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氏/《RBG:不恐龍大法官》:「聲名狼藉」的性別平權先鋒
露絲・拜德・金斯伯格,是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中年紀最長、也最家喻戶曉的大法官,受到年輕人歡迎的程度,讓鄉民鐵粉們對她暱稱「聲名狼藉R.B.G.」。RBG傳奇的一生讓外界討論話題不斷,然而她個人低調害羞,卻鮮少成為鏡頭下的焦點。本片是她唯一公開接受拍攝的紀錄片,而她活過猶太人與女性備受歧視年代的生命,也是檢視美國過去60年來性別平權運動的活歷史。
——《RBG:不恐龍大法官》(RBG)
《RBG:不恐龍大法官》聚焦於露絲・拜德・金斯伯格立基於法律專業,60年來的性別平權運動成就。在早期美國民風尚未開放的時空下,露絲・拜德・金斯伯格於白人男性為主要組成成員的法律職場,恪守同樣由白人男性所頒布的美國獨立宣言以及憲法理念,以起草歷史背景下看似合理、但放在當今來看有著歧視陋習的憲章工具,一步一步消弭不合時宜的法律與現實間的距離。
從美國女權運動歷史來看,露絲・拜德・金斯伯格並非最為激進且走在人群最前端的那位女性,而是進步中的保守勢力,卻扎扎實實透過無數在美國本土廣為人知的法律訴訟案,激起憲法與地方法律相牴觸的思辨,推動國會修法,立下一個又一個的性平標竿,其智慧來自於「與時俱進」但「伺機而動」。
「與時俱進」不斷前進,與「伺機而動」停頓思索的智慧,在露絲・拜德・金斯伯格身上表現出一靜、一動的狀態,兩者特性融合下的衝突,成為了她邁開腳步前的深度思索。不論是露絲・拜德・金斯伯格法案判決的作風,還是私人生活,均清晰地顯現兩種特質相輔相成的結果。
在自我與現實間找到平衡
在法律工作上,露絲・拜德・金斯伯格主張「憲法已死」,如同電影欣賞一派影評所力擁的「作者已死」論,相信後世的詮釋與應用,提取美國開國者人人生而平等的良善立意,走出大法官的象牙塔賦予法律「與時俱進」的社會需要及期待。然而,本部作品中未呈現但需特別提及的一點:露絲・拜德・金斯伯格不認為大規模的社會變革應當來自於法庭的大法官。
舉例來說,以2019年在台灣造成廣泛討論的同婚釋憲案來看美國相同議題:根據《紐約客》報導內容,2013年3月,最高法院聽證裁決加州禁止同性婚姻的「第八號提案」是否符合憲法,加州提案問題裁決可能會令婚姻平等在美國每一個州實現,但露絲・拜德・金斯伯格卻罕見表示,沒有興趣公開聲明一個對五十個州皆能適用的裁決,來自其認為同性婚姻問題需在各州的政治過程中,交由地方議會取得堅實進展,如此同志力量才能扎實且凝聚,體現其「伺機而動」的思考內核。
露絲・拜德・金斯伯格的私人生活也同其工作態度,和諧地在衝突間生存,正如RBG(露絲・拜德・金斯伯格的英文縮寫)名字不同於尋常美國已婚女性,保有原生家庭的姓氏並冠上夫姓而擁有雙姓,露絲・拜德・金斯伯格善於在自我與現實間取得平衡。
因當前政治情勢,導致大法官間常態性呈現保守派大過於自由派的膠著現象,但她並未將公事上的情緒帶至私事上,尤以她與在意識形態上勢不兩立的保守派大法官斯卡利亞的友誼最為人津津樂道,即便如此水火不容,仍舊能在共同喜好的歌劇上找到兩人煙硝中的平和,於對立中取得共識,開啟持續對話的可能。「與時俱進」地抗衡自我好惡,「伺機而動」地找到共和的立足點。
可貴的「聲名狼藉」
高齡84歲卻保有前衛思想,內斂且瘦弱的身軀,迎戰過無數性平訴訟等各種看似矛盾實能共存的組合,使得露絲・拜德・金斯伯格受到美國年輕網友追捧,並被冠上「聲名狼藉的RBG」稱號。「聲名狼藉」意指在意識形態上與極端保守主義處於政治光譜兩端,也在激進自由派中居於保守,而成為了兩派人馬中「聲名狼籍」的人物,此外,「聲名狼藉的RBG」命名的靈感同時也取自美國東岸嘻哈傳奇「聲名狼籍先生」(Notorious B.I.G.)。
如「聲名狼籍先生」以精準的嘻哈歌詞留名歌壇,露絲・拜德・金斯伯格每次「與時俱進」但「伺機而動」的判決聲明書都因深思熟慮而擲地有聲,精確點出普通法背離立憲精神所造成的謬論,樸實但略帶枯燥的反對書用詞,雖與當前大法官保守方言詞花俏的風格大相逕庭,卻能罕見地處於中庸之道保有不搖擺的定性,凸顯出當今躁進世代中冷靜自持的可貴。
《RBG:不恐龍大法官》是一部對於法律門外漢的觀眾相當好的入門紀錄片,可以在不局限於法律層面的露絲・拜德・金斯伯格紀實中,不論公、不論私,從她沉著的思緒中獲得啟發。
(原文授權轉載自「Giloo紀實影音」,原標題為〈《RBG:不恐龍大法官》:「與時俱進」但「伺機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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