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頭藝人考證制度需要的民主課 | 簡妙如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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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頭藝人考證制度需要的民主課

圖/作者提供
圖/作者提供

「在這裡表演需要執照嗎?」

「不用,完全不用。妳……自己也玩音樂嗎?」

「沒有,但很喜歡呢!」

七月中旬,我在加拿大蒙特婁(Montreal)某地鐵站內駐足,忍不住去攀談。那是一位20歲上下的年輕小伙子,自己帶著電吉他及迷你音箱,在地鐡站裡一個古希臘抱琴(Lyre)標誌下,自顧自地彈琴(見圖)。他的琴袋攤開,上面有幾個散落的硬幣,往來行人沒有停下,他也無所謂。就像自己練琴般,陶醉地彈奏他的曲子、身體自然擺動,直到發現面前真有人停下來聽。

相信很多人出國旅遊時,在不同城市或觀光景點裡看街頭演出,已一點不足奇。項目還多得令人目不暇給。音樂類有各式器樂演奏,吉他、提琴、手風琴或民俗樂器;自彈自唱的流行搖滾、饒舌歌手,爵士樂、世界音樂或弦樂類的古典樂團、演奏家……等,都很常見。非音樂類的,則是各種雜耍、特技、魔術或脫口秀。有些實力普通,總是一些老掉牙的曲目或丟球把戲;有的則實力驚人,一開口或一出手就讓人忍不住停下觀看。表演結束,圍觀群眾一起大聲叫好或用力鼓掌,彼此交會的眼神雖然陌生,但總有股奇異暖流通過,令人心滿意足。

街頭表演,與其說是街頭獵奇享樂,或城市觀光,還不如說是一個社會裡最為原始、草根,也最為廣場化、民主化的娛樂與文化。

一來,上街頭表演,你的才華與實力得禁得起考驗。就像廣場上的民主肥皂箱、蘇格拉底與人論辯的市集,隨機經過的觀眾或觀光客來來去去,有真本事、好內容又有道理,才能將他們留下。二來,對待街頭表演的態度,也是一個社會的民主素養或文化涵養的探針。表演的豐富性與深度,展現了一個社會的文化多元或多樣性,也是城市景觀、民間社會藝文性格的展現;觀眾的回應方式,更是一體兩面。無論人多人少、認真欣賞或只是消磨時光,當演出告一段落時,觀眾會主動投錢,還變成一種慣例或默契,那麼這個社會的藝文活動也不會太消沈。因為民眾已願意為他人的表演付費,這可是得日積月累,才能養成的文化習慣與認知。

街頭表演規範體現民主社會內涵

而關於街頭表演的規範,更是一個社會民主內涵的展現。我駐足發問的城市是加拿大蒙特婁,里拉琴標誌就是他們的街頭藝人文化政策:不需考證也無需執照。只要是有標誌的地點,任何人都可以表演。光是蒙特婁65個地鐡站中就有55個官方核定的地點,任何人都可以在一定時間內在此地點自由表演,這些標誌也慢慢擴及到非地鐡站的其它地區,比如市集、公有廣場或觀光景點。只要點上沒有人,你就可以站在那兒表演。證照只是登記,向任何人開放。而比較熱門的點則會放置時間表,想表演的人就事先去填時段,先填先贏、也有次數規範。不少音樂人、表演者,真的能靠街頭表演過生活。當然也不乏年輕人想鍛練實力、賺點零用錢或旅費,都是屬於廣場上公共空間裡的自由,也是行之已久的街頭文化:人們可自由交流、交換,只要符合一些基本的公共規範

當地長期投入的表演者,還組成「蒙特婁地鐡音樂家聯盟」的NGO組織,為想參與街頭表演的音樂人提供諮詢及協助。但是否要加入會員,則完全自由。加入會員者,當然就能享受些集體組織的好處。比如他們自己每年辦選拔,推出年度街頭藝人、辦街頭音樂節等活動,增加音樂人們受到社會矚目的機會,爭取商業贊助或政府補助,也算是互相協助、互相拉抬。當然,這套制度,也是70年代末以來,該地街頭音樂人與警察、民眾、市政府長期折衝、爭取而來的社會共識與成果。

回到台灣,就看到獨立音樂圈傳出曾入圍金曲獎的樂團「先知瑪莉」主唱,考台北市街頭藝人證卻沒考上的消息。據說未通過的理由是「無法吸引人群目光,與觀眾互動可再加強」,被樂團圈傳著當作笑話。這種笑話,其實還蠻令人無奈。封建思維下的考證制度,把公共空間使用權當作官方恩賜,又設計一套擴大管轄權的篩選制度,扼殺草根文化的自由、自主性及創意。街頭藝人考證制度如何翻轉,如何設計,也是一堂台灣社會需要反思的廣場民主課吧!

街頭藝人考證制度如何翻轉,如何設計,是一堂台灣社會需要反思的廣場民主課。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街頭藝人考證制度如何翻轉,如何設計,是一堂台灣社會需要反思的廣場民主課。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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