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是什麼?從美國戶外核心精神談登山活動管理 | 城市山人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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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是什麼?從美國戶外核心精神談登山活動管理

「荒野」是什麼?圖為美國德舒特國家森林。 圖/U.S. Forest Service
「荒野」是什麼?圖為美國德舒特國家森林。 圖/U.S. Forest Service

不久之前,我將2020年度全國登山研討會的專文題目跟摘要交出去後,心裡稍稍鬆了一口氣,但總覺得還有許多空白有待填補,其中之一是:「荒野」是什麼?

美國的荒野(Wilderness)不只於法有據,也有劃分明確的疆域,主管機關很容易就知道,什麼區域之內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

然而,臺灣的荒野為何,由於缺乏定義,我們還處於眾說紛紜的階段;國家公園的生態保護區在定義上頗為接近,但當我們拿著申請好的入園証,行於山友熙來攘往的步道之上,或是在小白花(便溺後被丟棄的衛生紙)開滿的營地周邊巡禮,不免會產生極大的疑問——荒野,該是長這個樣子嗎?

美國的戶外精神

精神文化永遠凌駕於制度文化,所以在討論無趣的定義之前,我們不如先從美國人與荒野的關係談起。不論你信或是不信、說或是不說,我們腦袋中的觀念與想法,才是形塑體制的終極力量。以下簡化的內容,也是我會在專文中提到的一小段歷史。

簡單來說,要從20世紀初的兩個偉人講起,約翰・繆爾(John Muir)和老羅斯福(Theodore Roosevelt)總統,一位是民間人士,一位則是政治家,兩人看待自然生態的理念各不同,但起碼在「保護環境」這個目標上有一些共識。

約翰這一派的環境保護主義(environmentalism)認為,自然之美能觸動人們的靈魂,國家公園該是「休息、啟發和祈禱」的場域,應完整保留某區域的原始狀態,禁絕人為開發與過量利用。老羅斯福這一派的天然資源保護主義(conservationism),恰如其名,視天然環境為「資源」,應該妥善保護、管理並讓人類永續利用。舉例來說,兩者都同意森林不該濫墾濫伐,但當羅斯福一派想要建造水壩,為日益增加的地方人口提供穩定水資源時,約翰這一派就會認為,此舉無異摧毀自然之美,應尋求替代方案。

民生與經濟,環境與生態,遇上這全世界共通的難題,不妨想想,你會站在哪個陣營呢?

攝於美國胡德山國家森林。 圖/U.S. Forest Service
攝於美國胡德山國家森林。 圖/U.S. Forest Service

美國的荒野與獨處權

此外,又何謂「荒野的性格」?美國荒野法(The Wilderness Act)的定義,出人意表的詩情畫意:

「荒野,和人類與人造物充斥的地區相反,在此認定為一塊大地與生態系不受人為妨害的區域,且身處其中的人類純為一介過客。」

由此可知,為何所有喜歡自然的人,都會希望山林間的人造物越少越好,因為自然與我們靈魂的交流與互動,唯有在環境保持原始狀態時方能深刻。然後,這就要接續到美式荒野的一個重要使命,也是咱們比較不熟悉的抽象概念了:

荒野提供我們絕佳的獨處機會。

沒錯,獨處。

這不見得是指一人單獨行動,因為每人的心靈都是獨特的存在,對孤獨的感受也有所不同,比如有人認為荒山野嶺之間與三五好友結伴同行也是種獨處,有人可能坐公車睡過頭抵達位於鄉間的總站,覺得四下安靜、荒涼的可怕。

正是這個深植於美國精神文化中的觀念,竟讓荒野中的「獨處」成為一種法律保護的公民權利,至今還深深影響著美國國家公園和林務機關的政策。

在獨處時,領略荒野之美。圖為天空營地。 圖/作者自攝
在獨處時,領略荒野之美。圖為天空營地。 圖/作者自攝

值得一提的是,由於要在保存荒野性格和訪客的獨處權上取得平衡(人多也會破壞體驗),申請憑証往往需要額外付費和接受宣導教育,而且一旦園方認為環境有遭受破壞之虞,還會進一步限縮團體大小,甚或禁止商業嚮導服務進入荒野區域。

為何要針對商業隊伍?因為獨處權的另外一面就是自給自足的能力。原則上,崇尚獨立精神的美國人會希望民眾靠自己的力量領略荒野之美,最大化獨處所帶來的心靈感動,而不是依賴以團體行動為主的商業服務。

如果有嚴格的總量限制,再加上商業嚮導服務是個必要存在,甚至還會採用配額制保障自組隊伍的權益,例如迪納利國家公園和保留區(Denali National Park and Preserve)的措施。不為什麼,因為美國人的精神文化如此,精神文化又影響了制度,如此而已。

獨處的美好對臺灣山友來說不難理解。尤其是只能在周末假日登山的朋友,應該都能認同「包場」的珍貴——不用搶好營地、不用忍受打呼聲跟噪音、不用懼怕裝備被別人拿走、拍照也不用等前面那人連換七七四十九個姿勢。諷刺的是,當政府投入資金整建山屋、修築步道設施,讓山林間的良辰美景更易接近之餘,侵害的卻是荒野給予的心靈贈禮。隨著設施伴生的商業嚮導和協作服務,一方面降低了活動門檻,另一方面卻因為民眾、業者缺乏環保意識,政府也缺乏管控措施,使得純淨的荒野離得我們越來越遙遠,而且還不見得永遠安全。

在擁擠的營地中,純淨荒野是否離我們越來越遙遠?圖為能高小屋遺址。 圖/作者自攝
在擁擠的營地中,純淨荒野是否離我們越來越遙遠?圖為能高小屋遺址。 圖/作者自攝

小結

看了以上的分析,你對於什麼是荒野或許能有些認識吧?很遺憾的是,以美式定義來說,熱門健行路線經過之處都不能稱得上是荒野,而是個需要以適度開發和集中管理來降低人為衝擊的地方,更是主管機關不可逃避的責任。

過往政府消極的封山封海,出了事就罰錢,將責任推回到民眾「不守法」之上,但情況也並未因此好轉。同時,我們也應該努力促成精神文化的改變,認同荒野的性格不容踐踏,但不是一味禁止進入,而是只讓準備充分份、尊敬自然的少數人體驗他的寧靜、美麗和豐富生態。入侵性的開發和未受管制的人為活動,乍看之下是帶來方便,奪去的卻是我們乃至於後代子孫的寶貴權益。

如今國賠的緊箍咒隨著山林解禁正式鬆綁,我們能否看到當局拿出積極的作為呢?且讓我們心中繼續保持著對純淨荒野的憧憬,不要中斷關注的力量,一起看下去吧。

迪納利國家公園。 圖/路透社
迪納利國家公園。 圖/路透社

參考資料

  1. U.S. Department of the Interior. Management Policies 2006. Washington, D.C.: 2006 (National Park Service).
  2. Preserving the Wilderness. Ushi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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