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害現場如何管理才不會使媒體變成另一種災害? | 張賢龢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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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害現場如何管理才不會使媒體變成另一種災害?

2月13日,國道5號發生遊覽車翻覆意外,現場大批救災人員進駐搶救。 圖/本報系資料照
2月13日,國道5號發生遊覽車翻覆意外,現場大批救災人員進駐搶救。 圖/本報系資料照

在各種災害現場,除了救災人員之外,最常見的就是各大媒體。媒體代表了民眾的眼,帶領大眾了解現場災害狀況與應變情形,同時也扮演著傳達訊息、代替政府與民眾溝通的角色。可以說,媒體在災害應變中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災害應變人員必定要與媒體接觸,並與之互動。

在美國的災害應變經驗中,媒體是雙面刃,處理得好的話,媒體可以帶給民眾即時的資訊,協助建立現場應變人員(或政治人物)正面積極的形象外,還可以避免民眾的焦慮,甚至協助管控捐獻的物品,讓救災現場不致因為民眾的過度熱心而堆滿用不到的物資。然而,從負面的經驗來看,若與媒體間的關係處理不當,亦或抱著應付消極的心態,將使媒體自行挖取未經證實的消息,或是報導片段且不實的資訊,進而需要在事後花更多的心力澄清或是更正。

因此,美國的災害應變機關特別強調消息發布的重要性,除了國家災害管理系統(National Incident Management System, NIMS)中有「發布公眾訊息要點(Public Information)」外1,還建議現場指揮官應設置新聞官(Public Information Officer, PIO),統一資訊的發佈,並協助災害應變人員與新聞媒體溝通與聯繫。這篇文章要談的,就是這些美國於救災現場就媒體進行管理的經驗。

災害現場新聞媒體必須與指揮站隔開

災害現場所有的指揮作業與討論的內容,應該與媒體區隔,避免未經證實的消息流出,或是各項會議被突如其來的採訪及拍攝所打擾。

各種救災作業編組,甚至救災人員的聯絡資訊,一般為了作業方便,會統一紀載在指揮站內的公布欄,這些資訊在未經現場指揮官的同意之下,不能透露給媒體,否則可能會影響現場救災的作業,更嚴重的是會造成各種片段的資訊流傳,讓指揮人員為了澄清這些流言而疲於奔命。

災害應變現場須設置新聞聯絡官,以統一媒體與災害應變人員的資訊流通

在國內幾場災害應變中,設置新聞官的概念已慢慢顯現,例如年初台南的震災現場有幾位發言人,協助將每日搜救的進度與作法向家屬及大眾說明。在美國的經驗中,新聞官除了須與媒體有良好的互動關係,還必須扮演雙向溝通的橋樑,除將複雜的知識與狀況解釋給一般民眾聽,還要了解現場作業與媒體運作的方式,在第一時間解釋清楚,避免可能的質疑。

因此,一位新聞官要有基本的科學常識,將專有名詞(例如震度,震央,雨量,或是土壤液化等)轉化成大眾更能了解的說法。當民眾或是媒體對現場救災作業有疑義時,新聞官亦須立即澄清說明。例如當民眾質疑為何輕傷患者不就近送醫時,新聞聯絡官必須解釋災害應變中檢傷分類的原則與現場處置的方式,以杜絕可能的質疑。同時也要注意各媒體發布的新聞消息,當有流言或是未經證實的消息流傳時,必須即時召開記者會澄清,或是提供更多資料補足相關的報導。

1995年奧克拉荷馬市恐怖攻擊時,現場外圍湧現的媒體,當地警局的新聞官形容這些媒體無時無刻均參與應變,並共同分擔各種痛苦經歷。 圖/作者攝於奧克拉荷馬市國家紀念館(Oklahoma City National Memorial & Museum)
1995年奧克拉荷馬市恐怖攻擊時,現場外圍湧現的媒體,當地警局的新聞官形容這些媒體無時無刻均參與應變,並共同分擔各種痛苦經歷。 圖/作者攝於奧克拉荷馬市國家紀念館(Oklahoma City National Memorial & Museum)

現場媒體需加以管制

在災害現場必須加以分區(分區的方式請參考先前〈如何應變層出不窮的恐怖攻擊與災害事件?〉一文文末繪製的現場管制示意圖),救災應變區域非經指揮官同意,任何人均不許進入。這樣的做法除了確保作業的順暢之外,亦是要避免非救災人員恣意進入現場而受傷。

分區完成後,要進入救災現場的媒體必須佩掛識別證,並著適當的防護裝備(例如頭盔,工作鞋,以及口罩等等,視現場的狀況,也可以由指揮站準備一些公用的防護器具,供媒體借用)。在美國1995年奧克拉荷馬市恐怖攻擊案的現場,每天只開放兩間媒體進入現場拍照攝影,方法是將各媒體代表的名片投入籤桶中,每日晨間記者會時公開抽出,這樣的做法或許可以提供給國內應變機關參考。

提升媒體對災害的認知與專業

在災害發生之前,災害應變機關可以辦理相關的課程,邀請媒體代表參加,以熟悉一些基本的災害應變方式與流程,並依此建立與各媒體間聯繫的管道。這樣的課程中也可以請媒體代表們分享經驗與看法,協助新聞聯絡官或其他的災害應變人員了解媒體的需求與互相配合的內容,避免應變時可能發生的衝突。更重要的是,藉由這樣的活動,讓媒體工作者可以參與災前整備以及部分災後復原的工作,從而體認到災害管理機關的功能不只在於災害應變,並有機會深入了解災害管理的內涵,減低散布對災害的誤解(Myths)。

舉例而言,許多人以為災害發生後,災區的犯罪率會上升,因而許多媒體在災害應變的當下會強調現場犯罪的情況。但如果把視野拉大,比對同一地區災前與災後的情形,會發現災後的犯罪率高低與該社區原本的治安狀況有關,換句話說,災後犯罪率並不會顯著的上升,而是因為媒體不斷報導同一件犯罪案件後,讓民眾產生了這樣的錯覺2

與媒體互動的方式與相關連絡資訊,需寫進災前計畫之中

在美國的災害規劃書籍中,建議在災害發生前應針對媒體管制與互動做出相關的計畫,並將之納進災害應變計畫之中。依美國的經驗,這樣的計畫至少應包含以下內容3

  1. 政府機關中負責發佈新聞的人員與聯絡資訊
  2. 發布消息的方式與程序
  3. 與媒體互動的方式與原則
  4. 各種可能用上的記錄表格(例如各項發言紀錄等)
  5. 發佈新聞資訊的範例說明

媒體互動與新聞發布是災害應變中不可或缺的一環,除了建立應變體系,培養各種戰技與體能之外,訓練與計劃與媒體互動的方式亦是增進應變能力的方法。

 

[1].

請見這份文件中70-74頁。

[2].

經過許多災害研究者的觀察與實證研究,災害發生後犯罪率並不會上升,這已成為美國災害管理學界普遍接受的想法,並將之歸類為民眾對災害的誤解之一。相關討論很多,例如這篇文章內容:Alexander, D. (2007). Misconception as a barrier to teaching about disasters. Prehospital and Disaster Medicine, 22, 95-103.

[3].

請見Alexander, D. (2002) Principles of Emergency Planning and Management. Oxford University Press.一書中255-264頁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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