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姝蓉/民法成年下修到18歲,父母們準備好放手了嗎? | 獨立評論在天下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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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姝蓉/民法成年下修到18歲,父母們準備好放手了嗎?

身為父母,可以做些什麼來為孩子的獨立做準備呢? 圖/路透社
身為父母,可以做些什麼來為孩子的獨立做準備呢? 圖/路透社

新的一年正開啟,有個重要的議題,想與身為父母的您分享:109年12月25日,立法院通過民法成年下修為18歲,並訂於112年1月1日開始施行。

想像孩子滿18歲時,如果能順利從高中畢業進入大學,他/她可以自己到銀行開戶、申辦信用卡、買手機、辦門號、租房子……,如果沒有就學,也可決定是否設立公司、甚至決定結婚與否,均不須經由法定代理人同意。

讀到新聞的時候,我第一個反應是憂心。雖然修法目的在於使民法與刑法的權利和責任一致,並且能給年輕人較多自主與自由的空間。然而,我憂心的原因是,這與我目前所觀察到的親職教養現象和青少年行為並不符合。

試想現在的高中生,是否具備「管理」上述事件的能力呢?如果孩子目前還不夠成熟,那麼身為父母的您,可以做些什麼來為孩子的獨立做準備呢?又如何影響您目前的親職角色呢?

孩子是否有能力自己到銀行開戶、申辦信用卡、買手機、辦門號、租房子……? 圖/法新社
孩子是否有能力自己到銀行開戶、申辦信用卡、買手機、辦門號、租房子……? 圖/法新社

中生代父母,被權威管束卻又放養的成長背景

台灣中生代的父母們,多在權威管教下長大。然而他們成長階段的50至70年代,台灣經濟正在起飛,父母通常都忙於工作,期待提高收入而使社經地位向上流動,反而在生活面鮮少關注孩子。因此,許多中生代父母都說自己是被「放養」長大的,但做決定時,卻又往往受限於父母的意見。

由於不喜歡被權威束縛,所以嚮往開放自由的教養模式;但同時因為被放養,又渴望得到較多的情感關注。這些中生代父母自己不曾得到的自由與關心,經常成為他們教養下一代的準則。於是形成一種「想給孩子比較多自由、卻又處處關照著孩子」的矛盾現象。

再加上今日的台灣,升學導向的教育氣氛依舊濃厚,學業成就的優劣經常成為父母評價自己教養成就的指標。如果讀書是必然的路徑,那麼生活上的照顧和依賴就變成是孩子可以要求的自由空間。

於是,越來越多的孩子有著比父母更豐沛的學習資源,琴棋書畫樣樣精通,但是孩子畢竟是孩子,把精力耗費在學習上時,生活上就容易顯現疲累。此時父母(尤其母親)慣性地協助料理三餐、採買家用品、整理房間、處理帳務等等,使得孩子並沒有機會接觸這些生活事務。

中生代父母有時會陷入「想給孩子比較多自由、卻又處處關照著孩子」的矛盾。 圖/歐新社
中生代父母有時會陷入「想給孩子比較多自由、卻又處處關照著孩子」的矛盾。 圖/歐新社

父母自身的憂慮,幫孩子承擔過多責任

現代的孩子在強調自由的環境下成長,但由於父母照顧周全,常常沒有機會承擔相對應的責任。坊間許多教養文章強調要讓孩子自己照顧生活、培養責任感,但許多時候父母們讀完這些文章,雖然認同,卻還是難以執行。

比如大家常說,國小中、高年級後就要讓孩子自己練習起床,忘記東西也不要幫忙送到學校。然而對父母來說,你不叫他,孩子就會遲到會被處罰;你不送,孩子就會被記點。孩子回來會哭、會生氣,有時麻煩的還是爸媽。而另一方面,若幫孩子承擔了,之後卻可能出現「都是妳沒叫我、都是妳不幫我送東西」這類的指責,好像準時起床、記得帶東西是父母的責任。

父母內在的擔憂,常在於孩子(甚至是自己)無法達到學校規範的標準,孩子被指責的時候,容易立刻連結到自己是個不盡責的父親或母親。此外,另一個很難被覺察的焦慮是:父母難以處理孩子挫折的情緒,並且擔心如果不滿足孩子的要求,他/她會不會討厭我,覺得我是個壞媽媽、壞爸爸?

