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查的政治——談文化部「台灣品牌團隊計畫」 | 吳思鋒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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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的政治——談文化部「台灣品牌團隊計畫」

在這個「民主」時代,是否存在另一種與過往不同的文化審查?「台灣品牌團隊計畫」恰恰反應出產官學合謀的密室文化政治。圖為2013年計畫獲獎團隊。 圖/文化部提供
在這個「民主」時代,是否存在另一種與過往不同的文化審查?「台灣品牌團隊計畫」恰恰反應出產官學合謀的密室文化政治。圖為2013年計畫獲獎團隊。 圖/文化部提供

在這個《採購法》人人喊打的時代,它至少有一個優點,就是把它原本是為了台灣要加入WTO,參照美國而設,要讓市場更自由化的制度,變成了揭開自由時代文藝「審查政治」的界面。

的確,現在劇作家寫的劇本已不需要送審,(其實不容許碰撞的)多元文化也取代了國族意識型態,成了新的「民主」價值。在這個時代,我們要問的已不是威權體制的審查是否仍然存在,而是,這個「民主」時代,是否存在另一種與過往不同的審查政治?

正在進行新一年度收件的「台灣品牌團隊計畫」,恰恰反映出目前的採購及獎補助制度,是以更細膩、科層的行政手法,促使產官學下意識(或無意識)合謀的密室文化政治,打造出一種非制度化、去公共化、組滯團隊上下流動的形式機制。

「台灣品牌團隊計畫」使自2013年,其前身為「演藝團隊分級獎助計畫」,計畫藉由挹注更多的資源,使原本已達卓越級補助的團隊,提升為「臺灣品牌團隊」。 圖/文化部提供
「台灣品牌團隊計畫」使自2013年,其前身為「演藝團隊分級獎助計畫」,計畫藉由挹注更多的資源,使原本已達卓越級補助的團隊,提升為「臺灣品牌團隊」。 圖/文化部提供

「台灣品牌團隊計畫」的前因是文化部行之有年的「演藝團隊分級獎助計畫」,該項計畫的獎助對象為「曾獲『文化部演藝團隊分級獎助計畫作業要點』卓越級補助之團隊。(作業要點第三條)」換句話說,也就是過去在分級獎助計畫中最頂端的一群團隊。以下是「台灣品牌團隊計畫」2013年至2016年的補助名單及補助金額:

1、2013年(總預算 1 億)

(1)雲門文化藝術基金會:4000萬

(2)紙風車劇團:1500萬

(3)擊樂文教基金會:1500萬

(4)優人文化藝術基金會:1500萬

(5)明華園戲劇團:1500萬

※外聘專業推薦委員:林谷芳、嚴長壽、于國華、榮念曾(香港)

2、2014年(總預算 1 億)

(1)雲門文化藝術基金會:4000萬

(2)紙風車劇團:1500萬

(3)擊樂文教基金會:1500萬

(4)優人文化藝術基金會:1500萬

(5)明華園戲劇團:1500萬

※外聘專業推薦委員:林谷芳、邱大環、于國華、陳琪

3、2015年(總預算 9900 萬)

(1)雲門文化藝術基金會:4000萬

(2)紙風車劇團:1600萬

(3)擊樂文教基金會:1500萬

(4)優人文化藝術基金會:1400萬

(5)明華園戲劇團:1400萬

※外聘專業推薦委員:林谷芳、陳郁秀、邱大環、于國華、陳琪

4、2016年(總預算 9000 萬)

(1)雲門文化藝術基金會:3,900萬

(2)紙風車劇團:1,400萬

(3)擊樂文教基金會:1,250萬

(4)優人文化藝術基金會:1,250萬

(5)明華園戲劇團:1,200萬

※外聘專業推薦委員:林谷芳、陳郁秀、邱坤良、柯基良、于國華

「臺灣品牌團隊」獎助計畫由龍應台擔任文化部部長期間推動,期待發揮大團帶小團的效果累積國內表演能量。

2013年「台灣品牌團隊計畫」推動前一年,文化部召開「文化國是論壇」,其中一場主題為「從村落康樂到國家品牌」,座談上談得沸沸揚揚的就是「如何讓扶植團隊升級」,隔年果不其然,文化部便推出了「台灣品牌團隊計畫」。然而,本來在「演藝團隊分級獎助計畫」不會突顯的問題,反而因此露出馬腳。

