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應努力走出山寨文創
可愛的黃色小鴨已經來了,相信全台灣會興起一陣黃色小鴨熱潮。腦筋動得快的商人早就摩拳擦掌,準備好一堆周邊商品想要飽賺一票。
這隻由荷蘭藝術家霍夫曼創作的巨大黃色小鴨已經走訪全世界許多國家,所到之處都大受歡迎,不但帶動當地觀光也創造出許多商機。一個簡單的創意,讓世人見識到「文創」的力量。
台灣這幾年也一直在喊文創,政府也補助了不少資金在文創上。然而,我們好像還是得靠外國小鴨撐場面。新北市在三重水漾公園推出的貴賓狗馬上被抓包有抄襲之嫌,永和大山豬也被嫌不可愛。另一方面,在正牌小鴨尚未抵達台灣之前,台灣各縣市已經出現不少「山寨版」黃色小鴨了。
說穿了,這正是台灣社會一貫的跟風現象,什麼事情暴紅了,大家就一窩蜂,甚至做到爛也無所謂,先跟先贏。流行的事物最安全、開發成本最低,大家很少關注原創。台灣不是沒人才,而是老闆覺得抄襲山寨比較快,想做原創可能得先勒緊褲帶。
其實不只黃色小鴨,走一走台灣,不難發現很多違反肖像權的山寨案例。比如說新竹內灣老街裡就可以看見好幾位好萊塢卡通明星。全台夜市更可以看到一堆仿冒的皮卡丘、海棉寶寶或是《神偷奶爸》的小小兵。
台灣文創最弱的一環就在於「角色設計」(Character Design),台灣目前還沒有創造出如日本凱蒂貓或美國米老鼠這樣能行銷全世界的角色,就連中國早已畫出喜洋羊與灰太郎賣到台灣來,我們還只能抄襲人家的小鴨和機器人。
當然,模仿的確是培養創作力的過程之一。許多藝術家是先從模仿開始,再逐漸找出自我風格。但是模仿作品不該被陳展、被表揚、被獎勵、被補助,不該登上大雅之堂。也不該文創喊了這麼多年,最後還是只能推出山寨作品。
既然叫文創就必需要有「創」,要有創造、要有新意,不是跟風、山寨也來矇混叫文創。台灣要真正發展出文創產業,就必需要先從鼓勵原創開始。若是沉醉在山寨帶來的短期快錢還沾沾自喜,只會讓真正的創意被埋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