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堂高中生都知道的選舉公民課:投票前,你真的認識「兩票制」嗎?
今年(2016)1月16日的立委選舉,將出現史上最長的政黨投票單!中選會官員表示,今年全國不分區立委選舉,為2008年實施單一選區兩票制後,最多一次政黨參加,總計有18個政黨角逐34個不分區立委席次。2008年有12個政黨參與;2012年有11個政黨參與。
前幾天我才聽到一位擔任教師會長的老師說:
「政黨票不是要和區域立委票投同一個政黨嗎?不然會被算廢票阿。」
訝異嗎?我不意外。
就我實際接觸選民的經驗,我猜可能有一半的民眾搞不清楚原來立委選舉有兩張票,一張是投人、一張是投黨。
我國立委選舉自第七屆(2008年)起改採混合投票制,一般稱為「單一選區兩票制」。選舉人一張選票投給單一選區的區域立委候選人,以獲得最高票者當選,共73席;另一張選票則投給各政黨所提名的全國不分區及僑選立委候選人,依各政黨得票比例分配席次,共34席。原住民分為平地原住民、山地原住民兩個複數選區,各選3席。全部合計113席。
為什麼要多此一舉改採兩票制呢?主要是因為代表性不同。區域立委代表的是各地方的利益,立委要反映選區民意、也要兼顧選民服務;不分區立委則是包括各類社團、群體的意見領袖,由於不是代表區域,也不需分心選民服務,比較能用全國整體的高度來審視專業性法案,而弱勢族群代表也比較有機會藉此方式進入國會。
這樣聽起來,這個要投政黨票才能當選的不分區立委,重要性並不小於選民最熟悉的區域立委阿!某種程度上甚至更為重要呢。
可是,好歹也算是知識份子的老師,竟然不知道政黨票可以與區域立委投不同政黨。
選舉制度對政黨的影響,法國政治學家杜弗傑(M. Duverger)曾提出著名的「杜弗傑法則」,單一選區制的區域立委由於只有最高票一人可以當選,選民為了避免浪費選票,往往會依民調「棄保」犧牲掉小黨或獨立參選人,最後選票只會集中給兩個最大黨候選人。但是,政黨票產生的不分區立委,由於是依得票比例分配席次,以我國來說,超過5%的當選門檻就能獲得席次,小黨不需要被「棄保」,可以擁有生存機會,也才能保障多元的聲音。
民主不是只有兩種聲音,讓弱勢小黨多元並存,絕對是檢視一個國家民主憲政發展的重要指標。
此外,《罷免法》還有一個政黨補助款的規定,也是影響未來台灣多黨政治能否健全的關鍵:
全國立委選舉政黨得票率達3.5%以上,每年每票補貼50元,至該屆立委任期屆滿為止。
這是什麼意思呢?用2012年立委選舉來看,國民黨連續4年「每年」都可領到2億9千3百萬元,民進黨也可以拿到「每年」2億2千8百萬元。而綠黨呢?超過20萬的得票數(1.7%)照理說每年有1千萬元的補助,卻一毛也領不到。
制度是人所建立的,法律也是。對政治人物而言,他們念茲在茲的是如何確保權力不中斷,最簡單方法就是堵住新競爭者加入的機會,這裡面甚至包括羽翼未豐、嗷嗷待哺的弱小對手。所以我們看到過去修憲時,國民黨聯合民進黨,設了5%(相當於70萬票)的高政黨得票門檻。2008年的立委選舉只有國民黨及民進黨超過門檻,2012年選舉則勉強加上親民黨及台聯黨。
其他小黨不但一席未得,也得不到四年的政黨補助款,這豈止是不公平,根本是趕盡殺絕了。
憲法保障人人參政權平等,但是台灣的選舉已經成為燒錢遊戲,只剩有錢人跟有錢的政黨可以來玩,「一人一票」變成了「一元一票」。這種不公平的選舉制度,阻礙了年輕人的參政權利,也妨礙了社會流動的可能。
1月16日,是改變台灣選舉文化的一個契機。把握你手中的政黨票,可以的話,請投給弱勢的小黨。我們不要只有藍綠的台灣,我們更想要彩虹、彩色的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