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量的選舉發表會與辯論會,你看過幾場? | 賈培德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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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量的選舉發表會與辯論會,你看過幾場?

2018年11月9日,台北市長候選人李錫錕(左起)、柯文哲、姚文智、丁守中、吳洋五位候選人在辯論前握手致意。 圖/公視提供
2018年11月9日,台北市長候選人李錫錕(左起)、柯文哲、姚文智、丁守中、吳洋五位候選人在辯論前握手致意。 圖/公視提供

去年(2018)11月24日,我們經歷了台灣史上最複雜的選舉,不但有各地首長、民代的九合一大選,更有高達10項的公民投票案同時舉行。這不但是投票行為最複雜的選舉,也是史上最多場發表會與辯論會的一次選舉,突顯了許多制度與實務上的問題。這系列文章,將選取其中較重要的幾個問題向讀者說明。

為了讓選民能夠充分了解參選人的政見,同時也為了儘量減少不同參選者之間,因為名氣與資本而產生的能見度差距,國家立意良善的以法規,規範了必須由政府出面辦理政見發表會或辯論會,讓每位參選人都有被看見的機會。

同理,公民投票制度中也規定,政府必須為每項成案的公民投票題目辦理意見發表會,讓選民有更多機會了解公投內涵,再投下手中那神聖的一票。但是,這場空前複雜的選舉,使得原本立意良善的政策反而成為了選民的沉重負擔。

要看完所有的發表會與辯論會得花多少時間?

作為積極參與的選民,到底有多少場發表會與辯論會得看呢?其實就算只看自己所屬選區的場次,光是民代選舉的發表會就已經相當冗長。以我所在的台北市松山信義選區為例,參選人達21人之多,每人法定15分鐘發言下限,總共就得聽5小時15分的政見發表。

首長的政見發表會與辯論會也可能不只一場。以台北市為例,有兩場公辦政見發表會,公共電視與TVBS也另外各辦了一場電視辯論會,每場都大約2小時,總共就是8小時(這還不算民視早在5月初就辦過一場各黨黨內初選前的「跨黨派辯論會」)。

最扯的是公民投票的意見發表會,法定每案必須開5場,每場大約1小時,總共10案就是有50小時要看,很難想像有任何人會耐著性子看完之後再做決定。

總結來說,戶籍設在台北市松山信義區的選民,若要認真地看完所有的發表會與辯論會後再決定投票對象,一共得看差不多63小時的電視才行。假設比照上班時數,一天看8小時,得請整整8天的假才能看完,若用台北市民的平均薪資換算,機會成本高達大約17,000元。

2018年11月18日,高雄市長辯論會由民進黨候選人陳其邁、國民黨候選人韓國瑜出席參加。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2018年11月18日,高雄市長辯論會由民進黨候選人陳其邁、國民黨候選人韓國瑜出席參加。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為什麼這次選舉的發表會與辯論會特別多?

這個結果很明顯必須得被改變,否則制度設計的初衷將淪為空談,但導致發表會與辯論會爆量的主要原因卻很正當,並不是能隨意被改變的事。

第一個原因是來自複數選區的特性。我國的地方議員選舉與立法委員選舉不同,不是一個選區選一席,而是一個選區選很多席。在這種制度之下,候選人不需要取得相對多數,只要能夠獲取5%左右的選民支持就可以當選,因此整合需求降低,很容易產生參選爆炸,這次狀況最嚴重的台北市大安文山選區,就有25人參選搶13席議員席位。

第二個原因是來自公投門檻降低而出現的大量公投提案。2017年12月,過往被稱為「鳥籠公投」的《公民投票法》修正,除了提案與連署門檻大幅降低之外,通過門檻也修改為僅需選舉人的四分之一以上即可。由於全國性選舉的投票率大致在六、七成左右,因此只要是在社會上正反相持不下的議題都很有機會搶到超過兩成五選票,靠公投翻盤,導致綁大選的公投案大幅增加。

這兩個原因都有其原本制度設計想要達成的目標,而非單純的制度缺失,使得選舉資訊爆量的問題更難解。筆者自己也無法想出根本性的解決之道,或許只能從一些制度上的調整著手。

例如刪減公民投票案意見發表會的法定場次,縮短每位候選人的法定發言時間,或者是乾脆拉長整體競選時程,以及公民投票成案與投票的期間。運用各種制度調整讓總體資訊量縮小,接受資訊的時間增多,以提升選民接觸與理解資訊的機會與品質。

無論如何,這是一個必須要被解決的問題,畢竟發表會與辯論會所承載的資訊量其實只佔整個選舉文宣活動的一小部分,另外還有候選人陣營各自漫天飛舞的傳單、旗幟、造勢、掃街及廣告等。如果連公辦宣傳活動的資訊量都已經到達選民難以承受的規模,我們將更難期待選舉制度作為民主國家權力移轉的主要方式,能夠真正反映人民理性選擇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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