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色龍捲風也懂新聞自由? | 簡維萱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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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色龍捲風也懂新聞自由?

圖/本報系資料照片
圖/本報系資料照片

中天《新聞龍捲風》的染黃風波,至今仍波送不斷,鄉民們撻伐其舉止「物化女性」、「LOW爆」、「噁心下流」,前日也有群眾在中天大樓前抗議報導不實,已達受眾忍耐極限。同時中天大樓則掛出「新聞自由」的旗幟,捍衛自己言論自由的正當性。

但當色情和物化是那麼的老調重彈,直到今天電視台卻仍以新聞自由、言論自由作擋煞的防護罩,身為一個閱聽人,我們或當揣想,在言論自由競逐的開放市場中,到底真的應當完全容忍,或真該排除某些內容?若是排除真有必要,又該基於誰的標準排除、排除了誰?

在這次遍地開花的批評聲浪中,暫且從網路輿論梳理兩方面討論:一種是秉持道德論,要砍斷「侵犯社會秩序、危害善良風俗」的魂結,這些人多指稱任何在螢幕上展示的女體,都是敗壞主流社會的「不良行為」,應當訴諸倫理委員會斬草除根。另一方面,以基進女性主義(radical feminism)為主的平等論者,則認為這不是不良,而是「不等」:在那般不對等的情境討論色情,是危險的,女性的情慾不但不能解放,更會因此造成貶抑、成為次等。

儘管兩種理由大相逕庭,大眾卻難以細緻區別其中差異。以反色情為例,基進女性主義指稱的「色情」(pornography),是「以影像、圖片、言語或文字,生動地描繪出女人從屬狀況的性露骨素」。當女人被客體化、物化、化約為羞辱與痛楚的客體,甚至縮編到器官與身體部位時,色情便是建構性別性慾不平等,導致性傷害的源頭。不是逢色必反,而是不在不對等的狀況中談色。

順著基進女性主義的說法,我們看到龍捲風覺得不快,原因不一定是主持人面容猥褻、危害社會健康,而是那樣的言論正奠基於一種不平等的狀態:身為女性群體而蒙召的惡意。那是基於性別而生的歧視言論(仇恨言論),需與族群歧視、宗教歧視、性傾向歧視同等份量地拒絕。

而在實踐的層次上,哪些素材算是物化、哪些又是客體化,則應當評斷其言論場域的權力運作、被生產的場合、以及言說帶來的效果。但也因為這些標準取用的自由心證,讓基進女性主義的宰制論概念,在法制的立定中,被偷渡了許多反動衛道的元素,從而型塑更加堅實的父權堡壘,例如媒體分級制度就是,刑法二三五條亦如是。當一個多貌複調的社會,被律令抹削實在的慾望時,其異質性便被大打折扣,那樣的法律保障的並非使所有性別與情慾被平等地對待(兒少、婦女、同性戀、動物交),而是某些意識型態限定下的「善良風俗」。

然而道德秩序不是基進女性主義要捍衛的,平等才是。她們抵制的是一種「被非自願性剝削」的困境;保障平等,是確保你與我之間不論性別情慾,都有「選擇」與「不選擇」的自由。

就這次龍捲風事件,「太陽花女王」被化約為一個可被幹(fuckable)的器官,沒有「人」一般的對待,只用於觀賞、陪襯、提供色慾的遐想。媒體挾其發言權力的不對等,將之強迫置放到從屬、被操弄的位置,當事人並沒有言說空間回應。在那樣個人幾無力化解結構不等的狀況中聊色,不但無法實踐情慾解放,反而再再強化再製「男主宰、女服從」的厭女圖像,實實在在踐踏平等的可能:男可露/女不可露、男可上街頭/女該陪老公、男可存慾踰矩/女不得性感賣弄。

色要不要聊,當然要聊,但問題是怎麼聊。不只有健康地才可以說,不是純潔才可以談,染黃地也不要不講,但染色總有個染色法:今天是誰染的?挑了誰來染?在什麼樣的語境染的?

基進女性主義並非拒高潮於千里之外,相反地,她們認為在處理高潮的同時,不能侵犯作為基本人權的平等。更不容忽視兩造權力關係運作,而去脈絡地聲稱「言論自由」。這些難處都很真,也更是媒體從業者,本該隨時懷有的倫理敏感。

我們不應放任言論市場侵犯到身而為人的平等權益。這是新聞不自由的所在。 作為閱聽人,更應當否決基於性別、對整個群體的歧視言論,更可以在下一次的電視機前,選擇轉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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