩該感激嗎?」,他似乎認為政府和人民之間的關係是親子關係。另一方面,副總統吳敦義先生發表的「小三說」則暗示,政府和人民之間是夫妻關係,因此人民不應該一直嫌棄政府,以免影響夫妻關係造成小三問題。隨後法學教授指出,小三說根本邏輯不通;而政治學教授則認為,人民和政府之間的關係其實是契約關係。從這些討論我們可以看出,那些關係上的比擬不只是有趣的修辭而已,而是展露了當事人對政治的觀念和理解。

人民頭家與民主精神

在台灣,另一種顯現人民政治觀念的流行說法是「做不好就換人!」。這種說法的內涵比較單純:

(1)人民是頭家

(2)政府可以換

基於某些考量,有些人對於「政府可以換」的想法抱持著懷疑態度,因為換政府可能會使中華民國滅亡。事實上,抱持著這個想法的人是多慮了。首先,只能換人不能換政府(黨)的政治制度違反了我們的基本政治認知。和只能換人不能換政府比較接近的其實是換人但不換家的君王制;另外,即使人民當家有選舉權,這種不能換政府的制度最多也只能算是目前香港所說的「假普選」。其次,不論國族認同為何,歷年的選舉已經在經驗上證明了,中華民國並沒有因為政黨更迭而消失,而考慮到民主精神的實踐和穩定在實務上常仰賴政黨輪替,我們甚至可以說,「做不好就換人!」是很符合民主的說法。

然而,說人民和政府之間是「親子關係」或「夫妻關係」,到底又有什麼不對?以下我將說明,這兩種關係的比擬背後展現的許多想法,事實上跟我們對政治的基本認識有衝突。

如果政府是家長

根據選前與選後的談話,胡志強先生的意思應該是,人民和政府之間的關係是親子關係,人民像小孩,政府像家長。家長照顧小孩,聽起來很好,但是它其實並不符合政治期許和實務:

1.這個說法違反了「做不好就換人!」這個民主觀念:我們怎麼換掉父母?

2.家長權威的基礎和政府權威的來源也不同。政府的權威源自於選票,但是父母親的權威並不是來自於孩子的授權。

3.若同意政府是家長,那我們可能會很難反對政府偏袒特定團體──我特別疼這幾個孩子不行嗎?但很明顯,政府不能這樣做。

簡言之,這個類比不恰當,我們也無法接受以親子關係作為基礎來界定人民與政府之間的關係。

你想和政府結婚嗎?

針對夫妻關係說,政府學者的回應是:「離婚剛好可以解釋人民為什麼向馬政府說不」。不過,夫妻關係並沒有因此就變成一個好理論。在夫妻關係中,只要雙方同意簽署離婚協議書隨時都可以分手。但是,我們並不認為政府可以和人民分手。「你包袱款款,給我滾出去!」像話嗎?如果政府這樣跟我們說。

人民、政府與社會契約

親子關係和夫妻關係正好反映了兩種我們根本沒有辦法接受的政治關係。而它們上述的不足之處,則正好說明了:人民和政府之間,其實是政治哲學上的「契約關係」。「契約關係」是憲政主義的根基,學理上一般稱之為「社會契約」,它的涵義可以濃縮成:

人民為了保護與促進自己的福祉,經過相互同意,創造了一個目前稱之為政府的機制來管理我們的公共生活。

契約理論比上述比擬都要合理,因為:

1.它闡釋了為什麼會有政府。

2.它解釋了為什麼人民是頭家。

3.它說明了為什麼人民有權利換政府。

這三點正好與我們對於「做不好就換人!」這個基本政治理念相互呼應。

對於政治的想像需要時刻反思

我們常常聽到「政府官員是父母官」、「鎮長、縣長或者市長是我們的大家長」等說法;但是,透過上面的分析,我們發現,這種基於人情義理的說詞背後埋藏的其實是我們對於人民與政府之間關係的不正常期待,甚至是錯誤認知。我們應該相信跟提倡與我們思想與行為都一致的社會契約理論,然後把荒謬的親子關係與夫妻關係理論丟進垃圾桶。


*作者張裕斌,倫敦大學學院碩士,現在自由撰稿人。

*感謝沃草烙哲學寫作社群提供寫作上的建議與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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