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誤的指標,比沒有還糟糕! | 詹益鑑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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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誤的指標,比沒有還糟糕!

攝影/Bsong
攝影/Bsong

創造力好像一直是台灣社會的死穴,只要談到「創新」跟「美學」,台灣無論從教育到產業,似乎都陷入創新焦慮跟美感失能的症頭。隨著文創產業的興起、內容行銷的浪潮,如何建構下一代的創新因子跟美學環境,是攸關國家競爭力的議題。但似乎,我們的政府,仍然還是用「指標」來看待這些事。

從美學教育的指標談起…

為提升學生的美感教育,上個星期,教育部長蔣偉寧在立法院回答立委陳學聖質詢時表示:「教育部願意推動,讓全國每個學生在國中畢業前,能學會一件樂器、到故宮(國家級美術館)看過一次展覽、到國家音樂廳(戲劇院)看過一次表演。」

身為高中大學都是管樂團成員、去兩廳院不下數十次的假文青,花了六年、數千個小時,還不敢說自己是否「學會」一件樂器,我實在無法認同陳委員跟蔣部長的觀點。

一個學生、一個成年人的美學素養或美感基礎,怎麼可能是一場表演、一次展覽,或者「在國中之前學會一件樂器」就可能培養出來的呢?

指標的荒謬與不完備性

如果我們要提升英語教育水準,「指標」是學生在國中畢業之前,學會一首英文歌曲、看過一部英文電影、聽過一場英文歌舞劇;或者為了提升國民體能水準,「指標」是在國中畢業之前,學會一種運動、觀賞一場職業運動比賽(如職籃或職棒)跟一場全國性體育競賽(如區中運),這些「指標」是不是很荒謬呢?

再者,美感涵蓋範圍極廣,文學、歌唱、舞蹈、戲劇、攝影、繪畫、電影、建築、廣告、工業設計、平面設計、服裝設計等,甚至可以說食衣住行育樂,無一不需要美感。而這些通通都需要藝術薰陶與環境啟蒙,多半的創作傾向或個人天賦也無法改變,豈是三種指標就能滿足所有可能跟需要?

更遑論,樂器種類繁多,教育部是要學生們學會直笛、口琴、響板、三角鐵,還是長笛、鋼琴、豎琴或烏克麗麗,才算「學會」?口哨跟歌唱算不算音樂演奏能力?而故宮展覽跟兩廳院表演更是不見得都適合中小學生,為什麼不是推動表演藝術下鄉青少年展覽巡迴,而是要全國學生大費周章到台北來參觀欣賞這些藝術跟表演活動?

關鍵不是展覽表演,而是建立「環境」

我並不是否定展覽表演跟樂器演奏對美感教育的「價值」,正是因為我知道這些藝術活動跟音樂薰陶的重要,我才覺得蔣部長的說法極其可笑,或者,不切實際。

其實,蔣部長的回應,顯現了台灣「教育制度」與「政策制訂」長期以來的問題。就是我們一直以「指標」當作「標準」來「衡量成果」,而不是試著從「學習環境」跟「成就動機」來「引導」或「啟發」學生。

先不談「美學」教育,談談我比較熟悉的「創新」領域。

去年我撰序推薦的《哈佛教育學院的一門青年創新課》,作者Tony Wagner 是「哈佛科技與創業中心」第一位研究員,並歷經中小學至大學的教學與行政工作;身為三位子女的父親與教育師資課程的教授,他對於「美國創新力由何而來、新一代的創新領袖要如何栽培」等主題感到好奇;訪談多位數位科技產品經理、新創企業領導人與社會企業創辦人,發現這些創新領袖的家庭成長背景與受到師長的啟發中,都包含了三個重要元素,就是:「冒險遊戲(Play)、發揮熱情(passion)與懷有抱負(purpose)」

而在我所從事的新創企業培育跟投資活動中,同樣可以觀察到許多傑出的新創企業領袖,他們勇於挑戰現實、把工作當成遊戲,卻也在遊戲之中,投注大量的熱情與抱負,企圖改變世界、留下痕跡,同時也為使用者與客戶創造可觀的價值。

這些創新者的人格特質,到底該怎麼教育出來?而美感又該如何培養?

