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錢與能?公辦選舉會不會比較好?
外傳這次國民黨市長初選,連勝文就花掉超過二千萬。民進黨的議員初選,明的也要花個三百萬,暗的無法計算。試想年底正式選舉,各候選人到底需要多少競選經費?這龐大的經費又要從何而來?
台灣的民主走了27年,現在可以選擇自己的總統、可以選擇自己的民意代表,這不正是過去戒嚴時期人民所期盼的嗎?然而從「洪仲丘事件」、「太陽花學運」到反核遊行,台灣社會又隱隱透露一股對現行體制不滿的氛圍,甚至提出「公民不服從」,屢屢想從民主法制外去衝撞、去救濟。反核遊行讓政府答應核四停工,似乎「公民不服從」比立院爭吵來得有效,我們甚至可以預見未來類似的抗爭還會越來越多,佔領立法院與行政院的事件難保不再重演。
我們的總統民調低落不堪,我們的立法院只會爭吵空轉,台灣民眾開始對現行民主制度感到不滿與焦慮,上街頭正是民怨累積過多的爆發。但「公民不服從」絕非民主常態,代表我們現行的民主制度一定出了問題!現行的民主制度無法解決問題!
台灣現行主要是「代議民主制度」(不過我們可以直選總統),代議的精神是「選賢與能」,透過定期選舉,選出清廉、正直、專業的民意代表及地方首長為人民服務,然而選舉制度設計與運作之良窳,卻會影響選舉的結果。
現代選舉活動需要耗費龐大經費,迫使沒有錢的有志之士無法參選,或是必需向財團募款,政治獻金成為選舉過程中「必要之惡」,當選之後勢必要報答財團。民意代表傾向維護財團的利益,否則拼連任的龐大資金沒有著落。複雜的政商關係凌駕在全民利益之上,甚至可能凌駕黨意。「不分區立委」的設計理論上可以讓社會賢達人士不用透過選舉進入立院,但實際上安全名單之內大半仍是權貴在分配,社會清流、專家多半是陪榜。
「選罷法」中雖然有規定競選經費上限,但這太容易造假短報,或是用其它置入行銷的方式取巧。導致競選過程中,有錢候選人與沒錢候選人的曝光度有天壤之別,造成不公平競爭,財力雄厚的候選人甚至可能靠賄選鞏固票源,最後形成「金權政治」。民意代表在社會上的評價普遍不高,但卻把持著引領台灣前途的權柄,這難道不荒謬嗎?
台灣的政黨政治已淪為兩黨聯合壟斷,兩黨聯合起來封殺第三勢力形成,民眾也只能在兩黨提出來的爛蘋果裡選個比較不爛的。民意代表更出現「世襲」的狀況,社會漸漸產生「政商貴族階級」壟斷選舉權利,人民往上流動的門檻不斷被拉高,導致選舉離「選賢與能」的理想越來越遠。
然而,選舉仍然是民主社會必要的基石,政府應該要建立一套公平合理的競選制度,真正落實「選賢與能」,讓優質的人材可以出頭為民服務。近年來社會上浮現「公辦選舉」的呼聲,建議由政府提供一個網路及電視平台(例如公視),所有的競選活動皆透過該平台,由政府舉辦公辦政見發表會,限制大型造勢活動及看板、宣傳單、旗幟等數量,如此選舉活動才不致於流於文宣廣告等金錢競賽,而忽略候選人本身的理念與條件。
當然,「公辦選舉」的概念還在萌芽階段,究竟該如何辦理?需要那些配套?需要如何修法,這些細節仍需要討論與凝聚共識,但至少這是對現行不公平選舉的一種解決方案,值得社會關注與討論。
民主社會無非希望建構一個公義而美好的社會,面對現行民主制度出現問題,大家必需要正視並且有所行動。「公辦選舉」是個理想,但必需政治既得利益者願意放手才有可能改革,畢竟現行的選舉制度對他們有利,修法的權柄也在他們手中。但如果台灣的選舉文化持續朝向財團利益偏移,那麼民眾對於政治改革的期望落空,尋求體制外的「公民力量」可能會更加頻繁,那麼台灣社會將付出巨大的社會成本,台灣的國力則會一步步的衰退,這絕非國人所樂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