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庭輝/空屋多不用蓋公宅?談柯文哲公宅政策大開倒車 | OURs 都市改革組織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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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庭輝/空屋多不用蓋公宅?談柯文哲公宅政策大開倒車

圖為2018年1月,柯文哲出席廣慈公共住宅的統包工程案開工動土典禮。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圖為2018年1月,柯文哲出席廣慈公共住宅的統包工程案開工動土典禮。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台北市都發局長於4月23日表示,下個階段台北市的住宅政策將採多元供給,將興建公宅、包租代管、租金補貼一同計算後,達到補助44,700戶的效果。而考慮到民間空屋仍多,加上公地不足問題,未來四年的公宅興建數量(含都更分回)僅1,807戶,加計前四年已規劃興建的19,802戶,總計為21,609戶。

也就是說,柯市府在第二個任期當中打算興建的公宅,不到第一任的十分之一,等於興建公宅的政策大幅度倒退。

其實柯市長在同月10日的施政報告中,便表明北市目前的空屋數量過多,必須重新檢討北市八年五萬戶公宅的政策。質言之,其認為應該要引導空屋進入租屋市場,並搭配租屋補貼、包租代管等政策,讓這些租屋等同於公宅的職能,就不需要再繼續興建公宅。

然而筆者認為,這樣的推導並沒有搞清楚當前的住宅問題脈絡,柯文哲的決定,實際上是整個住宅政策思維與態度的大開倒車。

空屋釋出非常困難,也未必適合替代公宅

空屋要達到替代公宅的職能,必須「空屋要出得來、人要住得進去」。台北空屋過多是因為持有成本與資本利得稅過低,形同鼓勵「房屋用來炒而非拿來住」。因此提高持有成本是讓「空屋出得來」最重要的措施,但柯市長在2017年反而體恤建商主動提案修法降稅1,試問空屋如何出得來?

即便空屋出來,人也「未必住得進去」。因為並非所有空屋都合適做為社會住宅,例如大坪數高單價、過於老舊窳漏、或區位偏僻的住宅,並不符合社會住宅「可負擔性」與「品質」的需求。

又即便是有適合的屋源,多數房東也因租稅不願曝光或租屋歧視,不願意租給領取租金補貼者或不願參與包租代管2,更不用說目前的包租代管也僅媒合800多戶。因此空屋多不代表就能變成社宅,柯文哲豈能以此表面數字就說不用蓋公宅?

圖為2016年1月,柯文哲出席南港東明公共住宅統包工程簽約典禮。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圖為2016年1月,柯文哲出席南港東明公共住宅統包工程簽約典禮。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住宅多元供給是對的,但不該成為棄守「興建公宅」政策的藉口

的確,透過多元方式協助市民居住需求是正確的方向,興建社宅、包租代管、租金補貼也都有各自的優缺點,不可偏廢。因此以「可負擔住宅體系」3(affordable housing)的概念重新盤點每種住宅資源,並整合資源進行調配是很重要的。

即使多元供給是正確的方向,個別地區的住宅問題應偏重何種模式,仍需要具體分析。以台北公宅存量過低、租屋市場體質不良等現狀,目前可負擔住宅的多元供給仍應以興建為主,租金補貼為輔,包租代管作為補充。4

然而,市府卻選擇性地曲解「多元供給」理念,一方面過度誇大空屋轉社宅的可能,另一方面更將其挪作為棄守興建公宅政策的藉口,筆者實難苟同。

在柯市長首屆任期時,即已確定規劃興建1.9萬戶公宅,且猶記去年市長選舉時,「興建公宅」仍是柯市長的重要競選政見。幾個月前還信誓旦旦要繼續積極推動,連任後便改口接下四年僅能再新增1,807戶,柯市長的能力竟跳崖式衰退到不及前四年的一成?

更讓人聽不下去的是,用的理由是「空屋很多」、「公地有限」,難道柯市長你要我們相信,當市長到第五年才發現台北原來有空屋嗎?到第五年才知道要盤點公有地嗎?

柯市長應誠實面對問題,興建公宅仍有必要

必須強調的是,筆者無意用「五萬戶跳票」這種風涼話進行苛責,但這種猛然消風的政策退守,除了造成北市公宅政策延續性難以維持,更可能造成其他縣市的觀望效應。

若市政府尚無能插手稅制與租賃市場,興建穩定出租的公宅,訂立合理的出租價格,也能夠幫助租賃市場的價格回穩。長期而言,不僅鼓勵民眾將長期租屋作為選項,也間接讓囤房無利可圖,促進空屋的釋出。

筆者呼籲,柯市長必須誠實面對台北市仍有公宅需求的事實,並持續穩健興建公宅。如果柯市長還是認為「空屋多就不用蓋公宅」,就請負責任地回答台北市民兩個問題——請問您要用什麼方法讓足夠的空屋釋出?又要怎樣讓這些釋出的空屋具備取代社會住宅的職能?

2018年市長選舉時,「興建公宅」仍是柯市長的重要競選政見。 圖/取自柯文哲
2018年市長選舉時,「興建公宅」仍是柯市長的重要競選政見。 圖/取自柯文哲

  • 文:廖庭輝,社會住宅推動聯盟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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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柯文哲事後喊冤,認為是「議會突襲」。但實際是市府主動向議會提出「1年內未銷售新屋,房屋稅率從3.6%調降至2%」的修正草案,成為調降囤房稅的直接主因。議會最終的結果,僅是在此調降基礎上進行加碼。
  • 台灣的租屋市場多為「地下市場」,一旦屋主加入包租代管計畫或是讓房客領取租屋補貼,租屋的事實就會暴露,即便有租稅優惠也很難比過去「根本不用繳稅」更優惠。
  • 可負擔住宅體系是一種社會安全網的概念,目的在於承接無法順利參與在購屋市場與租屋市場當中的人們。簡單來說,就是「政府要嘛提供地方給人民住(直接供給),要嘛應該幫助人民能夠找到地方住(間接供給)」,以體現政府保障人民居住權的責任。其中至少包含了「社會住宅」「租屋補貼」「包租代管」三種方向。
  • 社會住宅必須具備一定存量,才能夠真正成為民眾得以選擇的居住選項。而以目前租屋市場品質良莠不齊、逃漏稅橫行、歧視嚴重的狀況之下,租屋補貼與包租代管均無法完整替代公宅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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