打破框架才創新,心中有愛就是美

「美感」或「藝術」就如同「創新」一般,其實都很難用教條方式「教育」,只能塑造環境、培養氣質。而所謂的氣質培養,就是讓小朋友從小有機會接觸「美的人事物」,讓他們有機會「觀察、欣賞」,從而有機會「模仿、創作」。

如同創新需要被鼓勵、允許犯錯,美感也必須長期耳濡目染、打破框架。父母跟家庭環境如果教條嚴謹、事事限制,創新跟美感是很難在小孩身上發生的。

事實上,身為兩個學齡前幼童的父親,我深深的體會到,小孩天生就有好奇心,就有創造力,也有他們獨特的美感跟藝術天賦。最重要的是,他們天生就能感受到愛,也懂得愛是什麼。

雖然不是美學專家,但我認為:「美,就是心中有愛」。

當你忙碌整天回到家,看到一歲的學步兒、搖搖晃晃飛奔你懷裡,那就是全世界最美的場景;當你看到另一半為了校外教學的小朋友一大早起床準備造型飯團,就算沒有外賣餐點的精緻,但絕對是最美也最可口的飯團;當小朋友為你親手繪製色彩繽紛、線條活潑的圖畫或卡片,我相信每個父母都會把它當成是世上最美的作品。

「愛」,不是進故宮跟兩廳院就會有的,也不是「學會一件樂器」就擁有的能力。愛是從當一個人,當一個有能力被愛,有能力愛人、愛社會、愛這個世界的人開始。

回到教育的原點,再來談美學

真善美可說是人類最高的心靈境界,但當我們的媒體不真,政府不善,人民怎麼可能會懂得什麼是愛,什麼是美?

小孩天生具有好奇心、創造力,有美感跟愛的能力,是我們的家庭、學校、社會,還有產業、媒體跟政府,殺死這些特質的。

美學大師蔣勳在幾年前的一篇專訪〈過得像個人,才能看到美〉當中提到:「我原來希望的藝術是能恢復人的品味和人的感覺,但他們接觸了這些東西卻沒有感覺,像有些企業會固定舉辦一些音樂會,但他們卻沒有辦法進入那個世界。所以我現在希望向大家說的是『人的原點』,當我們失去了人的原點,談所有的美都是假的。

如果我們都認同「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也同意一萬個小時才能培養出專家,那麼,我們對於美學教育、對於創新素養,就不該再訂定沒有意義的絕對指標。

真正該接受(再)教育的,是父母跟師長,真正該改變的,是家庭與學校。

台灣的新生代,對於資訊跟平台的蒐集跟使用能力,絕對不會輸給全球任何一個國家;關鍵不是我們用什麼指標來衡量「美感教育」的成效,關鍵是我們「如何定義什麼是美感、什麼是美感教育」?

教育的目的,應該是培養一個人解決問題的能力、獨立思考的態度、終生學習的習慣,而不僅僅是追求更多知識技能與學位而已。

美感教育的目的,也應該是培養一個人對於美學藝術的觀察、欣賞、模仿、創作的能力,並且不應規範或期待每個人的發展類型或學習方式。

這麼多年下來,無論是拼經濟、拼研發、拼教育,我們有數不清的「創業指標」、「專利指標」、「論文指標」,但有因此讓我們的創新能力或人才競爭力大幅提升嗎?

同樣的,教育部編列42億元鉅額經費推動美感教育,立意良善,但如果用了錯誤的指標,可能只是再一次的「指標誤國」罷了。

納稅義務人的辛苦血汗錢不應浪擲,更重要的是,下一代的成長與教育,只有一次,不能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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