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買熱顯像儀、補足人力之外,我們還可以為消防做些什麼?
一場違建大火,帶走了六條消防人員的生命,也帶來了社會大眾的重視與討論。面對近幾年來罕見的重大傷亡事故,各方的焦點討論卻集中在購買熱顯像儀,討論裝備優劣,與人力補充。我不否認這些都是現今臺灣消防機關急需改善的缺點。但這些討論目前已經夠多,中央政府也終於正視到了這些問題,這篇文章要討論的是:
除了買熱顯像儀,補足人力之外,政府還應該為消防做甚麼事情?
首先,從火場殉職的六位消防人員的服務單位來看,六個人竟然來自四個不同的消防分隊。這件事實顯示出臺灣消防人員團隊作戰的戰力不足,隸屬在不同分隊的消防人員,只有在進入火場前的短時間內培養默契,熟習彼此的作業方式,很明顯是沒辦法發揮團體的戰力,很難互相支援協助。
因此,我認為解決問題的根本之道在於,要增加每個消防分隊「每個時段」可以出勤救火的人員數量(在消防界我們稱之為備勤人員)。要達成這個目標最直觀的方式是補充人力,而這也是此憾事發生後基層消防人員最普遍的呼籲。
勤務重新規劃調整,簡化消防勤務種類與業務
除了數量上的增加外,我建議立即可做的第一項方法,是勤務的重新規劃與調整,簡化消防人員的勤務種類與業務。首先是把不合時宜的勤務刪除或免除,臺灣各地區消防局目前還有許多不合時宜但仍未改變的勤務,而同類型的勤務冠上不同的名字後,竟要基層同仁多花時間與人力去執行。
我當年在臺灣消防局實習與服務的時間中,有一項名為「防制縱火」的勤務,這勤務是在多年前連續縱火事故發生後,請消防人員在固定的時段中開消防車至轄區內四處巡邏,期待能當面看到縱火犯並與以遏止。以現代人的眼光來看這勤務實在白費功夫,以科學的角度來思考,要剛好碰到縱火犯,且當面制止他的機率實在太小。所以像這樣長久下來因循的勤務,應該加以刪除,況且目前臺灣警察機關已經在各路口與重要地點裝設了監視系統,只要與之連線,立刻可以省下兩名人力的耗損。
其次各種消防業務應該予以整合,防溺宣導、防一氧化碳宣導,防火宣導與CPR宣導本質上並無不同,應該要考量將這些活動集中合併辦理。不要讓不同時段,不同人員來進行這些本質相同的工作。
各種勤務不應該一件件分派,而是應該以勤務的特性與種類重新檢討,消防人員一天能花在對民眾宣導的時間是固定的,不應該因為宣導的種類或專案名稱不同而重複派人執行,這點建議中央消防署與地方消防局要一同改變,單一機關內的業務不應該由各部門各行其政,而是要以全盤的角度(花在火災預防的時間不應超過訓練與火災搶救的時數)來設法整合。
固定勤務時間
第二項建議是在上述業務簡化的前提下,消防人員執行各項勤務的時間應該固定,並與臨近消防分隊錯開。現在每個時段的備勤人員其實是各自執行不同的勤務,所以同一天上班的人數沒法集中,我建議除了緊急救護外,沒有時間壓力的勤務應該以種類來編排勤務表,每天固定在某一時段進行火災預防,某一時段進行為民服務,且在固定時間進行團隊訓練。
固定勤務時段的好處在於,可以更精確的計算出單一時段內的消防人員數量,火警時可與臨近消防分隊同步出勤(英文稱之為Automatic Aid),而同一地區內的消防分隊勤務建議彼此錯開。例如三重區的A分隊在下午一時到二時進行火災預防的工作,同在一區的B分隊下午一時到二時則安排進行全員在隊訓練,以補A的空缺。這種固定勤務的編排方式,是我在鳳凰城消防局實習時觀察到的方式,臺灣實行起來或許初期會有一些困難,但是以整體團隊救災戰力的角度來規劃配置每一時段的消防人力十分重要。
以科學方法評估消防分隊的地點配置與數量
第三項建議是重新思考消防分隊地點的配置與設立。臺灣的消防機關係從警察機關獨立出來,在獨立之前多依託在警察局旁,爾後再依照土地的取得情況新設或是移址。但是一個地區到底需要多少消防分隊才能達到預期的目標(臺灣是以八分鐘到達現場為基準來計算,美國鳳凰城消防局是希冀火災案件五分鐘內到達現場,緊急救護案件四分鐘內到達現場),臺灣長久以來並無科學的標準與方法評估。可想見的是新的消防分隊據點不斷增設,補充再多的消防人力也無濟於事,分母的增長速度如果大於分子,得出來的結果還是每個分隊都缺人,還是沒辦法團體作戰。
我建議應該以科學的方法評估每個地區所需要的消防分隊數量(例如利用地理資訊系統GIS的網絡分析Networking Analysis方法分析建置消防分隊的適宜地點)然後關閉現存的消防分隊並停止設立新的分隊,讓每個消防分隊的總人數增加,以方便其培養團隊的救災默契,並進而固定每人的救災任務。
在新的世代,人人都有手機可以報案,且全台灣多數的消防局都由統一的指揮中心受理民眾的報案電話並分派任務,可以考慮用柯文哲市長提出的行動派出所的觀念來取代固定地點的消防分隊配置,以避免因成立過多分隊而各分隊人力過少的困境。再者,設立消防分隊後,依臺灣現行的制度是每個時段(兩到三小時不等)需有人在值班台留守,這制度設立的背景是原先電話不普及,值班台要負責觀察轄內火警狀況,接聽轄區內民眾的報案電話,並守護廳舍安全。如上所述,全台灣多數的消防局都有指揮中心統一受理民眾的報案電話,是否還需要各分隊24小時耗費一名人力守著電話,守著廳舍這點可加以檢討。
筆者2009年參觀倫敦市消防局時,該局所屬的消防分隊不設值班台,遇有火警通知,改用遠端遙控並全分隊廣播的方式讓大家出勤 (救護是區域廣播,輪值救護班的同仁有專屬的寢室,不會打擾到其他人)。平時消防分隊增設鐵門並上鎖,訪客及外人必須通過對講機確認身分後方得以入內,我認為這樣的方式可以省掉很多消防人力的耗損,進而增進團體救災能力。
比添購熱顯像儀更重要的事
另外我想建議熱心的民眾或團體不要一次性,大量的把錢捐給消防機關購置特定器材。一來每個機關每年採購的能力有限,要買的東西也固定,所以一次收到大量的捐款,或要採購以前沒買過的物品,除非先把其他的事情停下來,不然很難作到。從國外各項災害管理的經驗來看,應該將這筆錢分為幾年或幾期,在每一期執行完後加以考核,待符合預期目標後,再行繼續撥款。
最後,和許多名嘴專家們講得不同,我認為現今最重要的事情不是買熱顯像儀,而是讓每位消防人員至少有兩套消防衣帽鞋,試想連一般人上班的服裝都懂得先買三套作替換了,國家發給許多地方的消防人員卻只有一套,當這唯一的一套損壞時,依著國家的官僚制度,層層報修採購又會耗掉不少時間,而消防局在採購消防衣帽鞋已經有固定的規格與程序,如果把善款集中在為所有消防人員多準備一套救命服裝,甚至行有餘力多買幾套讓他們可以替換更新,或許是目前最快最有效的幫助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