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媽媽的外送悲歌:勞動商品化下,家庭扶助政策該怎麼做? | 甘獻基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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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親媽媽的外送悲歌:勞動商品化下,家庭扶助政策該怎麼做?

示意圖,非本文所指當事人。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示意圖,非本文所指當事人。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外送業者因安全顧慮禁止外送員雙載,不過日前新聞報導,有位單親媽媽因為想要多賺一點收入,又想要陪小孩,所以「違規」載著小孩出去跑外送。

這位單親媽媽在社群網站中貼出自己的遭遇後,下面的留言有給予鼓勵者,認為單親媽媽要照顧小孩又要賺錢,生活真的不容易;也有微詞者,認為家長帶著小孩在外工作危險,既然要從事相關行業就應該遵守公司規定。兩種迴響均有其道理。

單親家庭容易成為高風險家庭

當我們討論社會扶助議題時,高風險家庭中的單親家庭絕對榜上有名。高風險的家庭及其成員通常沒有足夠的經濟能力,或是經濟能力脆弱,無法承接人生重大、突如其來的變動。

這些突如其來的變動(也就是風險)又可簡分為兩大原因:其一、收入減少。如家庭成員突然發生意外導致工作能力降低而失業,或是身故讓家中失去經濟支柱;其二、負擔增加。如家中有人突然住院、小孩出生,家中得分出人力,去應付這項新增加的照顧需要。

而單親家庭同時兼具這兩種特徵。單親家長(通常是母親)既要花時間照顧小孩,因此得減少工作時間,導致收入減少;但又因為養育小孩開支會增加,從而加重家庭的負擔。若遇到突發狀況,如小孩臨時生病托兒所拒收、親友中無人可協助照料,家長就得請假在家照顧小孩。但是沒有雇主喜歡自己的員工三不五時請假不來上班,久而久之,單親家長就很難保住「穩定」的工作。

過去農業社會,生產是以親族或氏族為單位,親族成員同居共財、合灶共食,共享生產資源(田地、耕牛、犁具),也共同分擔家族的照護需求。但現在高度專業分工後的商業社會,家庭成員組成普遍以夫妻及未成年子女的核心家庭呈現,親族越來越難提供其他家族成員協助。

育兒扶助政策已經引起國人的關注,惟發展各種扶助政策時,不要遺漏單親家庭。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育兒扶助政策已經引起國人的關注,惟發展各種扶助政策時,不要遺漏單親家庭。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勞動商品化不利單親家庭

同樣的,在職場上,過去雇主與雇員存在一種保護關係,員工盡心為公司企業付出,雇主則像大家長一般照顧員工的家庭生活。員工家庭臨時有事,同事們互相照應一下也就應付過去;如果員工因公受傷,養傷期間有些雇主還會持續付工資,讓受傷的員工可以安心休養。

但是近年,勞動商品化的現象越來越嚴重,雇主與員工之間的對價關係越來越強烈。不論工作的性質、位階為何,有「作」才有「錢」賺,簡單說就是用「時間」換取「金錢」。越來越多的「人力外包」,雇主用「錢」買員工的工作時間,「包」來的人力時間一到,灰塵拍拍走人。如果「人力」的家庭經常臨時有事,或是因公受傷,雇主寧可付點資遣費,請他走人去喝西北風,再找一個新的員工比較快。

問題是,單親家庭的家長(通常是母親)最缺的就是完整工作時間。沒有配偶可以替手操持家務,早上要送小孩上學,傍晚還要接小孩回家,買菜煮飯全部得一人獨力完成。一旦這位單親家長保不住一份「穩定收入」的工作,就只能用零星的時間從事計時或計件制的工作(如速食店工讀生、計程車司機、UBER司機、餐飲外送員),這些原初想像是用來「貼補家用」的兼差工作,卻漸漸變成「維繫家用」的主要工作。

經濟能力脆弱的家庭加上微薄或是經常不穩定的收入,幾乎篤定讓這個家庭陷入愁雲慘霧。

讓數字說話

我們拿最近兩年(2016年、2017年)扶養未成年子女所得稅的申報資料來觀察。

105年
綜合所得稅列報扶養未成年子女納稅義務人
累進稅率 所得淨額 有配偶者 單身
總數 比例 分組小計 總數 比例 分組小計
0 0萬 593,599 35.96% 85.19% 95,34 45.64% 96.73%
5 0-52萬 523,355 31.71% 82,272 39.38%
12 52-117萬 289,136 17.52% 22,363 10.71%
20 117-235萬 169,581 10.27% 14.81% 6,329 3.03% 4.27%
30 235-440萬 54,476 3.30% 1,827 0.87%
40 440-1000萬 16,989 1.03% 617 0.30%
45 1000萬以上 3,376 0.20% 139 0.07%
總計 1,650,512 208,896

