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靠金主,我賭身家:政治參與的「金錢對決」
最近一波「の兒子」、「ㄟ女兒」選舉看板引發對於政二代參政,政治世襲的討論。後來網路上有許多網友開始發出惡搞文宣,如:「奧丁之子-索爾」,顯示出對政二代參政的不以為然。
因為自己之前是公務員,長期被貼上「公務員就是僵化、死腦筋」的負面標籤,對於被貼上「政二代」標籤的參選人,也能略表同情。政二代不該是判斷是否適任民意代表的依據,還是要回歸參選人的人格特質、能力、專業、政策論述來討論。
不過,依據台灣現今的選舉文化,要討論到專業甚至政策,都是日久見真章的事情了。一位參選人能不能順利當選,第一道門檻,其實是「知名度」。不論再怎麼具才情、有能力、論述清晰、說理分明,如果沒被看見,都是枉然。因此,一位參選人即便在認同者眼中支持度很高,但是知名度不夠,還是無法當選,遑論有機會實踐他的能力。
簡單來說,現今的選舉,就是一場將參選人當作品牌行銷的大戰。參選人的深入特質,只有貼身幕僚才能了解,大部分的選民,只能憑藉大略的印象,去選擇。怎麼讓選民在短暫的接觸中,去加深印象,就是選戰幕僚必須下的功夫。最直接能夠加深印象的,就是各式選舉看板。也無怪乎,位置好的看板,總是兵家必爭之地。
政治選舉的看板經濟
以前還是選民的時候,對這些看板並沒有特殊感覺,一直到自己投入參選後,才知道這些看板的價值。先不論看板帶來的效益值,我們先來聊聊看板的「價格」。以高雄來說,一塊普通的看板,熱門路段一個月租金都在25,000〜35,000元之間,加上選舉團隊人事費、辦公室租金、各式文宣、宣傳車租金……等,以民進黨初選所投入的競選經費支出來說,就算市長參選人投入上億、議員初選投入數百萬的傳聞,也不意外。
來算一下,直轄市市議員每個月薪水(研究費)是12萬,一年接近150萬,任期四年總共薪水約600萬,如果像是余筱萍說初選就投入超過500萬,幾乎就是吃掉四年的薪水,更何況,最後結局是連初選都沒過,一毛也拿不回來。對於一般人而言,在幾個月內就要燒掉這麼多錢,還不見得有結果。這種不確定性太大,一般人玩不起。
不過,你可以說,這些競選經費,其實都有背後金主的支持。問題是,《政治獻金法》第12條規定,縣市長與議員擬參選人在任期屆滿8個月前,也就是直到4月25日起才可設立專戶收獻金。那實在令人好奇,這些初選的經費,到底是哪裡來的?
對於沒有家世背景、又沒有金主奧援的參選人來說,不要說500萬,連50萬都是不小的負擔,以我自己擔任公職七年的存款,也不到200萬,投入選舉就要拿出個數十萬,還外加選舉期間沒有收入的情況,根本就是拿身家在燒。即便勤勞地出現在各種場合,還是會不斷出現「為何都沒掛看板?到底有沒有要選」的質疑。很不好意思說,我連辦公室的租金都付不起了,更何況一塊看板就比房租更貴。提供一個具體數字,在高雄,如果從現在4月開始,一路掛到11月,光是一塊看板的租金,就超過20萬。
人人可參選是理想,投身選舉依然有資本門檻
對,這就是問題,錢從哪裡來?成為參選的一大門檻。沒有看板,就沒有曝光,沒有錢買廣告,就沒有曝光,然而,所有的知名度,都得靠曝光來累積。就算勤跑各社區,但是,在傳統社區為主的選區,沒有燒錢買曝光,大家還是會認為:你會不會是選假的?
於是,參選就好像一定要燒錢,要去找金主來捐獻。「出來討,總是要還的」,收人家的政治獻金,難道都是無償的嗎?不可能啊!對於參選者來說,這些捐獻的金主,在未來說的話當然也是重要的。有些選民會抱怨某些當選人,「選前說一套,選後做一套」,其實,說的跟做的,之所以有落差,就是承諾的對象不同而已。你投了他1票,別人給了他100萬,他會聽誰的?
選舉的本質,就是行銷,而因為要在短時間內吸引最大量的眼球,能夠炒熱某些話題,或是能夠投放搶眼的廣告,各參選人莫不以此為目標。但實際上,當選後要做什麼?提出的政策可行性有多少?對於政府運作的理解及解決問題的方法又是什麼?真的很難在短期的選舉中說清楚講明白。
記得我小的時候,選舉時旗幟佈滿街道,現在,已經沒有這種現象,但是取而代之是大型看板林立。如果我們要說,台灣的民主往前了,政治革新了,那得先問,到底,我們的選舉制度,有沒有讓大家能夠更看得更清楚,每個參選人的能力、專業、政策論述到底是什麼?還是,只是用新人參政,來包裝一套舊的玩法?
政二代就是舊政治?倒不見得。但如果台灣的選舉,還是一場消耗資本的戰爭,那麼,就很難期待,政治人物會願意公開透明檯面下有哪些利益交換。
政治世襲的,不是親子關係,而是政商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