父母可能要練習的是告訴自己:這些是我自己的擔憂、我自己的焦慮。父母自己的情緒,當然要處理,但不是透過幫孩子承擔責任以緩解自己的情緒,因為孩子需要練習的是「為自己負責」。

至於孩子的責任有哪些,一個可參考的評定標準是:「孩子現階段的成長需求是什麼?」所謂成長需求,就是相對年齡發展所需學會的能力。

例如小學階段要學會自我管理(例如準備上學所需物品、整理房間等),中學階段則開始需要發展人際間的交流,在競爭與比較之間找到自己的喜好、定位,學習適度的表達,並且能為自己的學習負責(包括準時上學、自行完成作業)。到了高中則可能還得加上生活管理的訓練,比如零用錢的金流進出、記帳、生活日常繳費、物件維修的處理等等。

「孩子現階段的成長需求是什麼?」 圖/路透社
「孩子現階段的成長需求是什麼?」 圖/路透社

想要自由選擇,就得練習承擔負責

另一個我認為可以幫助孩子獨立的觀點是,讓孩子在選擇的同時,也練習承擔選擇的後果,也就是「為選擇負責任」。

我認為「給予選擇權」之所以對父母來說在教養行為上感覺困難,可以分成兩個部分來看。其一是不知道哪些事情可以讓孩子做選擇?不知道孩子是否理解什麼是選擇之後的結果?其二是把「不給孩子選擇權」和「設限」混淆了。

我認為給予孩子選擇之前,需要客觀說明不同選擇可能出現的結果。並且在孩子選擇之後,就讓他/她經驗相對的後果。小至在超商是否要買零食,大至考試時選擇專業類別。在適當的年齡階段,給予相對應的選擇空間,在比較小的時候練習,所需要付出的代價也相對較小。比如約定只買一種零食時,買了餅乾,就無法再買飲料,此時損失的只是沒有飲料可以喝,卻可以充分體會到為選擇負責的意義。但若選了科系卻後悔,再重考可能就得花上幾年的時間。

設限的時機,在於給予選擇權時,觀察到孩子的選擇確實會造成身、心健康傷害時,必須告訴孩子這不可行。例如高中生經常熬夜滑手機,導致睡眠不足。若以健康考量,可以對就寢時間「設限」,但對於使用手機的需求,則可討論該如何使用,或是什麼時候使用,給予適度的「選擇權」。但常見的是,父母難以釋出選擇權與孩子討論使用的規範,但當孩子無法遵循規範時,又無法堅定設限。

很多父母提到無法設限的困難,是因為青春期的孩子經常以暴怒、行動或口語攻擊的方式抵制父母的規範。此時,除了設限之外,父母還需要練習接納孩子的情緒。因為孩子被限制時,本來就會感覺挫折、生氣自己沒有被滿足,但這都沒有關係,有時候面對選擇,本來就會有選錯、或是結果不如自己預期的時候,練習接納,承擔後果,就是一種負責任的行為,身為父母的只需要好好回應孩子的情緒,理解他/她真的很挫折,這樣就好。

對於使用手機的需求,可討論該如何使用、什麼時候使用,給予適度的「選擇權」。 圖/歐新社
對於使用手機的需求,可討論該如何使用、什麼時候使用,給予適度的「選擇權」。 圖/歐新社

訓練孩子爭取屬於自己的自由

延續上一段所說,我鼓勵孩子透過展現自律和承擔責任的能力,以爭取自己想要的自由。比如想增加使用手機的時間,就要先能展現自律,時間到就能收起手機。或是想要自由與同學外出,就要先告知去處、並且在約定的時間返家,於是下次就更能被信任、而可以擁有外出的自由。

這樣的做法,雖然和被父母限制的行動很雷同,但立場迥異。什麼事情都要告知父母,是一種重複被管束的經驗,但合理的告知以減少父母的擔憂,而父母也給予適度的空間自主,其實是培養親子關係的信任基礎,並且為孩子的獨立拓展自由度。

同樣的概念,也可用於零用錢的給予和管理、手機的使用等等。孩子成長的過程,獨立是一個必然的方向,沒有人生來懂得如何長大。中生代父母之所以經常說「爸媽沒管我,我也好好長大了」,是因為在50-70年代,不需探索,只需要亦步亦趨地跟著大家成長的方向,也就走往一條看似獨立的路上。但反思身為父母的我們,不曾有過摸索的歷程,有時是否也和孩子們有類似的迷惘呢?在這個強調自由的年代,想要孩子能好好獨立,我們也將重新經歷一次當年沒走過的青春期。

探索需要更多的時間,也需要更安全的環境。當父母透過正向的鼓勵,以走向自由為目標,我相信多數的孩子,將更願意練習怎麼讓自己更能獨立、更自由的飛翔。

(※ 作者:陳姝蓉。致力於推廣家庭溝通、情緒教育與精神健康。經過10年護理工作後,轉入家庭當了10年的全職媽媽與兼職學生,爾後從彰化師大輔導與諮商學系博士班畢業,成為諮商心理師。個人部落格:滋心空間。本文授權轉載自「獨立評論@天下」。)

當父母透過正向的鼓勵,以走向自由為目標,孩子也會更願意練習怎麼讓自己更獨立、自由。 圖/路透社
當父母透過正向的鼓勵,以走向自由為目標,孩子也會更願意練習怎麼讓自己更獨立、自由。 圖/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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