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不是綠電!破除政治謠言,台灣能源轉型之路不能等
「核電是綠電」這個長久以來的謠言,在公投前又開始流竄。
日前,向來不惜以謠言支持核電的馬英九前總統,在木新市場的公投宣講中,直接跟社區民眾說「全世界都開始把核電看作是綠電」,國民黨的賴士葆委員在「國民黨全省公投起跑記者會」上,也再次講了許多支持核電的謠言,其中斬釘截鐵地說「歐盟說核電是綠電」。今年由國民黨支持的秋鬥,日前發布了一篇反核宣言,卻也引用了「核電是綠電」的說法,由前總統發起的假訊息流竄令人擔憂。
歐盟過去從來沒有說,以後也不太可能說「核電是綠電」,一來是因為核電就不是綠電。更重要的,全世界在乎的都是再生能源(renewable energy),而再生能源沒有模糊定義的空間,就是不包括核電。
2021年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COP26)甫在蘇格蘭落幕,在這個全世界共同討論如何面對氣候危機的會議中,談論的電力都是「再生能源」,至於魚目混珠的「潔淨能源」、「清潔能源」或是定義不清的「綠能」在決議文中沒有出現,也鮮少討論。
全世界在拚的電力,是清楚定義的「再生能源」
在COP會議中,僅有核電、天然氣的支持集團,舉辦了周邊活動,可惜台灣媒體不關心主要國家的協商,卻常態性地報導這些由利益集團主辦的小活動,限縮了台灣的認知。事實上,無論是IPCC(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IEA(國際能源署,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的淨零路徑報告中,減碳貢獻高達七成以上的最關鍵電力來源,或者RE100倡議中蘋果、Google等企業宣示百分之百使用的電力來源,都是「不包含核電」的再生能源。
關注台灣產業發展的人都知道,舉足輕重影響台灣經濟發展的企業如台積電、台達電、華碩等,都陸續在這幾年加入RE100的行列,也就是未來這些產業如果要根留台灣,勢必要發展諸多再生能源供應給品牌大廠。台灣政府此時要再花兩千億以上,繼續投資十年後才可能發電,還蓋在斷層旁的危險核四嗎?還是同樣的時間與經費,國家應該投資更多真正的再生能源?今年的公投至關重要。
數字擺在眼前,歐盟發展再生能源,絕非核能
謠言無法公投,讓我們來認真審視歐盟是如何發展各類能源的。從最根本的發電量來看,早在2013年,歐盟的再生能源就已經超越核能,更在2020年超越了化石燃料,成為最主要的電力來源。再從裝置容量來觀察,自2000年至今,歐盟的風力裝置容量增加了164.5GW(百萬瓩)、光電增加了136.2GW,只有核電不增反減,少了20GW。接著從年度發電量來看,自從1997年簽署《京都議定書》至今,風力跟光電分別在歐盟增加了3,880億度及1,440億度電,反之核電卻大減了1,440億度電,被遠遠甩在後頭。
核電又貴又慢,歐洲幾乎沒有新建
雖然我們看到,有部分歐盟國家經濟部長、能源部長表態支持核電,但不爭的客觀事實是:只有極少數的國家選擇繼續新建核電廠,因為比起又貴又慢的核電,大家都寧願發展效益更高的再生能源。
目前歐盟仍在興建的反應爐,只有斯洛伐克的兩座、芬蘭一座、法國一座,而且全數都發生工期延宕、一拖再拖的情形,法國的蓋了14年、芬蘭的蓋了17年、斯洛伐克甚至蓋了36年都還沒完工。過去十年間新建動工的核電廠,更沒有任何一座位於歐盟,雖然法國跟英國近期有推出新計畫,但細節都含糊不清,而核電主力有七成以上都集中於中國和俄羅斯,顯見發展核電早已不是歐盟或全球主流的趨勢,更是能源市場中不具競爭力的夕陽產業。
核能在歐盟是爭議而非共識
既然如此,為何仍有歐盟對於核電認定的諸多訊息呢?歐盟執委會長期以來有綠色永續投資的認定清單,這份清單沒有包含核能,且歐洲議會早在2019年3月就決議將核能排除於「永續活動」分類中。但核能與天然氣集團卻不放棄,兩年多內舉行超過三百次的會議,肆無忌憚地遊說要求變更認定方式,大力干涉科學判斷與政策制定。
多年來強烈遊說與施壓下,核電集團運作並非沒有效果,歐盟旗下的科學專家機構「聯合研究中心」(JRC)就提出報告對於核能符合綠色投資的認定。但這並非歐盟官方執委會的的決議,根本沒有正式效力。且此言一出,馬上引起軒然大波,歐洲123名科學家連署反對,奧地利、丹麥、德國、盧森堡和西班牙的環境或能源部長也聯名致信向歐盟委員會表達異議,凸顯了核電在歐盟是爭議而非共識。
歐盟執委會至今並未將核電或天然氣加入綠色永續投資的清單中,再生能源更絕不可能包含核電,然而台灣擁核派卻大肆聲稱「歐盟已把核能認定為綠能」,從前總統以降,政治人物更在公投前一搭一唱,傳遞錯假訊息、混淆視聽,對於公投民主是一大傷害。
日本核電大幅降低
另一大混淆視聽的謠言,則來自於對日本核電的詮釋。在311福島核災之前,日本全國約30%的電力來自於核能,但災後日本核電無論是否屆齡除役均全部停止,重新檢視安全後,自2015年開始打算重啟部分核電,截至目前為止,雖有九座反應爐宣布重啟,但實際有在運作的核電廠僅有四座反應爐,跟核災前的54座反應爐數量相差巨大。
且僅有四座重啟,很大的原因是日本民意不支持及地方政府反彈,雖然東京電力公司與日本中央政府仍一意孤行,甚至喊出「未來核電高佔比」的目標,但達成機率微乎其微,這般重啟僅是核電產業的苟延殘喘。在日本,更大的核電爭議是福島災後的輻射水排放,引起東亞各國聯合要求拒絕將輻射水排放入海。逐漸被淘汰的核電夕陽產業,在全世界都不好發展。
無論如何,核四無法解決能源問題
另外,目前仍然有科學家、企業家在投資核電的研發,這不是壞事,因為光要面對核廢料的處理,就應該有更多資源與技術投入,但可惜世界各國發展的新式小型核反應機組,保守估計都還要好多年後才有商轉的可能性;這也是核電發展的困境,技術成長慢、成本加高、核廢料難處理,所以投資再生能源的建設與研發資金都是核電的好幾倍。
無論歐盟對核電的認定為何,又或者新式核電的研發技術是否成熟,回到台灣的現實條件來看,都跟現況下要公投的核四毫無關係。這樣一座還要十年、超過兩千億才可能完工的老舊核四,鄰近有活動斷層、施工期間又意外事故百出,都跟全世界在討論的新型態核電有顯著落差,更有極高的安全危機。在無法解決現況的能源問題下,僅是歹戲拖棚的無底錢坑,浪費社會資源討論、消耗公帑維持,更拖垮台灣能源轉型的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