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招拆招」的災害應變,注定只有道不完的歉 | 張賢龢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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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招拆招」的災害應變,注定只有道不完的歉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曾經有人問過李小龍,他自創的截拳道厲害的地方在哪?他回答「快」,在對手出下一招前就預測到,進而提早防範,甚至直取要害。

同樣的,災害應變成功與否的關鍵也在於快,但這樣的快,不能只是匆匆忙忙地「應付」,或是解決眼前看得到的情況,而是必須經過深思熟慮,擬定好大目標與大方向後,進而預判接下來可能發生的情況,再著手預防及反應。

在美國的災害應變課程中,將上述的兩項觀念以Reactive與Proactive兩種概念來表示,對初學災害管理的學生而言,兩者很難加以區別,但其實兩者的差別很大,Reactive是「見招拆招」,Proactive則是「謀定而後動」1

以消防行動而言,Reactive的消防人員專注在滅火,往往把火滅了,卻造成了民眾或其他消防人員的死傷,Proactive的消防人員,體會到災害應變的整體目標在救人,所以他們懂得先控制住火勢,待把所有人救出後,確保消防人員安全無虞的情況下,再把火勢完全滅絕。

對美國的災害應變人員來說,災害應變的先後順序(Priorities)有三,分別是2

  1. 人命安全為先 (Life Safety)
  2. 穩定災害情勢 (Incident Stability)
  3. 搶救財物 (Property conservation)

所以在人命傷亡的風險底下,不會考慮怎樣讓災害規模縮減,在災害還有擴大可能時,不會思考應該如何保全財物。這應變的先後順序,從訓練與教育的過程中就不斷地強調,直至變成所有災害應變人員的直覺反應。

說的更淺白一點,Reactive是從執行小戰術開始,最後再產出整體戰略,而Proactive是從擬定大戰略出發,之後再發展出個別的戰術。由大看小比較容易,因為看得比較廣,也因而可以預先防範可能的風險。由小看大很難完整,且因自小處出發,容易被各種細節困住,從而掌握不住整體方向。

因此,美國的災害應變人員在可能危及消防人員性命的環境下,不會為了加快滅火速度而派消防人員進入冒險(第二優先不能凌駕在第一優先之上)。在災害持續蔓延擴大時,不會考慮如何保住特定的建築物或是財產(災害受控制前不會考量第三優先事項)。

上面的例子顯示美國的災害應變強調Proactive,所以美國所有的現場作業都應從大戰略,大方向著手,之後再訂出戰術層級的操作方式。具體的作法是美國國家災害管理系統中(National Incident Management System, NIMS)的「規劃P」流程3

這規劃P的流程之中,明定了各種會議類型,包含指揮官會議(IC/UC Meeting),指揮幕僚群會議(Command/General Staff Meeting),戰術會議(Tactic Meeting),以及規劃會議(Planning Meeting)等等。藉由這個規劃的過程,納入各種不同領域人員的意見與想法,從而訂立出整體的災害應變目標與方向,再將這些目標與方向細分成各機關可操作的戰術供大家執行。

台灣許多的災害管理做法則是Reactive,見到發生問題,就忙著處理眼前的問題 (如急著滅火卻讓消防人員承受不必要的危險),因此雖然大家都很忙,每個人都盡力了,但事情卻還是做不好(如近年來不斷有消防人員死傷),因為一開始的先後順序就搞反了,之後不管再怎樣盡力,也只是徒勞。

災害應變體系就像一套功夫,功夫要練的好,練到高段,所有的招式(戰術)都必須先放在一旁,只記得招意 (戰略),與人對打時把握大方向打,從整體的角度思考,從應變災害的先後順序著手,自然能屢戰屢勝。

反之,如果只停留在見招拆招的層次,見到旱災應付旱災,遇到公安事件旋即轉頭應付公安事件,而不能把眼光放遠拉長,針對未來可能發生的各種災害風險先預做準備,那永遠只能等到災害發生之後才能加以道歉及善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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