第一,台灣品牌的意思是什麼?如果講的是國際化,這五組團隊是否都具備國際化的能量與網絡?「往哪裡走」的國際?又如果談的是建構台灣文化主體性,那麼,我們要檢視的是這五組團隊累積的美學與(被)論述,是否的確可與台灣文化、藝術主體性進行正向的辯證?再如果講的是受眾人次,既然這五組團隊規模放眼國內首屈一指,而且與其他團隊受獎補助資源有一定落差,那麼從受眾人次或者開發的觀眾量比較,都是不公平的。

第二,若已明定獎助對象為「曾獲『文化部演藝團隊分級獎助計畫作業要點』卓越級補助之團隊。」,從歷年來的補助名單可以看到毫無流動,那麼,這群委員的作用,究竟只是服務行政程序,「依法行政」的一份子,無論有意或無意最終成為沉默的共謀,還是真能提出五團能夠持續拿到補助的好理由?

第三,行政凌駕藝術,此批評從九零年代初以「國際演藝團隊扶植計畫」之名啟動,二十多年來歷經多次更名至今的這項計畫,就不斷討論的爭議。現在,文化部以更細緻的科層行政,將卓越級團隊從「演藝團隊分級獎助計畫」分離出來,合法掩蓋合理,其實質不過是重蹈覆轍。

「台灣品牌團隊計畫」推動前一年,文化部召開「文化國是論壇」,座談上沸沸揚揚討論「如何讓扶植團隊升級」,隔年遂推出此計劃,卻突顯出政府補助計畫的問題。 圖/文化部提供
「台灣品牌團隊計畫」推動前一年,文化部召開「文化國是論壇」,座談上沸沸揚揚討論「如何讓扶植團隊升級」,隔年遂推出此計劃,卻突顯出政府補助計畫的問題。 圖/文化部提供

再回頭來看作業要點第一條,即開宗明義表示:

文化部(以下簡稱本部)為補助演藝團隊分級獎助之卓越級團隊,建立臺灣團隊品牌,厚植文化資本,形塑臺灣文化形象,促進國際交流,並進行國內偏遠地區及離島巡演,以開發觀眾,培養藝文欣賞人口,使民眾皆有接觸專業優質展演活動之機會,特訂定「文化部臺灣品牌團隊計畫補助作業要點」。

然而事實上,我們可以把這一段套入在文化部任何一項有關表演藝術補助的計畫,而評審標準中的「團隊自我提升計畫」、「團隊品牌形象計畫」、「提供回饋計畫」同樣引人好奇,當時龍應台主委念茲在茲要藉此計畫達到「傳承」的作用,但現在來看,傳承的不過只有這套行政程序而已。與其說這是一項主事者為建立專業性而設的計畫,倒不如說是避免討論「什麼是專業性」而進行的密室文化政治。

就算國家真要藉「台灣品牌」打造文化門面,無論它是做為國家的全球文藝佈局,抑或協助五團進行國內普及推廣,對應的正是新政府上台後宣佈的跨部會的「行政院文化會報」,若沒有跨部會、跨地域的部署,「台灣品牌」仍然只是派錢了事,文化只是文案。

避免爭議就是拒絕民主。經歷四十年戒嚴的台灣,曾有名言:每個人心裡都有一個警總。今日,倒不妨置換為:每個人心裡都有一個市場。

對應新政府上台後宣佈的跨部會「行政院文化會報」,若無法跨部會、跨地域的部署,「台灣品牌」只是派錢了事,文化終究只是文案而已。 圖/行政院提供
對應新政府上台後宣佈的跨部會「行政院文化會報」,若無法跨部會、跨地域的部署,「台灣品牌」只是派錢了事,文化終究只是文案而已。 圖/行政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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