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國民黨開的?正視司法黑歷史,尋找記憶傳承人 | 王子榮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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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國民黨開的?正視司法黑歷史,尋找記憶傳承人

司法獨立不是天賜良機,而是歷經了多少努力才能昂首矗立於此。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司法獨立不是天賜良機,而是歷經了多少努力才能昂首矗立於此。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幾年前,一部由梅莉史翠普主演的電影《記憶傳承人:極樂謊言》,雖然在票房上並未有太亮眼的成績,但劇情設定卻十分有意思,後勁十足。

《記憶傳承人》以一個存在於未來的烏托邦社會為故事背景,透過藥物控制,人們因此失去情感,也不知何謂痛苦,過著與世無爭的日子。隨著時間的進程,人們陸續被分配到專屬工作,而其中擁有特殊資質的人,則被賦予唯一「記憶傳承人」的職位。

一旦被指定為「記憶傳承人」,他將會從前任者得到記憶——前烏托邦社會人類活動的記憶——不僅知道過去一切的歷史,在未來遭逢困難時也知道如何面對。不同的是,記憶傳承人將開始感到喜怒哀樂,對於失去感到惋惜,並對眼前的事物更加把握與珍惜。

從電影看到司法的既視感

這樣的故事設定讓筆者想到司法的處境,從20年前選擇就讀法律,到投入法律工作,不時會聽聞「法院是國民黨開的」、「法官收黑錢」等耳語,對司法形象每每造成傷害。

身為體制內的一份子,自己的親身經驗卻與這些流竄坊間的「都市傳說」大不相同,見到的是即便牽涉政治人物的案件,也能本於自己的確信適用法律;或是,即便這份工作無法日進斗金,也認為國家給予的待遇足夠安身立命。至於陳榮和胡景彬之流是極為少數的個案,不該成為整體法官的原罪。

然而,那些對於司法與司法人的流言蜚語,為何總言之鑿鑿?除了為部分人士故意曲解以外,有些則是這樣的「過去式」未因時間的經過被遺忘;我們早已習慣司法獨立的現狀,以為就是這麼理所當然,卻忘了過往的記憶早產生了斷層,而那段失落的過去,如果不被講述與傳承,那麼同樣的錯誤難保不會重蹈覆轍。

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法院是國民黨開的」,這句話起因許水德(時任國民黨中央黨部秘書長)對黨內涉及賄選人士時所說的話,即便許水德去年親上節目重新澄清這句名言的語意與脈絡,然而在台灣藍綠政治意識持續對抗下,只要政治人物涉及司法案件,無論結果如何,司法都會被人貼上藍色或綠色的標籤。

儘管「法院是國民黨開的」是一句原意與流傳版本差別甚大的金句,但是台灣司法史上,政黨與司法人員身份間複疊重合的關係,更是司法的硬傷。

依據劉恆妏教授發表的〈戰後初期台灣法律專業人員資格取得之研究成果報告〉中指出,在1945年至1949年間,台灣正處於不同政權交替時刻,政府對各種法律專業人員如何任用的政策,不難發現當時司法人員(法官、檢察官、律師)是透過諸多不同管道,取得國家專業資格之認證。這些「管道」,包含直接依學歷證件轉換、透過國家考試考選、對於日治時代政權專門職業證照的認證、特定職業資格轉換、甚至從政黨黨務工作人員、特務工作人員中甄選。

此外,同樣的論述也可以在現任司法院副院長蔡炯敦曾發表的〈不要再說法院是國民黨開的——辦理律師轉任法官班課程有感〉看到。該文提到國民黨在大陸時期努力落實「黨化司法」政策,來台之前通過法官考試取得司法官資格,具有國民黨黨員身分者比比皆是。

不過歷史總會走上選擇的十字路口,最早在民國84年法官守則頒佈時,就要求法官不得參加政黨,之後《法官法》訂定的時候,更強制要求法官不得有政黨身份,所以「法院是國民黨開的」這句話固然其來有自,卻已是歷史的塵埃。而若我們瞭解了這個「冷知識」,或許在他人任意貼上顏色標籤時,可以先別氣急敗壞的否認,反倒可以聊聊這段典故的由來,幫助人們理解,也幫助人們看見過去和現在的不同。

司法關說的百鬼現形

講到司法關說案,不得不提民國7、80年代的「吳蘇案」,兩位主角分別是吳天惠和其配偶蘇岡。話說當年,蘇岡以律師的身分想要替當事人影響新竹地檢署檢察官陳松棟承辦的案件,他除多次透過吳天惠以當時司法院第四廳廳長(司法院各廳廳長位階等於行政院各部部長)的名義打電話給承辦檢察官外,蘇岡更大剌剌跑到檢察官宿舍,要求陳松棟接受賄賂,後來事件隨著輿論爆發,吳天惠和蘇岡雙雙遭到刑事追訴。

對照現在的司法風氣,就內部而言,從審判長、行政庭長到院長,誰敢對判決(個案)進行一個打聽探詢的動作呢?就外部而言,法官對於和外界接觸是戰戰兢兢,怕落人口實。昨非今是,無論昔日的關說多麼大膽,完全不需要遮掩,「吳蘇案」終究是落幕了,成為歷史長何中的一個註解。

但那個時代只有「吳蘇案」嗎?這樣的故事僅止於吳蘇兩人嗎?吳蘇是否還曾以同樣的手法影響其他案件審判?我們如果不系統性的整理出這些同流合污之輩經手的案件,並清查是否遭其上下其手,將司法體制中同流的鼠輩攤在陽光下,將百鬼現形,我們如何勇敢向過去告別,如何跟社會大眾說清楚講明白?如何擺脫人民對司法的標籤?又如何喚回一點一滴流失的信任?

未來的路怎麼走?

歷史需要被記憶與轉述,選擇就讀法律的莘莘學子,在大學的四年、研究所不會有這樣的課程可以選修,即便通過國家考試安排的職前訓練,也都不會有機會碰觸到這段過去,不管是在位者避而不談或不小心遺忘,只顧歌功頌德,終究會忘了司法的初心。

我們怎能保證過去的錯誤不會重蹈覆轍?司法獨立不是天賜良機,而是歷經了多少努力才能昂首矗立於此。不斷的記取、不斷的提醒及反省,作為司法的記憶傳承人,我們才會因瞭解歷史而珍惜,而不至於失去了才知道惋惜。。

在去年11月11日,由一群法官、檢察官和年輕法律學者舉辦了「台灣司法史研習會」的活動,藉由分享的方式,讓國內專注於司法史的學者、曾親身參與改革運動的司法前輩們分享那段風起雲湧的過去,將經驗傳承給更多司法人。

這只是個開始,除了自發性的力量外,我們也期待執掌專業司法人員相關進修權責的主管機關(如法官學院、司法官學院和律師研習所)也能跟進,一起銜接起這段失落的歷史,讓司法的記憶得以被講述,也唯有如此,才能被傳承。畢竟,我們都是司法的記憶傳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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