▲ 作者製表;資料來源/財政部106年性別統計年報

106年
綜合所得稅列報扶養未成年子女納稅義務人
累進稅率 所得淨額 有配偶者 單身
總數 比例 分組小計 總數 比例 分組小計
0 0萬 606,417 37.07% 85.71% 101,284 48.19% 95.96%
5 0-52萬 516,938 31.60% 79,744 37.94%
12 52-117萬 278,798 17.04% 20,673 9.84%
20 117-235萬 160,649 9.82% 14.29% 5,800 2.76% 4.04%
30 235-440萬 52,789 3.23% 1,904 0.91%
40 440-1000萬 17,000 1.04% 632 0.30%
45 1000萬以上 3,327 0.20% 147 0.07%
總計 1,635,918 210,184

▲ 作者製表;資料來源/財政部107年性別統計年報

扣除基本的免稅額,有養育未成年子女的夫婦,約三分之一(36%、37%)的家戶全年所得還不到課稅門檻。但單親家庭則將近一半(45%、48%)的全年所得不到課稅門檻。別忘了,單親家庭只有一人有收入。

如果我們再「借用」最近《育兒津貼》的核發標準:綜所稅率20%當門檻來區分,85%有扶養未成年女子的夫妻所得稅率不到20%,但有96%的單親家庭所得稅率都不到20%,幾乎所有的單親家庭都能達到《育兒津貼》的核發標準。

換句話說,假如我們今天用相同的收入標準設計一個新的《單親家庭津貼》,幾乎全國所有20萬個單親家庭,都會被涵蓋進補助範圍內。

單親家庭相關政策的具體建議

政府在社會領域政策努力的終極目標,應該是要降低社會成員的不安全感。最近總統大選將屆,不論是現任蔡英文總統的「0到6歲國家一起養」,還是對手陣營的「0到6歲國家幫忙養」,都顯示出育兒扶助政策已經引起國人的關注。

我們樂見這些育兒扶助政策的持續精進,也在此呼籲未來的執政者,發展各種扶助政策時不要遺漏單親家庭,本文以下提出幾點具體建議,供政策設計者參考。

一、政策規劃時應把單親家庭當成單一主題面對

如同學齡前(0到6歲)育兒政策在公共政策議程中已作為單一主題,單親家庭的困境也應該獲得相當的關注。社福措施多少都可降低經濟弱勢對單親家庭的殺傷力。

各種社福措施的安排,如營養午餐費用減免、公托公幼優先登記、費用減免等,應讓「單親家庭」直接與低收入戶列於同等資格,可以獨立成為社會扶助措施的啟動條件,不需要再繞一圈審查所得資格。既可節省行政審查手續,也能直接顯示政府支持單親家庭的決心。

二、彈性調整公托公幼的經營時間

筆者先前已在搶救生育率系列文章中,建議要擴大公托公幼的容量及普及率,也在該文呼籲,公托公幼作為讓家長放心在職場上工作的對應措施,應考慮彈性調整托嬰托兒的時間到晚上7點甚至9點。

對公托公幼來說,延長幾小時的照顧時間,現成的硬體設施都在,只要增聘人力,調整勤務時間即可應付。以目前臺灣的職場現況來說,晚上6、7點下班已成常態,如果公托公幼能幫忙照顧小孩多幾個小時,對在職場上工作的家長(尤其是單親家長)而言,下班後到飛奔去接小孩之間就還有些緩衝空間。如此能讓家長較容易保有白天完整的工作時段,也比較能維持住一份穩定的收入來源。

以文章開頭所引述的單親外送媽媽為例,如果公托或公幼能每天幫忙她多照顧小孩幾個小時,讓她可以在外送業務熱門的晚餐時段多跑幾單,賺點收入貼補家用,未嘗不是好事?

公托公幼作為讓家長放心在職場上工作的對應措施,應考慮彈性調整托嬰托兒的時間到晚上7點甚至9點。 圖/牧德科技提供
公托公幼作為讓家長放心在職場上工作的對應措施,應考慮彈性調整托嬰托兒的時間到晚上7點甚至9點。 圖/牧德科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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